女作家的爱情冒险 第三章

  原颖人双颊发红的低了头,第N次偷看那个带一票残障儿童来海边写生的男子。
 
  她想,她找到她的理想对象了!一个有着一双诚挚温暖眼眸的男子。这便是她在此呆站三小时,冷得快要断气的唯一收获吧!
 
  那男子没有好看的面孔,也没有高大的身材,衣着随便又廉价,典型的乡下青年。黝黑的肤色看得出是在阳光下流汗工作的人;但他有一双善良的眼。
 
  有一粒小皮球滚到她脚边,她蹲身捡起,而皮球的主人也推着轮椅走了过来;一个十来岁的女孩,笑着对她道:
 
  “是我的球,谢谢你。”
 
  “不客气。”原颖人交还了球,看那女孩推着轮椅又加入同伴的游戏中。偷偷的注意到轮椅背面印有“慈晖育幼院”几个大字,活像是个有力的线索似的,深深记在心中。
 
  实在是冷得无法再忍受下去了!她搓了搓双臂,正想返身回小木屋,不料侧方传来声音:
 
  “不要动!我快画好了!”
 
  “呀!”她不确定眼前那孩子是不是在命令她,她好奇的走近那位不超过十岁却看来一副画家模样的小男孩。“你在叫我吗?”她看到那小男孩少了一只右手,以左手在作画。
 
  “是呀!你比较漂亮。”小男孩得意的指着画。
 
  原颖人几乎没笑出来。八开的画纸中一片模糊的蓝充做海水,中央一个穿白衣的女人——至少有手有脚也有头,五官全在水彩上色不当中糊开成女鬼状,怪可怖一把的!但小孩嘛,能画出一个清楚可辨的东西就谢天谢地了!她甚至该为自己有幸给人画到而感激!
 
  “秦老师,我画得好不好?”小男孩倏地回头叫着不远处的那男子。
 
  然后原颖人心跳两百的看着她的理想丈夫人选走了过来,不自觉屏住呼吸的想更真切看清他的五官。原来他姓秦!
 
  那男子走了过来,眼光不经意的扫了她一眼,露出了憨厚又温和的笑容。然后坐到小男孩另一边,仔细的看着画,对小男孩赞扬了一番。然后原颖人有幸的瞄到秦姓男子左胸口配着的社工证:秦宴儒老师。
 
  多么斯文的名字!原颖人心中跳得乱七八糟,终于明白自己笔下常常写的“一见钟情”并非胡乱杜撰而来,果真有其事呢!
 
  但……问题是,她该怎么去把握住她的缘份呢?忍不住努力回想她数十本小说中每一对男女主角相遇的情节。
 
  英雄救美式……佳人落难式……冤家变亲家式……友情转爱情……共同患难生真情……唔……都太戏剧化了!她才不会将自己设定成一个倒霉女人专等白马王子来搭救!
 
  所以,她决定采最平凡普通的方式——自我介绍!在那双温暖的眼眸看向她时,她立即把握住机会搭讪到——
 
  “很好的天气,适合孩子们来写生。但你只一个人照顾得来吗?会不会很辛苦?”
 
  “不会,他们都很独立自主,而且中午回去时,院方派车来也会有几位社工随行。”他的声音很低沉,也带着些许窘迫,看来是不太有机会与女子交谈,尤其是个美丽的女子。
 
  “我姓原,叫颖人,你好。”她伸出纤白的小手,中指的笔茧显示出她是个经常握笔工作的人。
 
  秦宴儒的手掌就粗糙得很,充满了厚茧;他看来有些无措的握了她一下,立即放开。
 
  “我叫秦宴儒,在附近的国中教书。”他的脸在碳黑中有些红。
 
  而她的脸也是,她觉得自己被电了一下!由他掌心传来的温暖厚实,百分之百证明他是个好男人,而且充满了安全感。这就是触电的感觉吗?
 
  “你教美术吗?”
 
  “呃不,我们乡下老师少,常常身兼数科,我是教数学的,又兼美术与体育。没办法,请不到老师。”
 
  这么老实的男人已近乎绝迹了!还能让她遇到真是老天厚爱!有爱心,忠厚老实,职业固定有保障,不可能大富大贵,但日子过得去就行了!最重要的是,他这么一个善良的男人必定会疼老婆一生一世的!又不怕被别人勾引走,因为他不是帅哥,也没有桃花眼。这种老公要去那里找呵!这趟假期,果真来对了!
 
  原颖人深深的盯着秦宴儒的身影,看他走向每一个残障小孩,看他们画图与游戏的状况。仔细而温柔的聆听口齿不清的小孩絮絮叨叨的嘟嚷声,然后给予赞赏的微笑——偶尔,眸光也会扫向她这方向,她回给他一个亲切端庄的笑容。除此之外,她仍苦思不出其它更好的暗示动作。
 
  一个专写爱情的女人竟如此笨拙!如何对得起自己的身分?女追男并不是什么稀奇大事,但自古以来,所有追求招式全是为男人制造产生的。女人顶多扭扭屁股,抛抛媚眼以示心意,再多就没有了!
 
  她不能开着名车、捧着鲜花去苦等白马王子,也不能在月光下弹吉他诉衷情。
 
  男人的把戏由女人来做就会显得荒唐不已。
 
  一件黑色夹克披在她快冷僵了的双肩上——对,她也不能这么对待一个冷得半死的男子——咦!
 
  匆忙由失神中恢复,跳了起来!发现果真肩上有一件外套,而她正直直的跳入一个香香暖暖的怀中!这男人擦着都会气息的古龙水,夹带着花香沁入她感官中!
 
  “你——”她抬头,看到一张白晰英俊的脸,正勾魂摄魄的对着她笑。
 
  “你在想我吗?都快冻成棒冰了还不回去。”罗京鸿十分享受她贴着他蹬感觉,立即评估出她完美的身材比例——36、23、35,完全真材实料,没有任何人工填充物,抱起来软软柔柔的,会将男人溺死在其中毫无怨言!
 
  “走开!”她用力推开他,一双大眼不安的瞟向秦宴儒的方向,深怕他误会。
 
  可是,他恐怕早已看到这一幕了!因为他正往她这边走来,眼光有些错愕与……失望。
 
  罗京鸿强将手中那束玫瑰塞在她手中,察觉出她细微的不安,然后他看向他的敌手,却笑了!
 
  “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宴儒学长。”
 
  “你怎么会在这里?”
 
  原来这两个男人居然是认识的?!原颖人退了两步,小心的打量二人,呼了一口气,庆幸秦宴儒并不是因为她而失望。她还有希望博取他的青睐!可是这情况也代表了她是局外人;正想着如何不着痕迹的加深心上人对她的印象。
 
  罗京鸿替她省了事,一手勾住她柳腰介绍道:
 
  “你们见过面了吧?她叫颖人,是我的爱人……”
 
  “你胡说!我才不认得你!”完啦!这男人卑鄙的宣告,无异是判了她未来幸福的死刑!正常一点的男人都不会要她了!何况正直憨厚的秦宴儒?
 
  无视于第三者的存在,罗京鸿又加了另一只手圈得她牢牢的,在她颈子上轻咬了下,甜腻道:
 
  “亲爱的,别顽皮了,跟我赌气了那么久,看在花的份上,原谅我吧!”
 
  原颖人全身起了鸡皮疙瘩,吓呆了!全身冷而硬,目光发直,完全没了反应。怎么会有这种不要脸的男人?
 
  “学长,你知道的,女孩子总爱耍点小性子。我们的事改天再谈了!我先送她回去,再不走她会被海风吹成重感冒。”罗京鸿扶着呆若木鸡的原颖人走了!完全明白的向秦宴儒宣告:她是他的女人,别的男人最好断了一切非份之想。
 
  留下秦宴儒深深的注视,看着他们状似亲密的离去,心中若有所失。罗京鸿永远是美女的第一选择。十年来从无例外——他轻轻的苦笑了,堆满自嘲。
 
  “秦老师,该带孩子们回去了!在想什么?”一个肤色与他一般黝黑的女孩,以着生硬的国语对他叫着,扎着两条朴素的辫子,花布洋装,讨喜的圆脸闪着含蓄的热情。
 
  他挥挥手。
 
  “叫孩子们集合,该回去吃午饭了!”
 
  “您也快来。”女孩甜甜一笑,招呼孩子们去了!
 
  这里才是他的地方,如果他会成家,也应是在此寻觅与他相同的人种,而不是那个漂亮白皙的都市小姐,那未免太委屈她了!
 
  只希望罗京鸿已收起了玩乐之心,认真去对待那个小姐。她有一双清澈的眼,绝不是可以轻薄的对象。不过……那也不是他该关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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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你——你——”
 
  原颖人头上冒烟,双眼充血,全身热血奔腾,只恨自己骂人词汇贫乏,打人功夫又没学过,踹人要害则太难看;若他是独子,害他绝子绝孙就太对不起他家列祖列宗了!所以,她在口吃中仍坚持对他发飙:
 
  “离我远一点!姓罗的。你——你怎么可以——”
 
  服务生端来的丁骨牛排打断了她的指控。说来可怜,她是在被拖入饭店坐定后才回过神,吓飞的三魂七块终于归位。但事实已然造成,她恐怕已被秦宴儒判出局了。
 
  “来,先喝口水。”他双手奉上一杯水果酒。
 
  她不领情的别开眼。觉得这家华丽的饭店俗气,佯装浪漫的乐队更俗气,尤其眼前华丽如孔雀的男人更是老天的一大败笔!俗气死了!老天!他甚至抹了香水!
 
  “你这人难道从不接受暗示的吗?我不认为女人会受得了死缠烂打!”虽然小说中的男主角全因穷追不舍而得到女主角的心,但现实生活中,多了这么号牛皮人物是很扰人的!在她的故事中,他只是男配角,理应安份的在一旁插花点缀就好,妄想当男主角就太不自量力了!
 
  “我从不死缠烂打!”他对那四个字嫌恶得半死!二十八年来的岁月有一半在女人的死缠烂打中度过,这种无知手段,他大情圣不屑为之。
 
  “那真是铭感五内,希望你做得到你说的!”她本来打算站起来一走了之,但饥饿的肚子提醒她眼前的牛排看起来味道不错,还有引人垂涎的香蒜面包与浓汤。一客要八百元台币呢!叫了不吃多可惜……于是她低头快速的吃着牛排,打算早点吃完走人,自己付的帐当然得捞回一点半。要是存心坑他就不必在意了,偏偏她是个善良的作家,要对读者做身教言教的。
 
  罗京鸿轻易看透她心中想的,有些好笑,更深深肯定这些言情小说作家全有些怪僻,使其表里不一。
 
  看来乖巧无害的人偏偏嘴不留情,比冰更冷。
 
  而看来风情万种、世故精明的美女却有纯情小女生的内在,并且神经兮兮的。由衣着上的表态可知,她可能对自己的好身材感到羞愧,否则她不会把自己包得像粽子,从脖子到脚踝包得紧密如修女,直筒的上衣绝不强调腰身,他若没抱上一手,还不能肯定她身材的比例呢!
 
  “秦宴儒是我在T大时的学长,大我两届,是数学系的高材生……”他起了个话头,精确无比的勾起了原颖人的全副注意力。她嘴里两边各有一大口牛肉,鼓鼓的,一时之间吞不下,只能楞楞的盯着他看。
 
  可是他却不再说话了,悠闲的啜饮香槟,欣赏着美妙的音乐。
 
  “喂……”她用力吞下牛肉,着急的问了。
 
  “你想不想当明星?想不想改行?今年几岁?第一次SEXUAL  INTERCOURSE是在什么时候?”他突兀的问。
 
  “你真恶心!”原颖人知道他是存心的。不晓得这人活在世上对社会能有什么贡献!害她连食欲都没了。
 
  “你真好看!”他声音转低,带着蛊惑,以他惯常用的勾魂方式对她施展魅力。“我真想尝尝你的味道……”
 
  原颖人盯着眼前的白开水,心中想着:若是萧诺听到这么下流的话一定会立即抄起水泼他。不过,她是温柔的“原茵”,不可以这么激烈,但她的确很想当一次泼妇!即使这么下流的话经过他的演译之后并不太显得淫秽,但她又没被电得昏头转向,言下之意她可清楚得很!她是个小说作家不是吗?眼前他老兄的意思是:小姐,我想和你上床,如果你被电昏了,不妨借楼上房间方便方便!
 
  哇!这不是萧诺笔下色狼兼坏人常说的话吗?而萧诺通常安排这种人被乱棒打死!原颖人四下看了看,发现没半根可用的棍棒,只好作罢。
 
  她眯眼笑道:
 
  “你知道吗?你看来像只急欲发泄的种猪。若你有需要,我不介意指点你附近养猪场的方向。”
 
  罗京鸿差点被牛肉噎死!眼睁睁看她掏出一仟元放着,优雅的离去;他这才发现到,她居然真的骂他是发春猪!他耶!全台湾、全台北最有价值的单身汉耶!
 
  拈起那一张钞票,在手中捏成一团,又好气又好笑之余,并没有追出去,看来他得改变战略了!
 
  为了他男性的尊严与面子,他非追上她不可了!
 
  值得开心的是,她并不属于他想象中胸大无脑的一群,所以,游戏的层次提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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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隔天清晨,原颖人在门外做早操时,才发现她们的邻房住了人,而且是那个自命风流、令天下女子倾心的罗京鸿!
 
  原先她以为是一个漂亮的都市女子来度假,因为她在做操时看到一辆红色跑车驶了过来,停在隔壁,然后走出一个美人,提着一箱行李,直接走向木屋外围的木墙。但她没有钥匙,所以按了门铃。
 
  咦!里面早住了人吗?
 
  然后,一个赤膊着上身,穿着百慕达裤的男子睡眼惺忪的打开了门。那女子扑了过去,火热的在男子脸上印满了红印。F太监绝子绝孙!嘿!当作家的好处!
 
  进屋不到五分钟,外头门铃立即响起,吵醒了尚在补眠的萧诺。
 
  “会是谁?”她赤足走入浴室,没有开门的打算。
 
  原颖人戴上耳机,听着邓丽君的“淡淡幽情”,跟着唱她最喜爱的“独上西楼”。当她唱到“是离愁,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时,门铃声嘎然而止,不知是烧坏掉了还是外头的人终于放弃了。开心的翻阅萧诺的小说细看,心想罗京鸿有美女作伴,必然不会再来烦她了吧!那么她可以好好的去打听秦宴儒的事了!她才不会白痴到以为罗京鸿会告诉她资料呢!男人说女人小心眼,其实他们的心眼也不大,只不过一切缺点表现出来统称大男人主义罢了!她们写小说的人才不会那么好骗呢!多少招式引用在书上,早已倒背如流了!那有可能还会被伪造的浪漫冲昏头!别笑死人了!
 
  萧诺拿下她的耳机。
 
  “隔壁的家伙爬窗而入,问我们要不要与他们一同吃早餐。”
 
  “在那之前,我们得先报警,告他非法闯入。”原颖人一本正经的说。
 
  “原本我是那么打算,但看在他提供咖哩饭的份上,我决定撤销告诉。我已经闻到香味了。”萧诺深吸一口气。
 
  原颖人也感觉到肚子在叫了,看向那个坐在窗口笑的男人。一点长进也没有!他甚至不知道进淑女房间要正衣冠!瞧他上身只披了件衬衫,扣子也没扣一颗,露着毛胸毛脚。
 
  罗京鸿挥手。
 
  “我妹妹是煮咖哩的高手,特地由高雄煮了一大锅提了过来,已经微波好了,过来吃吧。”
 
  萧诺在他要跳出去时叫住他——
 
  “四维先生,你是真心的吗?”
 
  “你以为呢?”他滑头的回一句,人已不见了。
 
  “你危险了!”萧诺肯定原颖人遇上麻烦了!对付这种男人,再精明也难有胜算;尤其他又有点牛皮性格,不被追到手恐怕不能了事,偏偏长相又够讨喜!
 
  现实是很讽刺的,长相俊美的人牛皮,可称之为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而长相丑恶的人牛皮,就会被称作是不要脸、死皮赖脸不入流、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恐怕罗京鸿是占了不少优势了。
 
  “你当我花痴到去迷那个花心色狼?我可没兴趣与人玩爱情游戏,我只想找个忠厚男人谈恋爱,在半年后组一个幸福家庭,一年半以后生孩子,过完平凡而愉悦的一生。我不想‘玩’。”只要她不动心,罗京鸿的一切动作不过是小丑行径而已,她何所惧来着?她相信,只要他知道她平淡乏味,明白她内外不符,青涩到不足以列为对手后,他就会对她失去兴趣的。那种男人最怕结婚,一年要三百六十张不同美丽面孔相伴才不会生厌。她才应付不来!而且——她——要——结——婚;给不起的男人全靠边站!
 
  文艺小说作家不能玩弄神圣的爱情,否则会遭天打雷劈!每一本小说都明白告诉了世人:英俊的花花公子不会用情专一,若有例外,除非神话实现,海水全蒸发掉了,鱼在天上飞,鸟在水中游……
 
  黄金单身汉?用来拈花惹草的骗人头衔而已。笑话!她可是小说作家呢!再被花花公子骗去,不笑掉人家大牙才怪!所以,她不会动心。英俊的长相?有什么了不起!有钱?肯赚的话谁会没钱?珠宝首饰,只有男人买得起吗?女人买不起?笑话!
 
  萧诺看她一张美丽的脸愤忿不平,就知道她又自陷进小说世界中大大的批判了起来。在她们二人的笔下,爱拈花惹草、英俊多金的花花公子全没有好下场。那个罗先生在起跑点上就处于劣势,不知会有什么好招式来起死回生?她倒是有些好奇!推了原颖人一把——
 
  “走了!吃早饭去。”
 
  “真要过去?”
 
  “有何不可?我们可顺道向他探听花花公子的真实生活情况、泡妞花招,用来写小说多好!比我们自己幻想还实在得多。人尽其才.国父说的。”
 
  实际到让原颖人无从反驳!如果今天罗京鸿不将她列为目标,她肯定会有这种好奇心去问他的,但那花心大少的目标是她呀!太荣幸了!呕得她没了度假的兴致。所以她推萧诺一个人过去,她刚出了小木屋,跳上一辆出租车往市区去了。随便看场电影也比被色迷迷的眼光盯着好过。
 
  也许今天是她的幸运日!
 
绣芙蓉2004年1月7日更新制作
 
  一到了市区,在一家卖早点的店中看到了单独吃早点的秦宴儒。他桌上摆着几本课本,灰衬衫,黑西装裤,全整理得很直挺,看来是要去上课,添了昨日没有的斯文。
 
  原颖人叫了早点,然后心跳一百的走近他那一桌,轻声道:“早安,秦老师。”
 
  “呀!早……”秦宴儒错愕的抬头,手中的油条掉入豆浆中。他以为是学生呢!看到美人始料未及。
 
  “我可以坐下来吗?”她害羞的问。
 
  “请坐。”
 
  她的早点也送上来了,她低头吃着,努力苦思话题。
 
  “你住附近吗?”
 
  “不,我住海边的木屋。呃——昨天那些孩子们是你的学生?”
 
  “我在残障学校兼课。昨天是以孤儿院义工身分领他们去看海,他们喜欢去那儿。”提起孩子,他眼睛就发亮,少了不安。
 
  “你是这边的人吗?”
 
  “哦不!我是南投人,家里务农。南部是个好地方,台湾最干净的地方,所以一待就是这么些年。”
 
  原颖人赞赏道:
 
  “很少有年轻人肯下乡服务,你真特别。”
 
  “哪里!有能力的人才留在都市,像我胸无大志,自是流落在此了!”他的自嘲充满开朗,又笑道:“你男朋友是小我两届的学弟,当年一入学即光芒四射,文武全才,是全校女孩的王子。虽然有些傲气,但他有那资格。”
 
  “他不是我的男朋友!”原颖人趁机澄清。见他一脸不信,又道:“我不是爱玩的女孩,我也不拜金;既然如此,他的一切特质皆无法吸引我,我也玩不起任何爱情游戏,我只想遇到一个会真心待我、娶我的男人。我有不错的工作,不必靠男人来养。”不知道这样暗示够不够让他明白?
 
  他只是轻笑。
 
  “你是个清醒的好女孩,我看得出来。”
 
  “足够好到让你想带回家收藏吗?”她问得大胆,心脏急速跳动到几乎无法负荷!
 
  这话也使得好不容易平静下来的秦宴儒又无措了起来,两人皆脸红心跳的对看着,然后又各自垂下头。
 
  “我太大胆了吗?”她不安的低问。
 
  “我没想到会有女孩子对我说这种话……”他不是自卑,而是太有自知之明。在崇尚外表华丽的现实社会中,他从来就不是受青睐的对象;而他又是那么不善于和女子交谈,她的直言让他结巴了起来。
 
  “我很高兴我是第一个!”她低低的笑道,安心的幻想将来结婚时,不必怕有女人会觊觎她老公。她是个言情作家,想让读者见证幸福与平凡——一如她书中所写的!秦宴儒彷若她笔下走出的男主角,她一心想要的男人,平凡而忠实,善良而温柔。
 
  秦宴儒不怎么肯定的看着她,也不怎么肯定的捕捉她眼中明亮的神采,心神俱动了下!她是认真的吗?为什么?有那一位公主会放弃白马王子而选择平民的?
 
  不远处的钟声传来,他低头看着表,是他上课的时间了。“对不起,我先走了!”
 
  “我可以在哪里找到你?”她直接问他,决定丢弃矜持那一套;红红的双颊显示她还是很害羞的。
 
  “没事时,我都在这里。”他写下一个电话与住址交给她,再看了她一眼,转身走了!他还在适应有人对他有好感的事实,所以走得有些恍惚。
 
  原颖人双手合十,将纸条包在掌心,抿紧嘴防止嘴唇裂成血盆大口。老天!她第一步成功了!如果没有意外,年底前她就可以成为秦太太……哇!她喜欢这个姓!生出来的第一个孩子可以取名为秦淮,下一个女儿可以取为秦湘……多么美好的远景啊……幸好她没有喜欢那个姓罗的,否则就只能取名为罗卜糕了!要命!难听死了!
 
  冷不防有人将她手中的纸条抽走!
 
  她急忙跳起来想抢,腰身却被牢牢的搂住!害她差点因为怕痒而滑到地板上喘气,幸好及时拉开那只禄山之爪!
 
  “还给我!”
 
  不必细看,她就可以猜出是那个讨厌鬼!她生命中的最差男配角!罗京鸿是也。
 
  “上好的咖哩饭你不吃,跑来吃这不汤不水的东西。一流的面孔你不看,来看一颗黑碳头。”罗京鸿高傲的说着,顺手将纸片收入上衣口袋中。
 
  “你凭什么管我?纸片还我!”
 
  他丢下一张百元钞,将她拉出豆浆店。来到他那辆停在大马路边黑色的进口跑车旁。
 
  “请上车。”他彬彬有礼的打开车门,表现出他无懈可击的风度。但在她看来实在是土匪一个!
 
  立在原地不动;她没有理会他的闲情!一脸的阴霾充份显示出她的心情,他以为他是谁?
 
  “我们要去约会,你应该表现得非常荣幸才不会伤了我小小可爱的自尊心。”他捧着心,痛苦的说着。
 
  “你无聊!”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男人?原颖人转身寻找出租车的影子,运气却背得没看到半辆!大不了明天再向秦宴儒要电话,她才不让他胁迫得逞!
 
  罗京鸿抓住她手肘,正色道:
 
  “讲理点,是我先遇到你的!”
 
  “那有什么了不起!?你要娶我吗?戒指在那里?”她凶悍的昂首瞪他!这种事那有人讲先来后到的。
 
  他退了一大步!娶她?太严重了吧?!他只不过想玩玩而已!他才二十八岁呢!
 
  “不想结婚就靠边站!你简直无聊到令人发指的地步!”她又推了他一把。“我早受够了你们这种没诚意的花花公子!如今又来挡我的姻缘路,要是害我嫁不出去变成神经病,我会天天缠着你,直到你死为止!”
 
  原颖人这辈子远没有这么不顾美好形象过!她真的被惹毛了!想到路途不远,索性大步走向小木屋方向。开名车有什么了不起!?要是她敢上路,自己还买不起吗?笑话!炫耀个什么劲!
 
  罗京鸿的帅气跑车始终以龟行速度跟在她身侧,一时之间倒也想不出什么好计策来应付这个想结婚的女人!还没被吓跑代表他“狼”性坚强;可是,他也必须好好想一想,要是沾了后非娶不可该怎么办?他完美的外表是属于天下美女的,专属一人岂不浪费了老天的厚待?那会遭天打雷劈的!这么一想,至少让他感到比较安慰了!想必小美人不敢看上他是心知肚明自己配不上,转而挑上那个外貌平凡到太平洋去的秦宴儒。可是,近来就只有找到这么一个尚入他眼的美人,不来一段恋情岂不可惜?所以他要想一想,要如何说服她明白恋爱与结婚是两回事。她可以嫁给秦宴儒,但必须先与他这个大情人谈一场绮丽的恋爱。两者是可以并存的!
 
  可以料想她一旦嫁给秦宴儒,生活会平凡到令她欲哭无泪!他罗大少就是预料到她的下场,才会仁慈的给予她一段毕生可追忆的浪漫情事!唉!他是善良的!只是不知原小美人何时才会觉醒?
 
  但,他确定了!在他罗京鸿还没有追上原美人时,任何男人休想早他一步接近他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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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部是很少下雨的,所以近年来动不动就传出干旱的警报!但也因为其风光明媚,四季如夏,不容易下雨才会吸引大批人来度假。
 
  显然她们两位大作家的运气不佳,来度假的第四天便开始下雨,如今已有三天出不了门!不过倒是舒解了旱象。唉!看在造福多人的份上,她们还能有什么抱怨?出不了门只好埋首写故事大网了!原颖人下一本书的书名是!花心大少之死。
 
  “听起来像是悬疑小说,阁下似乎尚无此功力。”萧诺拈起她那叠空白的稿纸再三摇头。“而且我怀疑田大主编会容许你这种造反法。前提是:如果你真写得出来的话。”
 
  “我前世做了什么怀事?!”原颖人低低哀号着。下雨的这三天,隔壁那个无赖天天借机骚扰她,甚至翻看她的小说来对她大做人格分析,逼得她忍无可忍,决定将他立传写书,揭发他的恶行恶状告知世人!他怎么可以破坏她的未来幸福?竟然天天引诱她跟他恋爱!他是个疯子,他一定是,而且皮厚得连钢铁也相形失色!
 
  “不妨幻想他的前世是受你荼毒的妻,今世来讨债的;心里有没有好过一点?”萧诺幻想着某种情节。
 
  原颖人叹息——
 
  “别闹了,大作家。”
 
  “倒奇怪他今天没有过来,车子似乎开了出去。”萧诺探了探窗口,伸手接了几滴小雨。
 
  “太好了!”她吐口气,哀怨道:“他破坏我一生的幸福!他明知道我心有所属。”
 
  萧诺挑起新月眉,不以为然地道:
 
  “心有所属?在只见过两次面的情况下?我认为你爱的是‘爱情’本身,而恰巧出现了你心中设定的人,便自认是一见钟情了!不要自我催眠呵,女人!也不要因为被罗大少逼急了,便急急判定自己芳心的归属,当心一失足成千古恨。”
 
  她总是一针见血!也因是旁观者清。但现实总是令人难以忍受的,何况原颖人尚未确定!
 
  “别说得像是你什么都看得透似的!那是你执意独身的原因吗?对‘爱情’没有憧憬?”或者为爱而受过伤?这一点原颖人不敢问。
 
  萧诺想了想,久久才道:
 
  “对生活,我挺安于现状,除非可以肯定改变会对我更好,否则我宁愿独身!自由吧!那即是我要的。我写作起来日夜不分;我不爱做家事,不爱洗手做羹汤,也不想应付一大票人际关系的圆满,更不想有人来分享我的床。男人为什么要娶妻?在他们大声疾呼被女人套牢、大大吃亏的同时,必是窃喜着往后臭衣袜有人洗,三餐有人煮,得到了免费的女佣与床伴,一本万利的同时又认为自己亏大了!我何必去找一个男人让他‘吃亏’?并且搞得自己湮没在油腻的厨房中当人家的贱内?女人肯当黄脸婆就已经如此遭奚落了,何况我一向执意握笔不做家事的手?不!我不会当任何人的老婆,我爱一个人独睡大床,我也不怕寂寞,我只怕有人绊住我的自由,不让我写作,不让我恣意流浪,不让我任意过完自我的一生。”
 
  这就是萧诺的婚姻论:不自由,毋宁死!
 
  “但——但是——女人终究负有生儿育女的神圣天职呀!”原颖人结结巴巴的反驳。
 
  “小姐!在人口爆炸的现实世界,少我一个女子生小孩是无所谓的,何况目前地球上生活品质如此低落,将一个纯净的小生命带来沾染污秽又何必?未免太自私了,只因结婚的理所当然或期盼老了之后有人养你?”
 
  “你太偏激了!”
 
  萧诺笑道:
 
  “大多数人不能接受的论调统称‘偏激’,以保障固有观念的源远流长。”她反问:“你为什么非结婚不可?只因大家都结婚了?”
 
  “我怕寂寞,怕老来无伴,也需要有人来呵护。最重要的,要有人来爱我,也让我去爱。”这是身为女人最美丽的梦。
 
  “但倘若所遇非人呢?爱情的花朵凋谢在柴米油盐中,三四十年过后,白发苍苍,一片茫然,老伴变得陌生,子女一一远去,你依然寂寞。”
 
  “说得像是多恐怖似的。人生每一步都是冒险,生活快乐与否全掌握在自己手中,我要快乐,我就得去创造,而不是呆呆的等老天丢下来,一如我们的写作。”
 
  结婚好?结婚不好?千古以来全无定论,谁能讨论出个结果?重要的是各得其所,安于自己所选择的才是最重要的。但原颖人仍觉得萧诺太独断了!一心否决婚姻,她甚至连恋爱也不曾有过。
 
  “假若有一天遇上了一个令你心动的男人,你会依然死守单身条款吗?那是不是太勉强了?”
 
  “没有一个男人会好过自由。”况且她没有多少热情可以为谁去动心。
 
  “会想追你的人可辛苦了。”原颖人深信对付这种女人,连月老也没辙了!若真有男人认定了萧诺,她会为那可怜人掬一把哀悼之泪。
 
  “世间本无事,庸人自扰之,怕的是还扰得别人不安宁。”她讨厌纠缠与麻烦。
 
  原颖人好奇道:
 
  “这么厌恶感情的人,却写了二十来本大受欢迎的爱情小说,你不觉得很讽刺吗?”
 
  “才不!”萧诺扬着她手中的小说。“我将爱情的所有想望与憧憬全实现在小说中,写尽各形各色的爱情,均衡了我现实生活中的缺乏,又让我掌握了完全的主控权,我的小说受喜爱并不意外,因为我不分心。”
 
  “唔……那是否代表我们言情小说作家可以对爱情免疫?或相反的陷得更深?!”她只知道她仍无法苟同肃诺的理论,却也反驳不了。
 
  萧诺看到雨中驶近的黑色跑车,笑道:
 
  “那不是问题。你的问题是:你要什么男人,以及如何摆脱你不要的男人。”
 
  原颖人也看到了,将头埋在椅垫中哀鸣——
 
  “曾几何时主控权落在女人身上了!你想,我们喷杀虫剂有用吗?”
 
  “恐怕是没用的。”
 
  门铃声悦耳的响了起来;由于萧诺瞥到罗京鸿提着美味可口的披萨前来使用“美食计”,当下非常有待客之道的飞奔去开门。
 
  不写稿时,萧诺与原颖人都爱死了披萨、炸鸡、油味之类的食品,显然罗京鸿观察力极强,用对了方法,才得以顺利进入佳人的香闺。虽然以前他都是以鲜花珠宝达到目的,但换换口味也挺新鲜的。
 
  “请先将水滴在外头甩干。”萧诺接过食物,丢了条大毛巾给他,并不同情他半湿的狼狈样。最重要的,别弄湿屋内的地毯。
 
  罗京鸿也很认命的明白不会有美人欺身上来又抱又吻的嘘寒问暖,于是只好乖乖的弄干自己再进屋。屋内那两个女人早已解决掉一大半披萨,连声招呼也没打。
 
  “希望你们满意我的服务。”他苦笑的说。
 
  “好心人,你会有好报的。唔,给你五百,剩下的零头当小费。”萧诺掏出钱给他。占男人便宜不是独立女性会做的事,太丢脸了!帐目要一清二楚才行。
 
  “我真是受宠若惊!”罗京鸿毙死了!偏又明白这两个女人是认真的,她们真的不占人便宜。打从第一次请吃咖哩饭开始,萧诺就回送他一盒鸡腿饭,往后他殷勤买来的食物一律变成银货两讫,他成了外卖小弟!这种事要是发生在台北,不知道有多少佳丽会心疼哩!
 
  但无妨,他的牺牲总会取回代价的,而且是连本带利!
 
  “今天都没出门吗?小原原。”他锁定她的目标。
 
  原颖人始终背对着他吃披萨,当他是隐形人。她是个温文柔雅的作家,但对待这种无聊男子就得将一切礼貌风度束之高阁,免得他得寸进尺。可是——这背对动作对她而言挺危险的,所以,不久之后,那个花花大少双臂圈住她的柳腰,整个身子贴在她背后,吓得她尖叫出声,连手中的披萨也飞掉了——正中背后那张俊男脸!
 
  “你放开我!”
 
  偏偏罗大少惨受攻击之余仍死不放人!脸下脸上全是披萨,接过萧诺救济的面纸抹完脸后,他嘻笑看着怀中快要喷岩浆的美人——
 
  “雨中散步是小说中常常出现的浪漫场景,咱们去散散步如何?”
 
  “不要!”男人总是爱以蛮力欺负女人!原颖人抵死不从的低叫,抬头又看到蹲在一旁看好戏的萧诺,心中火大的叫:“如果你是在想下一本故事的剧情,我希望你别写成女方在故作姿态!最重要的,此时我是在受骚扰,而不是与人卿卿我我!你居然见死不救!”
 
  “你这样躲下去不是办法,人家出生时多了一条牛皮神经,想甩也甩不开。不如与他说个明白吧!”基本上萧诺习惯置身事外,虽然这个四维大少不一定是原颖人的白马王子,但凑和着看也挺配的;而颖人一再拒绝与逃避,只会让男人追得更紧,何必呢?干脆合议出一个解决方法,免得这情况再胶着下去。
 
  “好!你放开!我们出去把话说清楚!”原颖人难得的用坚决如铁的口气说,终于使腰间那两只禄山之爪移开。
 
  “喏,小雨伞,一把或两把?”萧诺打开大门,另一手持着两把伞。
 
  罗京鸿飞快的接过,笑道:
 
  “在一男一女的情况下,两把伞是件多么煞风景的事。走吧!”
 
  “等等!你真打算散步?”原颖人披上外套,戒备的问。她可不爱被雨打湿的感觉,小说中的情境若搬到现实上来演准会得肺炎!
 
  “散步到我的车上,我们去喝咖啡。”
 
  “希望你身上有君子的特质。”
 
  “不会让你失望的!”罗京鸿风度翩翩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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