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忆似水年华 第一部 在斯万家那边 第一卷 贡布雷(2)

  贡布雷,从十里开外远远望去(当我们在复活节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乘火车来到这里,从铁路那头望去),所见只有教堂一座。这教堂概括了市镇的风貌,代表了市镇,并向远方的人们宣告,这里有座市镇,它在为市镇说话。然而,当你走近贡布雷,市镇看上去就象一位身披深色大氅的牧羊女迎风站立在田野中间,市镇上鳞次栉比的房屋,等于是挤挤攘攘贴在牧羊女大氅周围、拱起灰溜溜背脊的羊群。中世纪遗留下来的城墙,有些地方已经倾圯,但当年完美的弧形残迹犹存,一截截围住了城区的房舍,同古画中的城池一样。就居家而论,贡布雷不免有些凄凉,街面上的房屋都取材于当地出产的青石,门前有台阶,房上是尖尖的山墙,给门前投下一片阴影,弄得街上相当昏暗,以至太阳刚下山,家家户户的“大厅”就得拉帘掌灯。好些街道是以圣人的姓氏命名的(其中不少同贡布雷早年的几位领主的历史有关):圣伊莱尔街,圣雅克街——我姨妈的房子就在那条街上,铁栅外是圣伊尔德迦尔特街,花园的旁门开出去是圣灵街;贡布雷的这些街道在我的记忆的角落里依然存在,而且蒙上了五光十色,同我今天心目中的人间的色调大不相同,所以我实际上觉得它们色色俱全,还有那座高踞于市镇中心广场的教堂,我觉得比幻灯机的投影更虚幻,有时候我甚至认为,倘若有幸能再穿过圣伊莱尔街,到鸟儿街古风盎然的“鸟儿客栈”去租间客房,那简直比同戈洛结识、同热纳维耶夫·德·布拉邦特交谈更神妙虚幻,象是同隔世的天外来往一样。从“鸟儿客栈”的地下室的气窗里飘散出来的厨房的气味,至今我还时有所闻,依然是那样热乎乎的,一阵一阵地飘到我的鼻前。
  那时我们住在我外祖父的表妹——我的姨祖母——的家里,她是莱奥妮姨妈的母亲。自从奥克达夫姨夫去世之后,莱奥妮姨妈从此不肯离开贡布雷,不肯离开贡布雷的那幢房屋,不肯离开她的房间,她的床。她不肯“下来”了,总那么躺着,那么凄凄切切,有气无力,病病恹恹,老想不开。她那个套间的窗外是圣雅克街,这条街到头是“大草坪”(同市中心三条街交叉的街心绿化地带“小草坪”遥遥相对)。街面灰溜溜的,单调划一,几乎家家门口都有砂岩砌成的三级高台阶,整条街象是由哥特石刻匠人在原块石头上凿出来的一道深沟,本来打算在上面刻耶稣降生的马槽或者耶稣受难的坟场的,我的姨妈实际上只占用两间相通的房间,她每天下午呆在其中的一间,好让佣人给另一间通风。那是乡绅家常见的那种房间。世界上有些地方,大气中或海面上游动着亿万种肉眼看不到的原生动物,它们在闪光、在散发出芳香。那两间房内也一样,也有千百种气味令人心醉,那是从品德、智慧和习惯中散发出来的芳香,氤氲中悬凝着一个人内心深处隐而不露、丰富至极的全部精神生活;当然,也还有例如从附近田野里传来的那些自然气息和时令色彩,但是它们一到这里便失去了野趣,变得人情味十足,而且凝滞闭塞,跟用当年从果园里摘下之后便藏进柜子的水果制成的果汁冻那样香甜而透明;它们固然也随季节的更迭而变换,毕竟具有了柜藏的风味和家用的格局,新鲜面包的温馨消融了白色冰霜的凛洌,就象村里报时的大钟,悠闲而准时,散淡而有序,既漫不经心又高瞻远瞩。洁净的床单,清新的晨意,虔诚的气氛,和谐地融合在一片宁静之中,不过这种宁静,只给人增添愁绪罢了,倒为并非身临其境、仅是匆匆过客的人提供了汲取无尽诗意的宝库。这里的空气如此幽闭,好似一朵纤细娇美的花,沉寂中饱含营养,而且香甜诱人,使我一踏进门槛便油然而起馋涎欲滴的感觉,尤其是在复活节那个星期的开头几天,那时早晨还寒意料峭,当时我刚来贡布雷不久。我去姨妈那边请安,她们先让我在外间稍候。乍暖还寒时节的阳光,扑到炉火前来取暖,两砖之间的柴禾已经蹿起耀眼的火苗,给整间屋子抹上一股油烟的气味,弄得象农舍大火炉前的一面火墙,又象宫堡华屋的壁炉上的大炉罩。呆在那样暖和的地方,但愿外面雨雪交加、洪水横溢才好,这样也可给深居的舒适更增添冬蛰的诗情。我在供桌和交椅之间走动着。那些交椅蒙着毡绒面子,靠背上方总安着方括弧形的头靠,熊熊的炉火,象发酵的面团,散发出令人垂涎的芳香,空气也随之布满气泡;清晨湿润而明媚的朝气早已催发出这一层层的芳香,而且把它们一片片翻动,把它们烤黄,给它们打上绉褶,使它们松软膨胀,从而做成一大块虽无形迹却香甜可感的乡村糕点,简直象一大张“脆皮夹心饼”。这里的壁橱、柜子,还有画着枝叶图案的壁纸,发出比点心更香脆、更细腻、更有名、更干燥的异香,我回到房里,总不免怀着难以启齿的艳羡,沉溺在花布床罩中间那股甜腻腻的、乏味的、难以消受的、烂水果一般的气味之中。
  我听到姨妈在里面房内低声地自言自语。她说起话来总是轻声细语,因为她认为自己头脑里有什么东西已经破碎,在里面飘浮着,她若大声说话,那东西就会移动,但是她又忍不住长久的沉默,即使身边没有人在场她也得自言自语,因为她相信这对肺部有益,能防止血液停滞,对于她常犯的胸闷气憋也有缓解的功效。她整天有气无力地苟延残喘,每一点小小的感觉都看得非同小可,她使这些感觉具有活动不定的机能,所以更难以憋在心里。由于没有知己可以对之倾诉,她只好自言自语,于是滔滔不绝的独白成为她唯一的活动方式。不幸,想什么就说什么的习惯一旦形成,她也就顾不得隔墙有耳了,所以我常听她自言自语说:“我准是没有记错,又是一夜没睡。”(因为她的大言不惭莫过于自称日夜不睡,我们全家上下言谈中也都始终尊重她的这种说法,不露半点马脚。例如,早晨弗朗索瓦丝不是去“叫醒她”,而是到她的“屋里去”;当我的姨妈想在白天打个瞌睡,我们就说她要“思考思考”,或者说她想“闭目养神”;她一旦自己说漏嘴,忘乎所以地说“什么什么把我惊醒了”或者“我梦见什么什么”之类,话一出口她自己先就羞红了脸,接着便很快恢复常态。)
  我在外间稍候片刻之后,进去向她请安;弗朗索瓦丝正给她沏茶。倘若我的姨妈那时感到心绪不宁,她就吩咐以药代茶。遇到这种情况,总由我负责从药袋里把一定量的椴花茶倒进一只小碟,然后倾入开水。干燥的花梗变得弯弯曲曲,梗梗相勾地组成荒诞不经的图案,其中绽出一朵朵苍白的小花,象是由哪位画家按照最完美的装饰意图有心点缀上去的。失去了本色或者改变了原貌的叶片变成了一堆七零八落的碎片,有的象飞虫透明的翅翼,有的象一枚标签的白色的反面,有的象一瓣玫瑰,跟鸟儿叼来筑巢的材料一样,聚集到一起,编织成片。无数琐碎的细枝末节,倘若马虎应付,本来都可能忽略掉的,只是药剂师不惮麻烦才作了这样精细的炮制,但这些细枝末节却给我喜出望外的愉快,等于在一本书中惊喜地发现某位熟人的大名,我从这些细枝末节中认出它们原本是地地道道的椴花叶梗,与我在车站大街的椴树枝上所见略同;外表有所不同,恰恰是因为它们不是赝品,而是地道的真货,只是它们已经老化。每一种新的品格都只是老品格的变态,所以我在一团团小小的灰色泡沫中辨认出枝头初绽的绿芽;尤其是那片圆月形的嫣红宜人的反光,把细梗丛中的小花一朵朵衬托得好似挂在枝头的金色的玫瑰,等于投射在墙面上的一丝微光,让人约摸看出哪个部位曾经有过一幅壁画;这反光也成为一种标记,标明椴树上哪个部位曾经“彩色斑斓”,哪个部位本来就没有色泽,同时它还向我证明,这些花瓣在点缀药袋以前曾经为春日的黄昏散布过醉人的芳香。这嫣红的烛光仍留有它们昔日的颜色,只是已经半明半灭,在残烛上昏昏摇曳,好比花儿欲谢,时近黄昏。片刻之后,姨妈可以在她品尝残花枯叶香味的那杯热茶中,泡一块“小玛德莱娜”,待点心泡软以后,就送我尝一口。
  她的床这一面有一个柠檬木的黄色立柜和一张既当药案又当供桌的桌子,上面是一尊圣母像和一瓶维希圣泉水,下面放了几本祷文和一些药方,祈祷和服药所需的一切都齐全了,不至于耽误早上服药和黄昏祈祷。床的那一面贴近窗户,街景尽收眼底。她从早到晚就象波斯王公披阅史册那样地研读贡布雷街头的日常要事,说它日常,其实风味之古老胜似远古史册;尔后,她同弗朗索瓦丝一起对见闻进行评述。
  我到姨妈那里不出五分钟就被她打发走了,她怕我太耗费她的精神。她把苍白淡漠的前额凑到我的唇边。在早晨那个时候,她额前的假发还没有梳理,脊骨象荆冠上的芒刺鼓出睡衣,又象一串诵经用的念珠。她对我说:“可怜的孩子,你走吧,快去准备做弥撒;你要是在楼下遇到弗朗索瓦丝,就叫她别在下面光贪玩,早点上楼来看看我有什么需要她照料的。”
  照料她多年的弗朗索瓦丝那时已经想到自己早晚有一天要专门侍候我们,所以我们住在那里的几个月当中,她确实对我姨妈不甚尽心。我小时候在来到贡布雷前,莱奥妮姨妈还年年到巴黎她母亲家过冬,那时我跟弗朗索瓦丝很生疏;有一年正月初一,母亲领我去姨祖母家拜年,进门前妈妈给我一张五法郎的钞票,嘱咐说:“千万别给错了,你听我说过‘你好,弗朗索瓦丝’之后,再把钱给她;到时候我会轻轻捅你一下胳膊的。”我们一走进姨妈家的过厅,便影影绰绰瞅见一顶白得耀眼、挺括纤薄得象糖丝织成的便帽下面堆着一副预表感激的笑容。那就是弗朗索瓦丝;只见她象神龛里的圣徒塑像似的,一动不动地站在门框里。待我们适应了门厅的幽暗之后,才分辨出她的表情中含有与人为善的无私的爱,以及发自肺腑的对上等人的尊敬,而能得到新年礼物的希望更在她内心最美好的部位激发出这样的敬爱之情。妈妈使劲地拧了一下我的手臂,大声说道:“你好,弗朗索瓦丝。”听到这一信号,我赶紧松开手指,让钞票落到虽说半推半就却已经伸了过来的那只手的掌心。但是,自从我们住到贡布雷之后,弗朗索瓦丝成了我最熟悉的人。她最乐于侍候我们,至少在开头那几年,她侍候我们象侍候我姨妈那样地尽心尽力,实际上她对我们更加巴结,因为我们除了同她的主人是一家人之外,还具备另一种魅力:她尊重无形中连结家庭成员的血缘关系,尊重的程度不亚于古希腊的悲剧诗人,况且我们不是她惯常侍候的主人。我们到达贡布雷的那天,她迎接我们时有多高兴!我们是复活节之前到达的。她埋怨天气还不转暖,害得我们一路挨冻;那时节倒确实寒风砭骨。我的妈妈问她的女儿可好?侄儿外甥们是否安康?还问到她的外孙乖不乖?她打算把他培养成什么人?小外孙长得象不象外祖母?
  等大伙儿走开之后,妈妈还同她谈起她的父母,打听他们在世时的生活细节,因为妈妈知道弗朗索瓦丝在父母去世之后,好多年中都还伤心落泪。
  妈妈早就看出来了:弗朗索瓦丝不喜欢女婿,因为他破坏了她同女儿相依为命的乐趣,只要女婿在场,她就无法同女儿畅叙家常。所以,每当弗朗索瓦丝到距离贡布雷几里以外的地方去看望女儿,妈妈总要笑呵呵地对她说:“弗朗索瓦丝,今天倘若赶上朱利安有事出门,你就只好同玛格丽特单独过这一整天了,不用说你会感到遗憾的,不过你总能将就,是不是?”听到这话,弗朗索瓦丝就哈哈笑道:“夫人,您什么事都看得一清二楚;您的眼光比给奥克达夫夫人查病的爱克斯光还要厉害(爱克斯光这几个字,她故意说得佶屈聱牙,而且莞尔一笑,象是自我解嘲,笑自己无知至此,居然也搬弄科学名词儿),人家肚皮里有什么东西,您一看就透。”说罢,她就躲开了,仿佛对人家的关心感到过意不去,也可能是为了躲到一边去免得人家看到她抹眼泪。在妈妈之前,还从没有人使她产生过这样暖人心怀的激动,她头一回感到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幸福,自己的痛苦,除她自己这样一个苦老太婆之外,还能有别人关心,还能成为另一位妇女悲喜的缘由。
  我们住在贡布雷的那些日子里,我的姨妈也只好牺牲掉一些同弗朗索瓦丝作伴的时间,因为她知道我的母亲对这位聪明勤快的女佣人有多器重。打从清早五点起,弗朗索瓦丝就拾掇得干净利索地下厨干活了,她那顶软帽上的褶裥,一条条挺括漂亮,象刚出炉的瓷胎;她打扮得跟去教堂做大弥撒似的。她干什么都在行,象马一样吃苦耐劳,无论身体好坏,总是闷头干活,而且轻手轻脚,跟没有干活一样。倘若妈妈要杯热水或者要点咖啡,在姨妈的女佣人当中只有她才会端来滚烫的开水或者热咖啡。她是那样一类的佣人,既让生客一见就讨厌(也许因为他们心中有数,知道他们对眼前的客人一无所求,主人宁可客人不上门也不会把他们辞退,所以他们犯不着巴结客人,对客人不免怠慢),又得到主人分外的宠信,因为主人考验过他们的实际能力,表面的讨好和低眉须眼的絮叨固然能给客人留下良好的印象,却往往掩盖无法调教的低能,故而主人反倒并不在乎。
  弗朗索瓦丝先把我的外祖父母和父母侍候安顿好,然后才上楼侍候我的姨妈服用蛋白酶,同时问她午饭要吃什么。她一到楼上,就不易避开某些问题,得发表见解或作出解释了。
  “弗朗索瓦丝,你倒想想看,古比尔夫人居然比平时晚了一刻钟来找她的姐姐;她要是在路上再多磨蹭一会儿,恐怕要在弥撒开始之后才能赶到教堂了。”
  “咳,敢情!”弗朗索瓦丝答道。
  “弗朗索瓦丝,你要是早来五分钟,你就能看到安贝夫人了,她手里的那捆芦笋比加洛大娘菜摊上的要粗上两倍。你想法子向她的女佣人打听打听,她是从哪儿弄来的?今年你做什么配菜都少不了放芦笋,你很可以为咱们家的那几位旅行家也弄点这么粗的芦笋来嘛。”
  “没有什么奇怪的,那是从神甫先生的园子里弄来的,”弗朗索瓦丝说。
  “哈!你真能哄人,可怜的弗朗索瓦丝,”我的姨妈耸耸肩膀接口道,“从神甫先生的园子里弄来的!你明明知道他那儿的芦笋长得又小又赖。告诉你吧,她手里的芦笋,足足有胳膊那么粗呢。当然,不是你的胳膊,而是象我的这条今年又瘦了许多的胳膊。弗朗索瓦丝,你没有听到这嗡嗡的钟声吗?闹得我脑袋都要炸了!”
  “没有,奥克达夫夫人。”
  “啊!可怜的孩子,足见你的脑袋真结实,这是托上帝的福。刚才拉马格洛娜找比普罗大夫来了。大夫紧跟着就同她一起走了,他们是在鸟儿街那边拐弯的,准是哪家孩子病了。”
  “哎哟!我的上帝,”弗朗索瓦丝叹息道。她听不得有谁遭难,即使在天涯海角有一位她压根儿不认识的人遇到不幸的消息传到她的耳里,她也总要连连叹息。
  “弗朗索瓦丝,这丧钟究竟是为谁在敲呀?啊,我的上帝,该是为卢梭夫人敲丧钟了。瞧我,怎么居然忘了:她在那天夜里就过世了。啊!我也快了,善良的上帝该把我召回去了,自从我可怜的奥克达夫归天之后,我这脑袋就不知道是怎么弄的,害得你白白为我耗费许多光阴,我的孩子!”
  “不,奥克达夫夫人,我的光阴没有那么精贵。时间本是上帝白给的,又没有要咱们破费。我现在得去看看火灭了没有。”
  弗朗索瓦丝和我的姨妈就这样对当天发生的第一批事件,在上午联合评述了一场。但是有时候发生的事件具有相当神秘、相当严肃的性质,我的姨妈感到不能坐等弗朗索瓦丝上楼之后再论短长,于是整幢房子里响起四下震耳的铃声。
  “可是,奥克达夫夫人,现在还不到服用蛋白酶的钟点呀,”赶上楼来的弗朗索瓦丝说道,“莫不是您感到有些乏力,顶不住么?”
  “不是的,弗朗索瓦丝,”姨妈说,“要说乏力,你是知道的,如今我已难得有什么时候不感到衰竭的了;我早晚有那么一天跟卢梭夫人一样,自己还没有明白过来就咽气了。我倒不是为了这个才打铃叫你的。你没有料到吧?我刚才看得一清二楚,就跟现在看到你一样,我看到古比尔夫人领着一个女孩子走过去,那个女孩子我居然压根儿不认识!你赶紧到加米杂货铺去买两个苏①的盐,戴奥多尔不至于不告诉你她是谁家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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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法国货币单位,二十苏相当一法郎。
  “准是比班先生的女儿,”弗朗索瓦丝更愿意当场作出解释,因为她今天上午已经列加米杂货铺去过两次了。
  “比班先生的女儿!哦!你真能哄人,可怜的弗朗索瓦丝!照你说,我还能认不出她来吗?”
  “我没说是他的大女儿,奥克达夫夫人,我说是他的小女儿,那个在儒伊寄读的小丫头。我好象早晨就见到过她。”
  “啊!除非象你说,”姨妈说,“那她准是来过节的。没错!不用再打听了,她准是来过节的,这么说来,咱们呆会儿准能见到萨士拉夫人来敲她妹妹家的门,吃午饭嘛!没错!我刚才看到加洛班点心铺的小伙计提了一盒果馅大饼走过。你瞧着吧,这饼准是送到古比尔夫人家去的。”
  “古比尔夫人家只要一来客人,奥克达夫夫人,您就等着瞧吧,她的那一帮人不久都会赶来吃午饭的,现在已经不早了,”弗朗索瓦丝说罢急于下楼张罗午饭,心安理得地抛下我的姨妈独自观景消遣。
  “哪里!中午以前不会来,”我的姨妈无可奈何地接口道,说着,她担心地看一眼座钟,但只是偷偷的一瞥,免得让人发现万事不管的她,居然对古比尔夫人要请谁来吃饭,有如此高的雅兴打听,可恨的是这种兴致可能还得有劳她干等个把钟头。“偏偏又要赶见我吃午饭的时候才来!”她自言自语地咕哝道。吃午饭对于她来说是种相当称心的消遣,她不希望有别的事情打扰,“你千万别忘了:把我的奶油鸡蛋放在一只平底盘里。”只有平底盘上才画有人物,我的姨妈每顿饭都要看着解闷。她戴上眼镜,辨认当天盘子上的人物故事: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阿拉丁和神灯。她一面看,一面微笑着说:“很好,很好。”
  “我倒可以上加米杂货铺去一趟,探探消息……”弗朗索瓦丝看出我的姨妈不再打发她去杂货铺,便这样说道。
  “不,不必了,那准是比班小姐。我的可怜的弗朗索瓦丝,很对不起,为了这么一件小事我让你上来一趟。”
  然而我的姨妈心里很明白:她打铃让弗朗索瓦丝上楼,决不是为一桩小事,因为在贡布雷,一个不为人知的人简直跟神话里的神仙一样不可思议。事实上,过去每当圣灵街或者中心广场骇人听闻地出现这类人物,总会有人进行细致的调查,结果没有一次不把这类神奇人物最终纳入“熟人”之列,或者把他的为人摸得一清二楚,或者对他的身分弄清个大概,总跟贡布雷的什么人沾点亲吧。这位是索东太太的儿子,服兵役期满之后复员归来;那位是贝德罗神父的侄女,是从修道院里出来的;还有本堂神甫的兄弟,在夏多丹当税务官,新近才退休,来这里过节。起先有人见到他们,以为贡布雷竟然出现大家不认识的人。不免心里惶惶不安,原来无非是没有一下认出来、或者没有一下弄清他们的身分罢了。其实索东太太也好,本堂神甫也好,都早就有言在先,说他们正盼望出远门的亲人回来呢。晚上,我散步回家,上楼去跟我的姑姑说说散步时的见闻,倘若我不慎说起我们在老桥附近遇到了一位外祖父不认识的人,姨妈必定失声叫道:“居然连你外祖父都不认识!啊!我才不信呐!”话虽这么说,她毕竟有点按捺不住,非要弄个水落石出不可,于是盘问外祖父:“姨父,你们在老桥附近究竟碰到谁了?连您都不认识?”——“怎么不认识,”我外祖父回答说,“那是普罗斯贝,就是布耶伯夫人家园丁的弟弟。”——“噢,他呀!”姨妈总算放心了,脸还有点红;她耸了耸肩膀,苦笑一声,补充说道:“因为他方才说你们遇到了一位您不认识的人!”所以家里的人叮嘱我以后说话千万谨慎,切不可不加思索地乱讲,惹得姨妈那样激动。贡布雷无论家畜还是居民,彼此都认识,所以倘若姨妈偶尔发现有一条她不认识的狗走过,她就必定不住地搜索枯肠,把她的推理才能和悠闲的时间全都消耗在这件难以理解的事情上去。
  “那准是萨士拉夫人的狗,”弗朗索瓦丝说道,其实她并没有十分把握,目的只在于使姨妈安心,免得她“耗费精神”。
  “好象我连萨士拉夫人的狗都不认得了!”姨妈接口道,她的批判精神轻易不接受靠不住的说法。
  “啊,是了,准是加洛班先生新近从里瑟欧带回来的那条狗。”
  “啊!除非是那条狗。”
  “据说,它可乖巧了,”弗朗索瓦丝补充说,这情报她是从戴奥多尔那里得来的,“它跟人一样机灵,总是摇头摆尾,总那么讨人喜欢,有那么一股热乎劲儿。要说牲口啊,才这么小就知道讨好,实在难得。奥克达夫夫人,我得走了,我可没有时间闲聊,这不,眼看就十点钟了,我不光是炉子没有升旺,还有一堆芦笋要削呢。”
  “什么!弗朗索瓦丝,又是芦笋!你今年真得了芦笋病了,早晚让咱们家的那几位巴黎人吃倒胃口!”
  “才不会呢,奥克达夫夫人,他们可爱吃哩。等他们从教堂做完弥撒回来,一定胃口大开,你瞧着吧,他们保管吃得津津有味。”
  “这会儿,他们一定已经在教堂里了;你最好别耽误工夫,赶紧张罗午饭去吧。”
  正当我姨妈同弗朗索瓦丝这么东一句西一句闲扯的时候,我同外祖父母和父母一起在教堂做弥撒。我多么喜欢那座教堂呀,如今想起来犹历历在目!我们进教堂时必经的古老门楼,黑石上布满了坑坑点点,边角线已经走样,被磨得凹进去一大块(门楼里面的圣水池也一样),看来进教堂的农民身上披的粗呢斗篷,以及他们小心翼翼从圣水池里撩水的手指,一次次在石头上轻轻擦过,年复一年地经过几个世纪,最终形成一股无坚不摧的力量,连顽石都经受不住,给蹭出了一道道深沟,好比天天挨车轮磕撞的界石桩子,上面总留有车轮的痕迹。教堂里掩埋着贡布雷历代神父高贵尸骨的墓石,象是为祭殿铺下的地板,更增添了萦绕遐迩的灵气;可如今这片片墓石已失去死寂坚硬的质地,因为岁月已使它们变得酥软,而且象蜂蜜那样地溢出原先棱角分明的界限,这儿,冒出一股黄水,卷走了一个哥特式的花体大写字母,淹没了石板上惨淡的紫堇;而在别处,墓石又被紫堇覆盖得不见天日,椭圆形的拉丁铭文更显得缩成一团,使那几个缩写字母平添一层乖张的意味,同一个字里有两个字母挨得特别近,而其他的字母却被大大地拓开了距离。教堂里的彩绘玻璃窗,只要外面稍有阳光,便能闪耀光彩,所以尽管外面天色阴沉,教堂里却总是光辉灿烂;有一面彩绘玻璃窗,从上到下只被一个人物形象所占满,那人的模样跟纸牌上的大王相似;他就在上面顶天立地站着,教堂的拱顶成了他的华盖。教堂里平常不做功德法事时,中午时分,他便笼罩在斜照的蓝色的反光中(那样的日子难得遇到,教堂里空空荡荡,空气清新,阳光照在瑰丽的陈设上,显得更加堂皇,也更有人情味,再加上石雕和彩色玻璃,这里简直变得象一家中世纪风格的旅馆的接待厅,几乎具有供人歇宿的意味)。那时你能看到萨士拉夫人跪在那里咕哝几句祷文,她旁边的祈祷桌上放着一包捆扎好的点心,那是她刚从对面的糕点铺买的,准备拿回家去当午饭。另一面彩绘玻璃窗上是一座粉红色的雪山,山下是打仗的场面;它好象是雪山喷出的凌乱的雪珠直接打到玻璃上凝结而成的霜冻,又象玻璃窗上残留的雪花,只是这片片雪花被一道霞光抹上了一层红晕(无疑,就是这道霞光,把祭台的彩屏照得格外绚丽,好似这上面的五光十色,不是早就涂在石料上的颜色,倒象由外面射来的一道随时准备放出异彩的光芒当场抹上去似的),每一面彩色大窗全都历史悠久,处处显得生意盎然,数百年的积尘银光闪闪;这一面面由彩色玻璃交织而成的亮晶晶的大挂毯,已被岁月磨蚀得经纬毕露。其中有一面窗象长条的棋盘,由百十来块长方形的小玻璃拼成,主调是蓝色的,象当年供查理六世用来解闷的一副大纸牌;但是,也许因为有一道光芒倏然闪过,也许因为我的转动的目光透过那面忽明忽暗的彩色长窗,看到了一团跃跃蹿动、瑰丽无比的烈火,顷刻间那面彩色长窗忽然迸射出孔雀尾羽那样变化多端的幽光,接着它颤颤悠悠地波动起来,形成一丝丝亮晶晶的奇幻的细雨,从岩洞般昏暗的拱顶,淅淅沥沥地沿着潮湿的岩壁滴下。我随着手执经卷的长辈往前走,仿佛走进了五光十色的岩洞,四周是诡异的钟乳石,多彩多姿;刹时间那一片片菱形的小玻璃显得清澈透明,象镶嵌在一枚硕大无朋的胸章上的蓝宝石那样坚硬,然而你又明明可以感到,在它们的后面,还有一件更令人钦慕的东西,那就是偶尔一露的阳光的微笑。在这片沐照着宝石般湛蓝柔和的光波中,它是那样清晰可辨,跟广场石板上或集市草堆中的阳光一样。在复活节前我们到达贡布雷的最初几个星期天,虽然大地仍是光秃秃的、黑黝黝的,但阳光的微笑却给了我们安慰,它在这里,象历史上圣路易的子孙们遇到过的那个载入史册的春天一样,使装点着忘我草的那面金碧辉煌的大彩窗放射出灿烂的光芒。
  两幅立经挂毯描绘爱丝苔尔①受冕的场面(根据传统,阿絮埃吕斯王的相貌被描绘得象一位法国国王,而爱丝苔尔的形象则同国王所宠爱的盖尔芒特家的某位贵夫人相似),挂毯上的颜色已褪得模糊不清,倒给画面增添一种表现力,一种立体感,一种亮度:爱丝苔尔唇上的淡红色越出了嘴唇的轮廓线;她的连衣裙上的黄色,显得那么滑腻,那么厚实,仿佛已板结成块,吹来一股气流就能把它整块掀掉似的。在这幅丝线和羊毛交织成的挂毯的下半部,树木还绿得那样鲜艳,可是上半部已经“年久色衰”,因而深色树干上发黄的高枝,苍白得十分显眼,好象有一道无形的阳光,以强列的斜照,把它们晒黄,晒褪了它们一半的颜色。这一切,尤其是教堂里那些珍贵的文物,原先是由历史上的名人传下来的,他们在我的心目中几乎成了传奇人物(那个精雕细刻的金十字架,据说是圣埃罗瓦②的杰作,由达戈贝③敕赐教堂的,还有日耳曼路易④的王子们的合葬墓,墓身由斑石砌成,上面镶着金丝彩釉的青铜雕刻),正因为有这些东西,我们在教堂就座之后,我才有如临奇境之感,就象乡下人走进神仙到过的山谷,能在一块岩石上,一棵树身上,一片水塘中,惊喜地发现神仙经过的明显的痕迹。凡此种种,都使这座教堂在我的心目中与城里的其它地方完全有别:这座建筑可以说占据了四维空间——第四维就是时间,它象一艘船扬帆在世纪的长河中航行,驶过一柱又一柱,一厅又一厅,它所赢得、所超越的似乎不仅仅是多少公尺,而是一个朝代又一个朝代,它是胜利者。它把严酷粗野的十一世纪,隐匿在厚实的墙壁中,沉重的拱梁下填满了大块碎石,把风洞堵得严严密密,只有门廊附近登上钟楼的楼梯才在墙上破开一条深深的槽口,露出一点往昔的遗迹。但是,即使在那里,也有重重叠叠哥特式的、风姿绰约的拱门,一个挨着一个地挡着,让外人一眼看不到楼梯,好比一群千娇百媚的大姐姐,笑吟吟地挡住了身后土里土气、哭哭啼啼、衣衫寒酸的小弟弟。教堂的塔楼,直刺青天,高高地屹立在广场之上;它当年曾静观过圣路易的英姿,今天似乎仍看得到他的风采。教堂的地下室深深地陷入中世纪的黑夜中;戴奥多尔和他的姐姐摸索着把我们领到幽暗的拱顶下,天花板上鼓出一道道粗壮的筋脉,象一只巨大的蝙蝠张开的翼膜。两位领路人用一支蜡烛给我们照亮了西格贝王⑤的小公主的坟墓,坟墓中央有一个深坑——象墓穴的遗迹——据传那是由一盏水晶灯落下时砸出来的:“法兰克公主被杀的当夜,原来由金练吊在现在后殿那个地方的一盏水晶灯忽然脱钩落下,灯罩没有破碎,火焰也没有熄灭,只是砸进了石头,灯的分量居然使顽石塌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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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爱丝苔尔:《圣经》中的人物。传说她是犹太人的孤女,被波斯王阿絮埃吕斯选入宫中,得宠,立为王后。奸臣哈曼怂恿波斯王杀尽境内的犹太人,爱丝苔尔施计揭露哈曼的阴谋,终使犹太种族免于灭绝。这个故事详见《圣经》中的《爱丝苔尔书》。
  ②圣埃罗瓦(约558—660):著名金器匠人,创建索里尼亚克修道院,后被奉为金银匠和铁匠的守护神。
  ③达戈贝(公元七世纪初—639年):法国国王(公元629年至639年)。
  ④日耳曼路易(804—876):东法兰克国王(817—843)和日耳是国王(843—876)。
  ⑤西格贝(?—509):莱茵河下游普利安法兰克人的国王,公元496年前后,在今科隆一带曾击败日耳曼族中骁勇善战的阿拉芒人。509年为其子所杀。
  贡布雷教堂的后殿,能正经地提到它吗?它那么粗糙,毫无艺术可言,甚至没有半点宗教情调。从外面看,由于它对着的那个十字路口在下坡,它的外墙底下垫了一层乱石砌成的墙基,石头东一块西一块地凸出在外,毫无教堂的特色。窗户好象开得很高很高,总的看起来,不大象教堂,倒象监狱。不用说,后来当我想到我生平所见到过的其它教堂的富丽堂皇的后殿,我从来没有想到把它们同贡布雷教堂的后殿进行比较。只是有一回,我在内地的一条小胡同的拐角处,发现三条胡同的交叉口,有一面粗糙的高墙,上面的窗户也开得很高,跟贡布雷教堂后殿的那面墙的外观一样不成比例。那时,我没有象在参观夏特勒大教堂或者兰姆大教堂时那样细细探究宗教感情在那些建筑物中怎样有力地得到了体现,我只是情不自禁地叫了声:“教堂!”
  教堂!它同住宅紧挨紧连;在圣伊莱尔街,它的北门介于两家紧邻之间:一边是拉班先生的药房,一边是卢瓦索夫人的住宅。它同这两家墙挨墙,没有丝毫距离,它就象贡布雷的普通居民之家,如果贡布雷的街上编有门牌号码的话,它也可以有个门牌号码:邮差早晨送信的时候,在走出拉班先生的药房,还未走进卢瓦索夫人的住宅之前,似乎本应该在它的门口停一停的;然而在教堂和非教堂之间,却有一道我的思想始终不能逾越的界线。尽管卢瓦索夫人的窗前有几棵倒挂金钟,习惯于不知趣地纵容耷拉着脑袋的枝叶到处乱蹿,那上面的花朵开到一定时候,总迫不及待地要把自己的红得发紫的面孔贴到教堂阴沉的墙上去凉快凉快,我觉得倒挂金钟并不因此而沾上灵气;在花朵和它们所投靠的阴沉的墙面之间,我的肉眼虽看不到有半点间隙,但是在我的心目中,却存在着一个不可逾越的深渊。
  圣伊莱尔街的钟楼,老远就能看到;在贡布雷市容还没有出现的远方,它那令人难忘的面貌就已经露出地平线了。复活节的那个星期,当火车把我们从巴黎送到这里的时候,我的父亲看见它轮番地驰过地平线上的每一层折痕,钟楼上的风信鸽朝东南西北四方转动。父亲说:“好,把毯子都收起来,咱们到了。”有一次,我们到离贡布雷很远的地方散步,有一段道路很狭窄,旋而豁然开朗,眼前出现一大片四周被枝柯参差的森林团团围住的平地,只见圣伊莱尔街钟楼细巧的塔尖,冒出在树梢之上;它呈淡红色,显得那样宜人,那样苗条,亭亭玉立在天边,仿佛有谁故意在这幅尽是天然景物的图画的天空部位,用指甲抠出一道艺术的记号,作为表明有人居住的唯一标志。再靠近些,就能看到四方形塔楼的残迹了。半圯的塔楼仍簇拥钟楼而立,只是比它要矮些;塔身石块上的暗红的色调,尤其令人惊叹。在秋雾凄迷的早晨,那情状宛如一派彤云叆叇的葡萄园上兀立着一堆攀满红色爬山虎的废墟。
  我们回家的时候,外祖母常常让我在广场上滞留片刻,好看看教堂的钟楼。塔楼上的窗户两个一组,分层排列,间距规整而独具一格,人的五官若具有这种比例才显得端庄而美丽。从楼上,每隔一阵飞出一群暮鸦;它们呱呱地转圈翩跹,好似原先听凭它们扑腾腾栖落的古塔,忽然变得难以安身,仿佛隙缝间释放出某种动荡不停的元素,把它们从塔里轰了出来。待它们把暮霭苍茫的淡紫色帷幕到处划遍之后,又突然安静下来,钻回塔里去栖息;充满凶兆的塔楼重新变成安居的福地。有几只乌鸦散歇在小钟楼的塔尖,看上去一动不动,说不定它们正盯住一只小虫,准备下喙,就象稳坐钓鱼台的渔夫准备抬竿,停歇在浪尖的海鸥准备啄鱼似的。不知为什么,我的外祖母觉得圣伊莱尔钟楼没有一丝一毫庸俗、浮夸和鄙吝之气,因为她喜爱自然景物和天才的作品,并认为唯有自然和天才之作才富于有益的影响;至于自然景物,当然不可假手人工,比如我的姨祖母的园子经园丁一弄,自然反而受到糟踏。这教堂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显得从本质上就与别的建筑不同,而真正意识到它别具一格,确定它的存在具有个性、敢于独树一帜的则是它的钟楼。为教堂立言的,也是这座钟楼。我尤其相信,我的外祖母在贡布雷钟楼的身上,模糊地见到了她心目中最可贵的东西,那就是既自然又不凡的气派。她对建筑学一窍不通,但她说:“孩子们,你们尽管可以笑我,也许从规范上说,这座钟楼并不美,但是它老态龙钟的怪样,我看了很受用。我甚至相信,倘若它会弹钢琴的话,一定不会弹得干巴无味的。”她望着塔身,眼睛顺着砖石的坡度,顺着塔身优雅的张力向上望去,只见斜线越往上越靠近,就象合十祈祷的双手;我的心似乎同箭一样地向上飞去,她的目光也随着塔身跃然上升;她对已经风化的古老的石塔发出友好的微笑,当时仅仅在塔尖还残留着些许夕阳。自从塔身进入这一光照区之后,每一片石头便被阳光照得轻飘飘起来,仿佛突然间显得又高又远,象一首歌用提高八度的尖音来演唱一样。
  是圣伊莱尔钟楼,使城里的各行各业、每时每刻和各种观点,都具有形式、取得结果和得到认可。从我的房间望去,我只能见到它外铺石板的塔基;但是,在炎热的夏季的某个星期天早晨,我一看到那些石板象一团黑色的太阳在烨烨放光,我就会想:“天哪!九点钟了!如果我想要在去教堂做弥撒之前还有时间向姨妈请安的话,那现在就得做准备了。”因为我确切地知道太阳照临广场时是什么颜色,我感觉得到外面的气温和市场上的尘埃,感觉得到妈妈在做弥撒前会去买东西的那家店铺门前的遮篷的投影。店堂里有一股未经漂白的本色布的气味,妈妈也许去买块手绢之类的东西,店掌柜会绷直了身子吩咐伙计拿出货来给妈妈挑选,他自己则准备关店门,而且早已到后面去穿好了节日的上衣和洗净了双手。他有每隔五分钟就搓一次手的习惯,即使遇到最不痛快的场合,他也要踌躇满志地、精明强干地搓他的那双手。
  做完弥撒,我们走进店堂,吩咐戴奥多尔给我们一份比平时要大的奶油圆面包,因为我们的表亲趁着好天气从梯贝齐赶来同我们一起吃午饭。那时我们眼前的钟楼周身披着灿烂的阳光,金光闪闪、焦黄诱人,简直象一块硕大无朋的节日奶油面包,它的塔尖直戳蓝色的天空。黄昏时,当我散步归来,想到呆会儿我得向母亲道晚安,而且将一整夜见不到她,这时钟楼反倒因为白日已尽而显得格外温柔,它倚着苍白的天空,象靠在深褐色的丝绒坐垫上似的,天空在它的压力下微微塌陷,仿佛为它腾出地方安息,并且裹住了它的四周;围着塔身飞翔的鸟类的叫声更衬托出它的寂静,更拔高了它的尖顶,使它具有某种难以言传的意味。
  即使我们走到教堂后面某条已经看不到教堂的街上,那里房舍的布局似乎也是由钟楼在哪里出现而定的;也许它出现在看不到教堂的地方才更显得惊心动魄。当然,另有不少钟楼在这类景观中比它壮丽,我的脑海里就有好几幅钟楼屹立在鳞次栉比的屋顶之上的图景,但它们同贡布雷阴沉街景中出现的那座钟楼相比,艺术上各有异趣。我永远也忘不了巴尔贝克附近有一座属诺曼第省的引人入胜的城市,城里有两所18世纪留下的、款式宜人的府邸,从许多方面说,我喜欢这两处建筑,并且打心眼儿里崇拜。从那个有一溜台阶通往河沿的花园看去,一座哥特式教堂的塔尖恰恰夹在它们中间。教堂本身被那两所府邸遮去,但塔尖却象它们楼面的屋顶,象加在楼顶的装饰,但是,它的格局又是那样不同,那样可贵,那样多姿,那样娇艳,那样光鲜,使人一下子便看出它同下面的建筑并无关系,正等于在海滩上两块并列的漂亮的卵石之间,夹着一只尖塔形的、色泽鲜艳的贝壳,它那红得发紫、带有涡纹的尖头,同卵石毕竟不构成一体。甚至在巴黎,在最丑陋的地区,我记得有一个窗户,从那里望出去,是一幅由好几条街道的凌乱的屋顶组成的画面,你可以在前景、中景、甚至远景的某个层次,看到一座紫色钟楼的圆顶,有时它发红,也有时,茫茫雾霭从灰濛濛中离析出黑影,洗印出最精美的“照片”,使它呈现为高雅的黑色,这就是圣奥古斯丁教堂的钟楼,它使巴黎的这一景象,具有皮兰内西①笔下的某些罗马风光的特征。但是,无论我的记忆用哪一种笔法来描绘当年所见的情景,我都无法把失去多年的感触在记忆的版画中重现。感触使我们端详一件事物不仅把它当作观赏的对象,而且相信它是独一无二的。所以没有一幅记忆的版画能独立地保全我内心生活的某一完整的部分,如同我忆及从贡布雷教堂后面的街上所见到的钟楼的种种景象,那样完整地保留着当年的心境。五点钟看到它,那是上邮局去取信的时候,只见它在左面离我们几幢房屋远的地方,突然孤零零地矗起它的塔尖,超过一溜屋脊;如果返身想去问候萨士拉夫人的近况,那么你眼前的那溜屋脊就会随着你走下另一面的斜坡而降低,你知道得在钟楼过后的第二条街拐弯;如果你还朝前走,向车站那边走去,你侧眼看看钟楼,它就会向你展示新的屋脊和新的楼面,就象某种固体在它演变的某一时刻突然被人发现;或者,你从维福纳河的沿岸看去,教堂的后殿显得在高处蹲着。它那鼓起的肌肉仿佛迸发出钟楼借以向空中发射箭头的力量。总之,无论你在哪里,你的眼光都得落到钟楼的身上,它总高踞于一切之上,在一个意想不到的高处把房舍召集到它的跟前。在我的心目中,它象上帝的手指;上帝本人可能隐迹于芸芸众生之间,我并不会因此而混淆上帝与凡人的区别。直到今天还是一样,倘若我在内地的哪一座大城市,或者在巴黎我不熟悉的哪一个地段,为我“指点迷津”的路人把远处某家医院的钟楼或者某所修道院里高高顶着僧帽帽尖的钟楼作为标志指给我看,告诉我该走那条街,我的记忆会立刻在那钟楼的楼身,发现一些蛛丝马迹,同我所钟爱、现在已经消失的钟楼的外貌,多少有相似之处。如果那路人回过头来,看看我有没有走错路,他会惊讶地发觉,我已把该走的路和该办的事置诸脑后,一连几个钟头呆立在钟楼前苦思冥想地追忆,而且在我的内心深处感到从遗忘中夺回来的地盘逐渐变得结实,并得到重建。于是,我大概比刚才问路的时候更为焦虑地在寻问自己的道路,我转过一条街……但是……这是在我自己的心中寻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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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皮兰内西(1720—1778):意大利版画家和建筑师,他的版画作品有组画《监狱》和《罗马风光》等。
  在回家的路上,我们经常能遇到勒格朗丹先生。他在巴黎当工程师,所以除了休假之外,他只能在星期六晚上到贡布雷的庄园来,呆到星期一早晨再走。他是那种除了科技专业在行,而且成绩出色之外,还具有其他文化修养的人,例如文学、艺术方面的修养;这对他们所从事的专业完全无用,只在谈吐方面可资益助。这些人比许多文学家更有文采(那时我们并不知道勒格朗丹先生作为作家也颇有名气,当我们得知有位著名的音乐家曾经根据他的诗谱过曲,我们还大吃一惊呢),也比许多画家更“出手不凡”;据他们自己想,他们眼前的生活对他们并不合适,因而他们对待实际从事的职业,要么夹杂着幻想而漫不经心,要么高傲地、鄙夷地力求做好,既隐忍苦衷,又兢兢业业。勒格朗丹先生高高的个子,风度潇洒,留着两撇长长的淡黄色的小胡子,显得既有思想又很精明;蔚蓝色的目光透出看破一切的神情。他举止彬彬有礼,谈锋之健是我们前所未闻的。他在我们全家人的心目中是生活高雅的精英人物的典型,我们总引以为楷模。我的外祖母只嫌他一点不足,就是他说起话来过于讲究,有点象书面语言,不象他戴的大花领结总那样飘逸而自然,不象他身上那件学生装式的单排扣上衣总那样洒脱而随意。我的外祖母还因为他经常攻击贵族、攻击摆阔讲排场、攻与趋炎附势,而且措辞激烈,感到惊讶。她说:“圣保罗说到有种罪过不可原谅,一定是指这类恶习。”
  追求虚荣是我的外祖母所无法体会、甚至无法理解的一种感情,所以她认为完全不必这样大动肝火去贬斥它。况且,既然勒格朗丹先生的姐姐嫁给了巴尔贝史附近一位下诺曼第省的贵族,他还这样激烈地攻击贵族,甚至埋怨革命没有把他们全都推上断头台,我的外祖母认为未免有失厚道。
  “朋友们,你们好!”他迎上前来,对我们说,“你们住在这里真是有幸:明天我得返回巴黎,钻到我的窝里去了。啊!”他又堆起他独有的、稍带讥讽、略含失意、更有点漫不经心的微笑补充说道,“当然,在我家里,没用的东西倒应有尽有,唯独缺少最必要的东西——一大片象这样的蓝天。小伙子,尽量在你的生活里始终保持一片蓝天吧,”他转身对我说,“你有一颗难能可贵的心,你具有艺术家的天赋,别让它缺少应有的东西。”
  我们一回到家里,我的姨妈就派人来问:古比尔夫人做弥撒是不是迟到了。我们无法回答,反而给她增添烦恼:我们告诉她说,有个画家去教堂临摹坏家伙希尔贝的彩绘玻璃窗了。于是弗朗索瓦丝立刻被派往杂货铺打听,结果一无所获,因为戴奥多尔不在。此人身兼两职,在教堂他是唱诗班成员,有杂货铺他是店堂伙计,既能从教堂里得到消息,又同社会各集团的人都打交道,所以城里的事他无所不知。
  “唉!”我的姨妈叹了口气,“我真希望欧拉莉快点来。其实只有她才能告诉我真相。”
  欧拉莉是个又瘸又聋、爽直泼辣的老姑娘,从小在拉布勒东纳里夫人家帮工,夫人死后,她也随即“退休”,在教堂旁边找到一间房子往下,经常出来做做礼拜,在没有礼拜的时候,她自己默默祈祷,或者给戴奥多尔搭把手,帮点忙;其余时间,她用来探望几位象我姨妈那样的病人,她把做弥撒和做晚祷的时候所发生的事情告诉我的莱奥妮姨妈。她本来有一笔老东家给的年金养老,不过她倒不轻视捞外快,常常到本堂神甫或者贡布雷僧侣界的其他头面人物那里去搜罗些内衣被单来浆洗。她身穿披风,头戴白色小便帽,打扮得跟吃教会饭的人差不多。皮肤病使她的一部分面颊和弯曲的鼻梁呈现凤仙花那样鲜艳刺目的桃红色。她的来访一向是莱奥妮姨妈的一大乐事,因为除了本堂神甫之外,姨妈早已把其他客人逐个拒之于门外了,她认为那些人错就错在属于她所憎恶的两类人之列:第一类人最差劲,是姨妈首先要甩开的,他们劝她不要“顾影自怜”,还鼓吹“阳光下走走,吃点带血的烤牛肉,比卧床和服药对她更有补益”之类的邪端异说,尽管有人采取消极态度,只以某种形式的沉默表示不赞成姨妈的做法,或者笑笑表示怀疑;至于另一类人,看来真以为姨妈的病情比她自己估计的还要严重,至少同她自己所说的一样严重。比如,姨妈几经斟酌,听从了弗朗索瓦丝殷切的劝说,允许他们上楼来看望她,他们中就有人表现得太辜负姨妈的抬举,居然怯生生地说:“您不认为遇到好天气出去稍微活动活动会好些吗?”有人倒相反,听姨妈说罢,“今天我很不好,很不好,要完了,可怜的朋友们呀”,他们竟接茬说:“啊!身体不好嘛!不过您这样也还能拖一阵呢。”上述两种人,虽然表现不同,有一点倒肯定一样,那就是从此被拒于门外。当我的姨妈从床上看到圣灵街有这号人显然正前来看她,当她听到门铃己被拉响时,她的脸上顿时出现害怕的表情。如果说,弗朗索瓦丝见此情状觉得有趣,那么,她更为姨妈总有巧妙办法把他们打发走而拍手称快,更为他们没有见到姨妈,反而碰了一鼻子灰而乐不可支。她打心眼儿里佩服我的姨妈,她认为自己的女东家比那些人要优越,所以才不愿让他们登门。总而言之,我的姨妈既要求人家赞成她卧床服药的做法,又要求人家同情她的病痛,还要求人家说些宽心话,担保她早晚会康复。
  而欧拉莉对此最在行。我的姨妈尽管一分钟之内能说上几十遍:“我完了,可怜的欧拉莉,”欧拉莉准能答上几十遍:“奥克达夫夫人,您对自己的病知道得这么透彻,那么您准能活上一百年,就象昨天萨士兰夫人对我说的那样。”(欧拉莉的坚定不移的信念之一,就是认准了萨士拉夫人其实叫萨士兰夫人,尽管经验无数次地对她进行纠正,仍不足以打破她的这一信念。)
  “我倒不求活上一百年,”我的姨妈说;她不喜欢人家用确切的日期来判定她能有的寿限。
  此外,欧拉莉还善于给我姨妈解闷,又不让她累着。这是谁都没有的本领。所以她的来访对于姨妈来说是莫大的愉快。她每星期天必来,除非有意外事缠身。对欧拉莉又将来访的期望,开始着实让我姨妈高兴好几天,可惜这很快就转化为痛苦,就象挨饿的人饿过了头,虽说欧拉莉才晚来一小会儿。等待欧拉莉的兴奋心情拖延过久就变成不堪忍受的折磨:我的姨妈不停地看钟点、打哈欠、一阵阵感到心力交瘁、支持不住了。要是欧拉莉来访的门铃声直到天黑,在我的姨妈已无指望的时候才打响,她反倒感到伤心难受了。事实上,每个礼拜天,她最牵肠挂肚的一件事不过是欧拉莉的来访。吃罢午饭,弗朗索瓦丝急于等我们早早离开饭厅,她好赶上楼去“忙乎”我的姨妈。但是(尤其自从晴朗的天气在贡布雷定居下来之后),当正午时分的崇高的钟声给圣伊莱尔塔楼上音响的王冠缀上十二朵转瞬即逝的小花、使袅袅余音在我们的餐桌边、在也是亲切地来自教堂的圣饼的附近,缭绕萦回了很久之后,我们仍久久地坐在饰有“一千零一夜”图画的平底碟前懒得动弹,因为炎热,尤其是因为吃得太饱,我们无力离席。所谓太饱,因为,除了鸡蛋、排骨、土豆、果酱、烤饼等几道已经不必预告、每餐必备的食品外,弗朗索瓦丝还根据庄稼地和果园的收成,海鲜捕捞所得,市场供应,邻里馈赠,以及她自己的烹调天才所能提供的东西,另外添几道菜,因此,我们的食谱,就象十三世纪人们在大教堂门上雕刻的四面浮雕一样,多少反映了一年四季和人生兴衰的节奏。添一条鲜鱼,因为鱼贩子担保它特别新鲜;添一只火鸡,因为她赶巧在鲁森维尔的市场上碰上一只肥美的;添一道骨髓蓟菜汤,因为她以前没有用这种做法给我们做过;添一盘烤羊腿,因为去外面透过新鲜空气之后一定胃口大开,况且到吃晚饭足足有七小时,有足够的时间把羊腿烤到骨脱肉酥;菠菜是为了换换口味;杏子是因为刚刚上市,街上还难得见到;醋栗是因为再过半个月就吃不上了;草莓是斯万先生特意送来的;樱桃是园子里那棵两年不结果的樱桃树又重新结出第一批果实;奶酪是我一向爱吃的;杏仁糕是她昨天定做的;奶油圆球面包倒是我们的贡献。上述各道食品吃罢之后,专为我们做的、特别是专门献给我的识货的父亲品尝的巧克力冰淇淋端了上来,那是弗朗索瓦丝别出心裁、精心制作的个人作品,就象一首短小、轻盈的应景诗,其中凝聚着作者的全部才智。谁要是拒绝品尝,说什么“我吃完了,不想吃了”,谁就立刻沦入“大老粗”之列,正等于艺术家送他一幅作品,明明价值在于作者的意图和作者的签名,他却只看重作品的重量和作品所用的材料。甚至在盘子里留下一滴残汁,也是不礼貌的表示,其程度相当于没有听完一首曲子,就当着作曲家的面站起来就走一样严重。
  我的母亲终于对我说:“得了,别没完没了地在这儿呆着了,要是你嫌外面太热,就上你自己的房间去,但是你得先透透空气,免得一离开餐桌就看书。”我于是坐到水泵和水槽附近的一条没有靠背的长凳上去。水槽象哥特式的井栏,雕有好几条火龙的图案,粗糙的石面上刻下了火龙的流线型的、包含寓意的体态,十分生动。长凳恰好在一株丁香树的树荫下;园子的这个角落有一扇便门开向圣灵街;在一片荒芜的土地上,矗立着一座独立的建筑,突出在正屋之外,门前有两级台阶,那是厨房外做粗活的小屋。从外面看去,可以影影绰绰看到里面的地上铺着斑岩一般闪闪发光的红色石板,这小屋与其说是弗朗索瓦丝的“洞府”,倒不如说更象供奉维纳斯女神的小庙,里面堆满了奶制品商人、水果店老板、菜贩子等人送来的供品,他们有些是从相当远的村落来的,就为了给“女神”献上他们田园里的时鲜。小屋屋脊上总有一只鸽子在咕咕啼叫。
  早先,我并不在这小庙周围的神圣的树林中久留,因为我在上楼读书之前,总要先到外祖父的兄弟阿道夫外叔祖父居住的楼下那间起坐间去呆一会儿。阿道夫外叔祖父是位老军人,以少将衔退休。他那间屋子难得照进阳光,即使窗户大开,听凭外面的热气进去,屋里也仍然无穷无尽地散发出一股幽幽的凉气,既有林区的风味,又有王政时代的盎然古风,好比走进猎场的废弃的楼阁,能让人的嗅觉久久地沉醉于梦境之中。但是,我不进阿道夫外叔祖的单间已有很多年了,因为他同我们家发生过一场误会,不再来贡布雷小住。这事是由我惹起的,经过情形如下:
  在巴黎的时候,家里每个月派我去看他一两次,那时他总是刚吃完午饭,穿着家常便服,侍候他的仆人穿的是紫白两色相同的条纹布工作服。外叔祖父咕哝着埋怨我好久没来看他了,没人理他了;他给我吃块杏仁饼或者一只桔子,我们穿过一间客厅,那里从来也没有人会停下坐一会儿;客厅里没有炉火,墙上装点着镀金的装饰线脚,天花板刷上蓝色,说是模仿天空;家具都蒙上了缎面垫套,跟外祖父家一样,只是这儿用的是大黄缎面;我们经过客厅,走进被外叔祖父称为“工作室”的那个房间。只见墙上挂了几幅版画,大凡是黑色衬底上有一位丰满、肉感、皮色粉红的女神,或驾一辆战车,或踩一只圆球,或在额前缀有一颗五角星;第二帝国时期这类画很受欢迎,因为一般认为画里有一种庞贝的情调。后来人们很讨厌这类画,有人之所以又开始喜欢起来,虽然说法不一,其实只有一个原因:这类画具有第二帝国的情调。我同外叔祖父一直坐在这里,直到他的听差替车夫来问什么时候用车。外叔祖父沉吟良久,在一边纳罕的听差如果稍有动弹,仿佛就会扰乱他沉思似的,于是他只得全神贯注地等待他作出始终如一的回答。外叔祖父经过一番周密的斟酌,终于说出了从来不变的决定:“两点一刻”。听差惊讶地重复了一遍,但决无二话:“两点一刻?……好,我告诉他去。”
  在那个时期,我热爱戏剧,但这只是柏拉图式的爱,因为我的父母还一直没有允许我去看戏,所以我把看戏的乐趣,想象得相当不符合实际;我几乎以为每个观众眼中的舞台布景,都象是通过立体镜才看到似的,只为他一个人存在,尽管同其他观众所看到的上千种其他景象大致一样,但各人所见只属各人。
  每天上午,我都要跑到广告亭去看看又有什么新戏预告。每一出预告的新戏都给我的想象提供种种梦想,而天下最无利害关系又最令人开怀的,莫过于这些梦想了;同组成剧名的每一个单字紧密相关的形象,还有墨迹未干、被浆糊弄得鼓鼓囊囊的海报的颜色,更助长了我的想象。海报上剧名赫然在目,除了《赛萨·奚罗多的遗嘱》或《欧迪普斯王》之类的古怪剧目外(这类剧目不会出现在“喜剧歌剧院”的绿色海报上,而只出现在“法兰西喜剧院”的酡红色的海报上),最大相径庭的要算《王冠上的钻石》和《黑色的多米诺骨牌》这两出戏的海报了:一张是发亮的羽白色,另一张象带有神秘色彩的黑缎。我的父母向我宣告:我第一次去剧院,必须就这两出戏中选一出。于是我接连对它们的剧名进行钻研,因为我的有关这两出戏的全部知识只是它们的剧名。我殚精竭虑地想逐一抓住它们可能给我带来的乐趣,然后进行比较,最后我费足力气,把一出戏想象成光采夺目、气宇轩昂,另一出戏则温情脉脉、缠绵悱恻,结果我还是不能决定我的取舍,正等于上最后一道甜食时,问我要牛奶米糕还是要奶油巧克力一样。
  我与我的同学们谈论演员,虽然那时我对演技还一无所知,却认为在艺术借以体现的一切形式中,演技是首要的形式,通过演技,我才第一次感受到什么是艺术,同样一段台词,这位演员和那位演员在朗诵方法和声调处理方面各不相同,我觉得其中最琐细的差别都具有无法估量的意义。我根据有关这一演员和那一演员的传闻,把他们按才艺的高低排了个先后,这些名单我成天独自默诵,最后在我的脑海中凝固,象结成了硬块,弄得我头脑僵硬。
  后来,我上中学,每当我趁老师转身的机会同一位新朋友窃窃私语时,我的第一问题总是问他是否去过剧院,是否认为最了不起的演员是戈特,其次是德洛内,等等。倘若他认为法布夫尔不如迪龙,或者德洛内名列戈克兰之后,那时我的心目中戈克兰便失去磐石般的坚固性,突然松动起来,退缩到二等,德洛内也取得了神奇的灵活性,丰富的活跃性,而屈居第四;这样的变动使我的头脑得到软化,得到滋养,竟有繁花似锦、生动活泼之感。
  虽说我对演员们如此着迷,虽说有一天下午我见到莫邦从法兰西剧院出来顿时感到爱的激动和爱的痛苦,但是当我见到某家剧院门前某位赫赫巨星的大名烨烨生辉,当我见到一辆马头上缀满玫瑰花的双座轿车从街上驰过,车窗里露出一位据我想可能是演员的女子的倩影,那时我内心的激荡更久久不能平息,我多么无能为力地、多么痛苦地努力设想她们的私生活啊!我虽把最有名的女演员按才艺的高低排出如下的名次:萨拉·贝恩纳特,拉贝玛,巴代,玛德莱娜·布洛昂,霞娜·萨马里,但是,无论先后我对她们全都关心。我的外叔祖父认识不少女演员和一些“交际花”,我分辨不清后者同女演员的差别。他把她们请到家中作客。我们之所以只在某些日子去看望他,是因为其他日子有那些女客登门,家里人一向不愿与她们打照面。至少我们家持这一主张,因为从我的外叔祖父那方面说,他跟那些可能从来没有结过婚的风流寡妇、跟那些虽大名鼎鼎、其实出身靠不大住的伯爵夫人过于随便的态度,他把她们介绍给我的外祖母时所说的奉承话,或者他把祖传的首饰送给她们,以巴结讨好,等等,早已不止一次引起他同我的外祖父之间的龃龉。平日交谈中如果出现某位女演员的名字,我常听到我的父亲笑着对我的母亲说:“这是你叔叔的一位女朋友。”当时我想,有多少大人物恐怕开始一连好几年都巴结不上那样的女人,给她写信不理,登门拜访,她又打发门房拒之门外:我的外叔祖父倒说不定有办法让我这样初出茅庐的青年免受这番折腾,他可以在自己的家里把我介绍给许多人都无法接近、但对他来说却是知心朋友的女演员。
  因此——我借口有一门课改了时间,不仅已经耽误了我好几次不能去看外叔祖父,而且以后还会没有空去——有一天(那并不是专门留给我们去看他的日子),我们家午饭比平时吃得早,我便趁机上街,并没有去看家里允许我单独去看的新戏海报,而是一口气跑到了外叔祖父那里。我注意到他家门口停着一辆双驾马车,马的护眼罩上,跟车夫上衣的扣眼上一样,摇着一朵红色的康乃馨。我从楼梯上就听到一个女人的嬉笑声,等我一拉门铃,里面的声音反而戛然而止,一片寂静之后是连续的关门声。听差终于出来开门见到是我,显得很尴尬,声称我的外叔祖父现在正忙着,恐怕抽不出身来见我。他正打算进去禀报,只听到里面传出刚才的女人的声音:“啊,不!让他进来;一分钟就行,我一定会很高兴的。从您的写字台上的那张照片来看,他跟他的妈妈,也就是您的侄女,长得很象,您的侄女的照片挨着的那张照片不就是他吗?我倒是想要见见这孩子,哪怕见一面呢。”
  我听到我的外叔祖父咕哝着表示不高兴;最后,听差请我进去。
  桌子上,有一盘跟平时一样的杏仁饼,我的外叔祖父仍穿着那件家常便服,但是在他的对面,坐着一位身穿粉红色丝绸长裙、脖子上挂着一条长长的珍珠项链的年轻女子,她正把最后一瓣桔子放进嘴里。我一时拿不定主意,不知该称呼她夫人还是小姐。我憋红了险,不敢朝她那面看,生怕同她答话。我过去亲了亲外叔祖父。她笑咪咪地望着我。我的外叔祖父对她说:“这是我的侄外孙,”既没有告诉她我姓什么,也没有把她的名字告诉我,大约是因为自从同我的外祖父发生过龃龉之后,他尽可能避免家庭成员同他的这类朋友接触。
  “他长得多象他的母亲,”那女的说。
  “您也不过是在照片上见过我的侄女。”我的外叔祖父连忙粗声粗气地接口道。
  “对不起,亲爱的朋友,去年您生病的时候,我在楼梯上曾经同她照过面。确实,我也只是一闪而过地瞅了一眼,你们这儿的楼梯又那么黑;但是,这一眼足以使我对她钦佩了。这瘦小的年青人眼睛长得挺美,还有这儿,”她说着,用手指划了一下额头下面,“您的侄女儿是不是跟您同姓?”她问我的外叔祖父。
  “这孩子更象他的父亲,”我的外叔祖父咕哝着说:他既不想提到我妈妈的姓,以间接的介绍我,更不想作进一步的说明,“他完全象他的父亲,也象我故世的母亲。”
  “我不认识他的父亲,”穿粉红色长裙的女子微微歪着脑袋说道,“也从来没有见过您那位故世的母亲。我的朋友,您一定记得,咱们是在您遭受丧母之痛后不久才相识的。”
  我感到有些失望,因为这位少妇同我在家里见到过的其他标致女子,尤其是同我每逢大年初一都要去拜年的一位表亲家的千金并无二致。我的外叔祖父的这位女朋友,除了衣着更为讲究之外,那眼神也同样机敏而和善,表情既坦城又动人。我在她身上没有发现女演员照片上一般有的那种使我倾慕的舞台风度,也没有看到应该同她的私生活相呼应的那种妖媚的表情。我难以相信她竟是交际花,而且如果我没有见到门口停着的那辆双驾轿车,没有见到她那身粉红色的丝裙和那串珍珠项链,没有早就听说我的外叔祖父尽结识些最高级的交际花,我恐怕更难相信眼前这位风韵不俗的女子就是其中的一位。但是,我不明白的是供她们住华屋、坐轿车,让她们打扮得珠光宝气,不惜为她们倾家荡产的金屋藏娇的百万富翁,又怎能从这样平凡、这样规矩的女子那里得到愉快呢?然而,想到她们私生活应有的情状,我更为她们的不道德感到迷惑不解。如果这种不道德具体化为一个特殊的形象出现在我的面前,那么这种不道德就会象一部小说、一件丑闻的隐秘部分那样地不露痕迹。但恰恰是那件丑闻使她们脱离了中产阶级的家庭和她们待人和善的父母,使她们扶摇直上地变为一代佳丽,出入交际场所,赢得显赫的名声。眼前的这位女子,面部表情和说话的声调同我所认识的其他许多妇女并无两样,这就使我不由得把她看作良家千金,其实她早已无家可依了。
  这时我们已经走进外叔祖父的工作室。我的外叔祖父请她抽烟,只因有我在场,他多少显得有些尴尬。
  “不,”她说,“亲爱的,您知道我只抽得惯大公爵送给我的那种烟卷。我跟大公爵说了,您也馋那种烟卷,”说着,她从烟盒里掏出好几支印有金色外文字样的纸烟。忽然,她又说:“我一定在您这里见到过这孩子的父亲,他不就是您的侄女婿么?我怎么能忘呢?他那样和气,我觉得他文雅极了。”她说得既谦虚又热情。但是,我深知父亲待人一向矜持冷漠,想到他当时一定绷着脸皮,现在却被说成文雅极了,我不禁狼狈不堪,因为他很可能表现得并不风雅,这种过高的评价,同他在礼节方面的欠缺实在太不相称。后来我才体会到,这些既无所事事又用心良苦的妇女所扮演的角色,其魅力之一正在于此:她们以她们的热情、她们的才能,以及优美的感情所具备的一种梦境和她们不必破费便可轻易到手的一种金玉般的华彩,象名贵而细巧的嵌饰,把男人们毛糙而缺乏磨砺的生活装缀得富丽堂皇。对于梦境,她们同艺术家们一样,既不追求实际价值,也不让它局限于现实生活,例如我的外叔祖父穿着宽松的便服在吸烟室中接待的这位女士,她以娇美的体态,粉红色的丝绸长裙,周身的珠光宝气,以及她同大公爵的交情所散发出来的那种高贵气派,给烟雾缭绕的室内增添了异样的光辉;同样,她随口说了句对我父亲的评价,说得非常讲究,使这句话别具一格,有一种高雅的意味,再加上她以亮晶晶的目光看上一眼,等于给这句话镶上一颗光华熠熠的钻石,其中既包含谦恭之意,又透出感激之情,这句话从她嘴里说出便成了一件艺术珍品,一件“文雅极了”的宝贝。
  “好吧,孩子,你该回去了,”外叔祖父对我说。
  我站起来,克制不住想去吻一下粉衣女郎的手,但,我觉得这样做恐怕过于孟浪,简直类似抢劫。我的心怦怦乱跳,心里盘算着:“该做还是不该做?”后来,我不再考虑该做什么,而是能做什么,我以一种盲目的、反常的动作,连刚才我找到的有利于这样做的种种理由也全都抛置不顾了:我上前抓住她伸过来的手,把它送到我的唇边。
  “他多可爱啊!已经知道巴结女人喜欢了,这是跟他的外叔祖父学的。将来准成为十全十美的绅士,”她又咬文嚼字地加上这么一句,故意把绅士这个词儿说得带点英国口音。”用跟我们一衣带水的英国邻居的话来说,哪天他能不能过来喝a cup of tea?①到时候,上午给我发一封‘蓝笺’②就行了,我准来奉陪。”
  当时我还不知道“蓝笺”是什么意思。她的话我有一半听不懂。我怕有些问话若不回答会有失礼貌,所以我始终全神贯注地听,结果感到非常吃力。
  “不,不,这不可能”我的外叔祖父耸耸肩膀,说道,“他忙得很,他很用功。他的功课门门得奖。。他又低声地——声音压得很低,怕我听见后纠正——补充说道。“谁说得准呢?也许他将来是雨果第二,或是福拉贝尔③之类的人物。这您是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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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英语:一杯茶。
  ②蓝笺:市内电报的俗谓。
  ③福拉贝尔(1799—1879),法国历史学家,1848年任公共教育部长。
  “我崇拜艺术家,”粉衣夫人答道,“只有艺术家才了解妇女……只有他们和您这样出类拔萃的人才理解我们。原谅我的无知,朋友,福拉贝尔是何许人?就是您房里玻璃书柜上的那几本烫金的书籍的作者么?您知道,您答应借我看的,我一定小心翼翼地爱护书籍。”
  我的外叔祖父最讨厌借书给别人,因而没有接话。他一直把我送到过厅。对粉衣夫人的爱慕弄得我晕头转向,我发疯似地吻遍了我外叔祖父沾满烟丝的两边腮帮。他相当尴尬地暗示我:希望我最好不要把这次来访告诉家里,但他又不敢明说。而我呢,我热泪盈眶地向他表示:他对我的一片好心,我铭感至深,总有一天要想办法报答。我倒确实铭感至深:两小时之后,我先是说了些闪烁其辞的话,后来觉得并没有让我的父母明确地认识到我新近得到的器重,于是我想倒不如把话挑明,干脆把两小时以前去外叔祖父家的经过,详详细细地告诉他们,我没有料到这样做会给外叔祖父招引是非。我本来没想给他添麻烦,怎么能料到这一着呢?我不能想象我的父母能从中找出毛病,因为我并不认为有什么不对,不是每天都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吗?——一位朋友来请求我们千万别忘了代他向某某女士表示歉意,因为他本人无法给她投书致意,而我们经常不把这种事放在心上,认为那位女士未必把他的沉默看得多重要,我们不常得转致歉意能有多大意义。我也跟大家一样,总把别人的脑海想象成一件来者不拒的容器,对于注入的东西不会有什么特殊的反应;我从不怀疑,始终以为我把在外叔祖父家结识新朋友的消息灌进我父母的脑海,也就能如愿以偿地把我对这次介绍的善意判断转达给他们了。不幸的是我的父母在评价我的外叔祖父的行为时所遵循的原则,同我的期望完全南辕北辙。我的父亲和我的外祖父向我的外叔祖父提出措辞激烈的质问;我是间接听说的。几天以后,我在街上迎面遇到我的外叔祖父,他正坐在一辆敞篷车上。我感到痛苦、后悔、对他不起,我真想把这些感受告诉他。但我内疚之深、铭感之深,决不是摘帽致意所能表达的;我觉得这反倒会显得小家子气,甚至可能让外叔祖父看不出我对他感恩戴德只以为我用通常的礼貌敷衍罢了。我决定免去这种不足以表达我内心感情的举动,我把脸扭了过去。我的外叔祖父却以为我为了服从父母的命令才不理他的,因此他对我的父母记恨在心。好多年后他才死去,我们一直没有再去看望他。
  所以,我就不再进入已经关闭的阿道夫外叔祖父的那间休息室了。我只在厨房外的小屋周围留连。这时弗朗索瓦丝出现在小庙前的平台上对我说:“我让帮厨的女工一会儿把咖啡和热水端去,我要赶紧去侍候奥克达夫夫人。”听她这一说,我决定回屋,直接到我的房里去读书。帮厨的女工是个有名无实的角色,是个常设的职位,承担着始终如一的任务,它通过体现它存在的一连串暂时的形态,保证了某种连续性和同一性,因为从来没有一个帮厨女工在我们家连续干满两年以上。我们吃了许多芦笋的那个年头,帮厨女工一般负责削芦笋皮。那是一个病病歪歪的女人,我们在复活节前后到达贡布雷的时候,她正怀着孕,而且已接近临产期。我们甚至奇怪:怎么弗朗索瓦丝还让她走那么多路,干那么多活,因为她的身前挂着的那只日见饱满的包袱,虽然有宽大的工作服罩在外面,仍能让人看出它已大到相当可观的地步,况且她开始步履艰难了。她那身衣裳使人联想到乔托①的壁画中的几位象征性人物身上所穿的那种宽袖外套。这些壁画的照片,斯万先生曾经送给我过。使我们注意到这个特点的,也是他。每逢问起有关帮厨女工的近况,他总这么说:“乔托的‘慈悲图’近况如何?”也确实,那可怜的女工因怀孕而发胖,一直胖到脸上,腮帮结实得堆起了横肉,同画里那些更象接生婆的粗壮的处女们不相上下;在阿林娜圣母寺的壁画中,她们是种种美德的化身。今天我才意识到,帕多瓦寺院里的那些善恶图,还从另一方面跟我们的帮厨女工相象。帮厨女工的形象由于腹部多了一件象征而变得高大起来,但她本人显然并不理解这一象征,她的脸上没有丝毫表情来传达它的美和它的精神意义,似乎她只是抱着一只普通的、沉重的包袱;同样,阿林娜圣母寺里那幅标题为“慈悲”的壁画,显然也没有让人家想到画中那位结实的主妇形象正是慈悲这一美德的化身(在贡布雷我的自修室的墙上就挂有这幅画的复制品),看来那张结实而俗气的面孔不可能表达任何慈悲的思想。多亏画家别出心裁的独创,她脚下明明踩着大地的宝藏,那表情却完全象在踩挤红的葡萄汁,或者更象跨上一堆装满东西的口袋往高处攀登;她把自己热烈的心献给上帝,说得更确切些,她在把心“递”给上帝,就象厨娘把起瓶塞的工具从地下室的气窗里递给正在楼下窗口向她要这件工具的人。“贪欲”这幅壁画,倒也许把贪欲的某种表现,描述得更为露骨。但是,象征也还是占据太多的地盘,而且表现得过于真实。对准“贪欲”的嘴唇嘶嘶吐芯的蛇被画得很粗,把“贪欲”张得大大的嘴巴整个填满;为了把蛇含进嘴里,她的面部的肌肉全都鼓起来了,就象小孩儿吹气球一样,“贪欲”的注意力也引动了我们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在嘴唇的动作上,没有给贪婪的思想留下多少回旋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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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乔托(1266—1337):意大利画家。他的体积感、空间感以及对自然景物的偏爱,使他成为意大利绘画发展史上那一阶段的代表。他为帕多瓦的阿林娜圣母寺所作的壁画(约于1303至1305年间),是他传世的杰作之一。
  尽管斯万先生对乔托的这几幅壁画推崇备至,我却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无心欣赏;他送给我之后就一直挂在自修室墙上。“慈悲图”上没有慈悲;“贪欲图”则象仅在医学书上才能见到的插图,类似声门或小舌如何受到古瘤的压迫,或者外科医生的器械如何插进口腔;而那位象征正义的女子,面色灰暗,五官端正而表情啬刻,这恰恰是我在做弥撒时所见到的贡布雷某些相貌漂亮、感情贫乏、虔诚刻薄的中产阶级小姐、太太们的写照,而她们中有些人早就充当了不正义的后备军。后来我才懂得,这几幅壁画之所以诡谲离奇得动人心魄,具有特殊的美,是因为象征在其中占据了主要的地位;事实上象征并没有作为象征来表现,因为象征化的思想是无法表现的,在这里它是作为真实的来表现的,表现为具体的感受或物质的动作,这就使作品的含义更切题,更准确,也使作品的教益更实惠,更惊人。在可怜的帮厨女工的身上,情况也一样,人们的注意力不也是一再被日益变大的肚子吸引过去吗?还有,人之将死,想到的往往是实际的、痛苦的、昏暝莫辩的腑脏深处,往往想到死亡的阴暗面,这恰恰是帮厨女工所呈现的模样:她使我们严峻地感觉到这一面的存在,与其称之为死亡的抽象观念,倒不如说它更象一个要把我们压扁的包袱,一种令人喘不过气来的绝境,一种急需痛饮的干渴。
  帕多瓦寺院中的善恶图,肯定包含许多现实成分,因为在我看来,它们活生生得象我们家的怀孕的帮厨女工;而且我觉得那位女工身上也存在丰富的寓意。一个人的灵魂往往不参与通过自己才得以表现的美德,这种不参与(至少表面如此),除了有其美学价值外,也还包含一种真实,一种即使不是心理学的、起码也是面相术方面的真实。后来,我在实际生活中,曾多次有机会遇到过一些真正神圣的悲天悯人的化身,例如修道院里的僧尼。他们一般看来都兴致勃勃,讲究实惠,象忙忙碌碌的外科医生,既不动感情又果断利索,面对着人类的苦难,他们的脸上并无丝毫怜悯、同情的表示,也不怕去触及人们的痛处,那是一张张没有柔情、令人生畏的脸,因真正的善良而变得格外崇高。
  帮厨女工先端上咖啡(用我母亲的话来说,只配叫热水),然后又把热水(其实勉强有点热气)送到我们房里,这就无意中象谬误通过对比衬托出真理的光辉那样地更显示出弗朗索瓦丝的高明优越之处,那时我早已拿着一本书躺在我自己房里的床上了。几乎全都合上的百叶窗颤颤巍巍地把下午的阳光挡在窗外,以保护房内透明的凉爽,然而,有一丝反光还是设法张开黄色的翅膀钻了进来,象一只蝴蝶一动不动地歇在百叶窗和玻璃窗之间的夹缝里。这点光亮勉强够我看清书上的字迹,只有神甫街上加米拍打箱柜灰尘的声音,才让我感到外面的阳光有多灿烂(弗朗索瓦丝告诉加米:我的姑姑不在“休息”,可以暂勿噤声)。那一声声拍打,在炎热季节特有的訇然传音的大气中回荡,仿佛抖落下无数艳红色的星雨,一颗颗飞向远方。此外,还有一群苍蝇,象演奏夏季室内乐似的在我的眼前演奏它们的小协奏曲,倒跟你在盛夏季节偶尔能听到乐师们演奏的曲调并不一样,但是能让你接着联想到人间的乐声;这种音乐由一种更加不可缺的纽带把它同夏季连系在一起:它从晴朗的日子里诞生,只能同晴朗的日子一起复活,它蕴含着晴朗的精魂,不仅能在我们的记记中唤起晴朗的形象,还能证实晴朗已经归来,确实就在外面,而且已弥漫人间,唾手可及。
  我的房里的这种阴暗的清凉,就象大街阳光下的荫凉处,也就是说,虽暗犹明,同阳光一样明亮,并且给我的想象展示出夏季的全部景象;而倘若我在外面散步,我的感官恐怕也只能品享到其中的一些片断;因此,这种幽暗,同我的休息十分合拍,对于常常被书中的惊险故事所激动的我,休息也只象放在流水中一动不动的手掌,经受着急流的冲击和摇撼。
  但是,我的外祖母,即使天气热得彤云四起,即使暴雨骤来或者只是落下几滴雨点,她都要苦苦劝我出去走走。哪怕我不肯放下手里的书本,至少也得到花园里去阅读,坐在栗树下那个用草席和苫布搭成的凉棚里;我自以为那里足可避人耳目,躲过偶尔有人来访的干扰。
  我的思想不也象一个隐蔽所么?我躲在里面感到很安全,甚至还可以看看外面发生的事情。当我看到外界的某一件东西,看到的意识便停留在我与物之间,在物的周围有一圈薄薄的精神的界线,妨碍我同它直接接触;在我同这种意识接上关系前,它又仿佛飘然消散,好比你拿一件炽热的物体,去碰一件湿淋淋的东西,炽热的物体接触不到另一件东西上的潮湿,因为在触及前水分总是先已气化。我在读书的时候,我的意识同时展现出多种不同的情景,它们斑驳陈杂地仿佛组成一幅五光十色的屏幕,上面展示出埋藏在我内最深处的种种愿望,乃至于我在这花园角落里眼前所见的纯属外观的各类景象之中,最切近我内心深处、并不断活动着又统帅其余一切的,是我的信念和我的愿望:我相信我正读着的那本书里有丰富的哲理,蕴藏着美,我但求把它们占为己有,不管那是本什么书。因为,即使那本书我是在贡布雷镇上的博朗士杂货铺跟前一眼瞥见之后买的,那铺子离我家较远,弗朗索瓦丝不可能象上加米杂货铺那样去那里买东西,但他们的书籍品种比较齐全,赶得上文具店和书店,门口的那两扇门板,比教堂的大门更神秘,更引人浮想联翩,上面琳琅满目地挂着许多期刊和小册子,我发现那本书就挂在其间,我之所以选中它,是因为早先听到老师或者某位同学提到过,当时在我的心目中,那位同学看来已经深得真和美的奥秘,而我对真和美还只有模糊的感觉,只有一知半解,认识真和美是我的思想所追求的目标,虽然不很明确,我却念念不忘。
  我在阅读的过程中,这一中心信念不断地进行由表及里和由里及表的运动,以求发现真理,随着信念而来的是我积极参与的活动所产生的内心激荡,因为那些天下午我的曲折经历,常常比一个人整整一生的经历更为丰富、更为充实。我说的是我读的那本书里发生的种种事情;的确,受事件影响的人物,正如弗朗索瓦丝所说,并非“实有其人”。但是,一位真实人物的悲欢在我们心中所引起的各种感情,却只有通过悲欢的具体形象作媒介,才能得到表现;第一位小说家的聪慧之处就在于他了解到在我们激情的机制中,既然形象是唯一的要素,那么干脆把真实人物排除掉的那种简化办法,就是一项决定性的完善措施。一个真实的人,无论我们对他的感情有多深,总有相当大一部分是我们感官的产物,也就是说,我们始终无法看透,总有一种僵化的分量是我们的感觉所抬不动的。遇到有什么不幸落到这人的头上,我们固然也能为之而伤心,但是我们心目中他所遭受的不幸其实不过是整个不幸概念中的一小部分而已;甚至他本人也只能感受到整个概念的一部分。小说家的创举在于想到用数量相当的抽象部分,也就是说,用灵魂可以认同的东西来替换灵魂无法看透的部分。既然我们已经把这些新形态下的人物的举止和感情化作了我们自己的举止和感情,既然这些举止和感情是在我们的内心得到表现的,而且,当我们心情激荡地翻阅书中一页又一页的文字时,书中人物的举止和感情在我们的内心控制了我们呼吸的急缓和目光的张弛,那么,表面上的真实与否又有什么要紧呢?小说家一旦把我们置于那样的境地,也就是说,同纯属内心的种种境界一样,凡喜怒哀乐、七情六欲都得到十倍的增长,那么,他写的那本书就会象梦一样搅得我们心绪不宁,但是这比我们睡着时所做的梦要清晰明朗些,因而也留下更多的回忆,到那时我们的内心在一小时中可能经历到的各种幸与不幸,我们在实际生活中或许得花费好几年的工夫才能领略到其中的一二,而最激动人心的那些部分,我们恐怕终生都体会不到,因为幸也罢不幸也罢,在生活中都是缓缓地发生的,慢得我们无从觉察(例如:悲莫大于心死,可是我们只有在阅读时、在想象中,才体会到这种悲哀;现实生活中心灵的变化同自然界的某些现象一样,其过程相当缓慢,倘若我们有可能对变化中的每一个不同的状态逐一进行验证,那么我们连变化的感觉都会丧失殆尽的)。
  故事发生的环境已经不如书中人物的命运那样深入我的内心,但它对我的思想的影响,却远比我从书上抬眼看到的周围风物的影响要大得多。所以,有两年夏天,我在炎热的贡布雷的花园中,就因为当时阅读的那本书,我竟神往一片山明水秀的地方,希望在那里见到许多水力锯木厂,见到清澈流水中有好些木头在茂密的水草下腐烂,不远处有几簇姹紫嫣红的繁花沿着一溜矮墙攀援而上。由于我的思想中始终保留着这样的梦,梦见一位女士爱我,所以我对那片山川的神往也同样浸透了流水的清凉;而且无论我忆及哪位女士,那一簇簇姹紫嫣红的繁花立刻会在她的周围出现,好象专为她增添颜色似的。
  这倒不仅是因为我们梦见的某个形象总是带有明显的特征,总得到我们在遐想中偶尔衬映在这形象周围的各种奇光异彩的烘托而显得格外美丽,而是因为我读的那些书里所描述的风光,对于我来说,并非只在我的想象中才显得更加瑰丽,它其实跟我在贡布雷所见大同小异。由于作者的选词遣句,由于我在思想上对作者的描述象对一种启示那样地虔信,书中的景物仿佛就是大自然本身的一个真实可信部分,值得细细玩味、深深探究。我当时所处的环境,尤其是我们的那座花园,经过我的外祖母所鄙视的那位四平八稳、毫无才情的园丁整治过之后,从来没有给过我这样的印象。
  倘若我的父母允许我去实地考察我读到的书中所描述过的那些地方,我倒真可以认为自己向掌握真理跨出了不可估量的一步。因为如果一个人感到始终置身于自己的心灵之中,那么他不会觉得自己象置身于一座稳然不动的牢笼中一样,而会觉得自己象同牢笼一起卷入无休无止的飞跃,力求冲出牢笼,达到外界,同时惶惶若失地始终听到自己的周围回荡着一种声音,它不是外界的回响,而是内心激荡的共鸣。我们力求在因此而变得可贵的万物中重新找到我们的心灵曾经投射其上的反光;我们失望地发现在自然中万物仿佛失去了原先在我们的思想中由某些相近的观念所赋予的魅力;有时我们把这种精神力量全都化为光华熠熠的机敏,以影响我们明知在我们身外却又无法触及的他人。因此,我之所以总是围绕着我所爱的女人想象我最向往的地方,我之所以希望她来领我去游历那些地方,为我打开一条通往陌生世界的渠道,这并非出于偶然而简单的联想;不,因为我对游历和爱情的梦想只是我全部生命力所迸发出的同一股百折不挠的喷泉中的不同力矩罢了;今天我好比把一股表面看来屹然不动、映射出彩虹的水柱按不同高度划分成几截那样,人为地把我的这股生命力划分出不同的力矩。
  我继续出入于同时在我的意识中并存的各种境况,在得以展现那些境况的真实的视野之前,我终于得到了另一种快感,安坐的快感,呼吸新鲜空气的快感,不受来客骚扰的快感,当圣伊莱尔钟楼敲响下午一点,我更因发觉下午的时光已开始一截一截地被消耗而感到痛快,我数着钟声直到最后一响,计算已经消耗的总数。接着是漫长的寂静,允许我在蓝天下读书的那一整段时间仿佛也随之而开始,直到弗朗索瓦丝准备的那顿香喷喷的晚饭端上餐桌;我在阅读时追随书中主人公走南闯北弄得相当劳累,要由精美的晚饭来补偿我的辛苦。每过一小时钟声响一次,仿佛上一次的钟声离眼前才不久;一次次的钟声在天上挨得很近,我简直难以相信,在两个金色的刻度之间,那短短的蓝色弧线下,竟能容纳下整整六十分钟。有时候,敲得这么勤的钟声,这一次比上一次多了两响,那就是说这中间有一次钟声我没有听到,其间发生了什么事对于我来说等于没有发生;读得入迷就跟睡得很实一样具有神奇的魔力,我的耳朵象中了邪似的失去听觉,寂静的蔚蓝色表盘上的金色的钟点也抹得了无痕迹。星期天晴朗的下午多迷人啊!在贡布雷花园的栗树下,我精心地把个人生活中平庸的琐事统统抛开,用另一种曲折的生活,不同寻常的追求来加以充实,我向往着一个被纵横的流水滋润和灌溉的地方。美丽的星期天的下午啊,当我一想到你们,至今犹历历在目,确实,当初我把书一页页往下读的时候,白日的炎热在逐渐消散的时候,你们就已经把那种不寻常的生活裹了起来,让它逐渐地、一点一点地结晶。这个晶体变化极慢,里面贯穿着枝头的绿叶和你们静悄悄的、回荡着声响的、香气宜人的、透明的每一个钟点。你们把那种生活保存了下来。
  有几次,下午三四点钟光景,园丁的女儿发疯似地奔跑,打断了我的阅读。她跑得撞倒了一棵桔子树,自己也划伤了手指,还磕掉一颗牙。只听她喊道:“他们来了!他们来了!”她倒是为了让弗朗索瓦丝和我及时赶去,别错过看一场热闹。那几天驻防部队操练,要经过贡布雷市镇,通常他们走的是圣伊尔德迦尔特街。那时我们家的佣人们正摆开一排椅子,坐在铁门外,观看贡布雷街上星期天的行人,同时也让过往行人观看他们。园丁的女儿从远处车站大街的两幢房屋的夹缝间,瞅见了盔甲的闪光。佣人们匆忙收拾椅子走进铁门,因为经过圣伊尔德迦尔特街的全副戎装的士兵队伍将占据整条街的宽度,马队几乎要踩着人行道,擦过两边的房屋,浩荡而去,就象洪水涌来,河床显得过于狭窄,洪水难免溢出河堤。
  “这些孩子怪可怜的,”弗朗索瓦丝刚刚赶到铁门边就已经流下眼泪来了,“可怜,他们的青春就象草场上的青草一样,都要给割尽了。一想到这里,我就象挨了一闷棍似的,”说着,她把手捂到胸口,以表示挨到闷棍的部位。
  “看到这些小伙子舍生忘死,不是很壮观吗,弗朗索瓦丝太太?”园丁为了给她“鼓气”,这么说道。
  他的话没有白说。
  “舍生忘死?可是人生在世,不求生还求什么?生命是善良的上帝赐给我们的唯一的恩典,从来只有一次。唉呀!上帝呀!他们倒还真的舍生忘死!我在一八七○年见过;他们一个个都不怕死,那仗打得多惨!真是不折不扣的一群疯子。再说,他们不用人家耗费什么绳子来把他们绞死,他们哪是人呀,简直是狮子。”(对于弗朗索瓦丝来说,把人比作雄狮并没有丝毫恭维之意。)
  圣伊尔德迦尔特街的弯拐得太小,我们无法看到队伍从远处浩浩荡荡开来,而只是从车站大街那两幢房屋之间的夹缝中看到阳光下金光锃亮的头盔不断地起伏而过。园丁本想看看是不是还有那么多士兵要经过,可是日头晒得太狠,他都渴了。于是,他的女儿象杀出重围似地突然蹿到街角,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从那里带回一瓶柠檬水和如下的消息:从梯贝尔齐和梅塞格里丝那边不断涌来的士兵足有上千人哩。已经讲和的弗朗索瓦丝和园丁讨论起战争时期应该怎么办的问题来了。
  园丁说:“您看到没有?弗朗索瓦丝,革命总比别的战争强,因为一宣布革命,只有愿意上前线的人才去打仗。”
  “啊!对了,至少我是这样理解的,这干脆得多。”
  园丁认为战争一爆发,铁路交通全都中断。
  “敢情,怕人乘火车逃跑呗,”弗朗索瓦丝说。
  园丁说:“嗨!他们可坏了。”因为他认定战争只是国家用来作弄百姓的恶作剧,既然它有法子这么办,谁也就甭想溜掉。
  但是弗朗索瓦丝要赶紧去侍候我的姨妈,我也要回到我读的那本书里去,佣人们重新在门外坐定,观看由士兵们掀起的灰尘和激情慢慢消散,平静下来很久之后,贡布雷街上仍流动着不寻常的黑压压的人群,家家户户的门前都有一堆仆人,甚至主人坐着观望,连平时门口没有人的那几家也不例外,他们象门槛外缀上的一条边沿参差不齐的花边,又象大潮过后留在海滩上的水藻、贝壳等物组成的一条斑斓如锦的彩带。
  除了那样的日子外,我平日倒总能安心读书。只是有一次,斯万来访,打断了我的阅读。当时我正在读一位我以前从未拜读过的作家贝戈特的作品,斯万对我说的那番话,倒使我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不再在挂满一簇簇紫花的墙边发现我所梦见的妇女形象,而是在完全不同的背景上,在哥特式教堂的门楼前,浮现出她们的倩影。
  我第一次听到贝戈特的大名,是由一位比我大几岁的同学告诉我的。他姓布洛克,我对他十分钦佩。他听说我欣赏《十月之夜》,便哈哈大笑,对我说:“你居然对缪塞之流入迷,趣味够低级的。他是坏蛋中的坏蛋,畜生中的畜生,不过我应该坦白承认,他,还有那个名叫拉辛的家伙,他们一生之中倒是各写下一句音韵铿锵的诗行,据我看,其最高价值在于它毫无意义可言。这就是‘白净的奥路索娜和白净的加米尔’,另一句是‘米诺斯和巴西法埃的女儿’。我的恩师,受到众神宠爱的勒贡特老爹,在他的一篇文章中引用了这两句诗,目的显然是为这两名恶棍开脱。顺便说一句,我手头倒有一本书,现在暂时没有空读,好象我的伟大的恩师曾经推荐过,他认为作者贝戈特写得非常精细;虽然他有时候宽容得无法解释,但他的话在我心目中等于德尔菲神庙①发下谕示,你读读这些抒情的散文吧,要是领受了太阳神的指点写下《皆大欢喜》和《玛纽斯猎犬》这两篇韵文的音韵大师说得不假,那么亲爱的大师,你就能品尝到奥林匹斯山上的琼浆玉液了。”他起初用调侃的语气要我称他为大师,后来他也同样称我为大师,事实上,我们开这种玩笑多少有点意思,因为我们当时少年狂放,总认为称呼什么就真能成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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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古希腊供奉太阳神的神庙。古代希腊人每遇大事,即赴神庙以求神谕。
  不幸的是,我一面同布洛克闲谈,一面却无法平息内心的混乱。他刚才说,美的诗句正因为它没有含义才更美,而我只希望从诗中寻找到真理的启示。我要他就此作出解释。事实上,布洛克后来再也没有被邀请到我们家来作客。开始他在我们家受到了热情的款待。这倒是真的,我的外祖父说过,我只要跟同学中的哪一位关系更为密切,把他领到家来,那总是个犹太孩子。原则上他倒并不因此而不快——他自己的朋友斯万也是犹太人血统,他认为一般说来我是在优秀的犹太孩子中选择朋友的。所以每当我领来一位新朋友,他几乎嘴里都要哼哼《犹太女郎》中的那句歌词“我们父辈的上帝哟!”或者“以色列,砸碎你的锁链!”当然,他只哼哼调门,但是我怕我的同学听出那段调门,给它配上歌词。
  我的外祖父在见到我的同学们之前,只要听说他们姓什么,尽管这些姓往往没有犹太特点,他也不仅能猜到我的那位朋友是犹太血统(事实上也真是犹太血统),而且还能看到他家里有什么地方招人讨嫌。
  “今天晚上要来的你的那位朋友姓什么?”
  “姓迪蒙,外祖父。”
  “迪蒙!哦!要当心哪!”
  说着,他哼哼起来:
  弓箭手们,严阵以待!
  悄悄注视,切莫等闲。
  待他巧妙地向我们提出几个比较确切的问题之后,他叫出声来:“当心啊!当心啊!”或者,如果他通过隐蔽的盘问,迫使已经进门的同学不知不觉自己说出是什么出身,那时,他为了表明已经不再存有疑问,就索性一面看着我们,一面声音轻得几乎让人听不到地哼起这样的歌词:
  怎么,您把这胆怯的犹太佬
  领到了我们这里!
  或者:
  希布伦,亲爱的山谷,我祖祖辈辈生息的地方。
  还可能是:
  是啊,我们是上帝优选的民族。
  我的外祖父的这类小怪癖倒并不意味着对我的同学有任何恶意。我的长辈之所以不喜欢布洛克。那是另有原因的。他一开始就招我的父亲讨厌。那回,我的父亲见他浑身湿透,关心地问道:
  “布洛克先生,外面变天了么?是不是下过一场雨?我真不明白,晴雨表上刚才表明是晴天呀。”
  但他得到的回答却是:
  “先生,我绝对无法奉告是否下过雨,因为我一向把物质的琐事置之度外,以至于我的感官已经不必告诉我晴雨之类的变化。”
  布洛克走了之后,我的父亲对我说:“可怜的儿子,你的那位朋友是白痴。笑话!他居然都无法告诉我天晴天雨!这真是有意思极了!他是呆子!”
  后来布洛克又惹得我的外祖母不高兴,因为吃罢午饭,她说她有点不舒服,布洛克听罢居然抽抽搭搭地抹起眼泪来。
  “这怎么可能是真诚的呢,”外祖母对我说,“因为他根本不认识我;要不然他是疯子。”
  总之,他让大家都不满意,因为那回他来吃饭迟到了一个半小时。而且身上溅满污泥。他不仅不道歉,反而说:
  “我从来不受天气变化和公认的时间分割的约束。我宁可规劝世人使用鸦片烟枪和马来亚波刃短刀,但是,对于使用钟表和雨伞这两件害处多得无以复加而且市民气十足的庸俗工具,我一向是敬谢不敏的。”
  尽管如此,他本来还可以来我们家玩的。他固然不是我的长辈们希望我结交的朋友,他们后来也还相信他为我的外祖母身体不适而流下的眼泪未必是做假,但是他们凭本能或者凭经验知道,我们的感情冲动对于我们随之而来的行动,以及对于我们的实际作为并无多大的影响;尊重道德准则,忠于朋友,埋头干某项工作,切实奉行某一套制度,凡此种种的更牢靠的基础尚有赖于盲目的习惯,而不是一时的冲动和空泛的热情。比起布洛克来,他们倒更希望我结交这样的朋友——这些人所能给予我的不超过根据布尔乔亚的道德标准应给于朋友的限度,不会因为哪天多情多意地惦记起我,便送我一筐水果,也不会因为一时的感情冲动和凭空瞎想,为了让友谊所要求的义务的天平倾向对我有利的一边,而不惜弄虚作假,使我蒙受更大的损害。我们的怨尤也难以把这些本质同它们对我们的要求截然分开,我的姨祖母就是一个榜样。她同她的一个侄女多年不和,根本不理她,但她并不因此而改变自己的遗嘱,仍旧把全部财产留给她,因为这是她最近的亲属,“理应”如此。
  不过,既然我喜欢布洛克,我的长辈就不愿扫我的兴。最让我大费脑筋、苦恼至极的问题是我实在想不通为什么米诺斯和帕西法埃斯的女儿之所以美,全在于这种美毫无意义。这方面的苦恼大大超过后来同他的交谈所带来的麻烦,虽然我的母亲认为那些交谈都是有害的胡言。我们家本来还可以接待他的,但有一次饭后,他斩钉截铁地向我保证,他曾经听到人家确凿无疑地说到我的姨祖母年轻时是位风流女子,曾公开接受过人家的供养,正如他不久前对我所说,女人心目中只有爱情,谁都一样,她们尽管推拒,最终没有一个是攻不破的,——这一信息后来对我的生活产生很大的影响,先是使我过得更加幸福,后来又让我落到更加不幸的地步。我忍不住把他的话都告诉了我的长辈,从此他们把他拒之门外,后来我在街上向他打招呼,他对我冷淡至极。
  但是,关于贝戈特,他的话倒一点不假。
  开头几天,作者的字里行间使我应该爱不释手的东西并没有浮现在我的眼前,就象一首乐曲,你听得只顾心醉神迷,还来不及品出妙处。我读的那本小说,虽已经同我难分难舍,但我误以为这兴趣只是由故事引起的,正如爱恋之初你天天赶到某处某个娱乐场所去消遣,去会见那个女人,你当时还以为只是娱乐本身吸引你呢。后来,我注意到贝戈特在一些地方爱用难得见到的、简直是古意盎然的词句,那几处形成一股和谐的暗流,一段含蓄的引子。从而使他的文风高雅起来;而且就在那些地方,他谈到了“人生空幻的梦”,“美丽的形态流溢出滔滔不绝的激流”,“知心和依恋的折磨如何空泛徒劳而又甜蜜消魂”,“振撼人心的塑像如何把教堂的外观点缀得格外崇高”。他用美妙动人的形象来表达一种对我来说全然新颖的哲理,那些形象可以说激起了竖琴的齐鸣,在悠悠乐声的烘托下,形象更显得崇高。在贝戈特的那些段落中,有一段我抽出来细细玩味,那是第三段或第四段吧,它所给予我的愉快同我在读第一段时大不一样,那种愉快我在内心深处更统一、更广阔,因而是一切障碍一切隔阂仿佛都已排除掉的那个部位所感受到的。因为——其实在开头几段引起我兴趣的,也正是他这种在遣字造句上唯求生僻的偏爱,这种回荡着悠悠乐声的音韵,这种唯心主义的哲理,只是我当时没有意识到而已——我一旦认出这些东西,我仿佛感到自己不再只是在读贝戈特的某一本书的某一个别段落,浮现在我思想表面的也不是一个纯属平面的形象了,而是一个“理想段落”,跟贝戈特的其他著作有着共同的特点,而仿佛同这个理想段落难以区分的其他类似的段落,一起形成一种厚度,一种体积,使我的心智也得以扩展。
  不只是我一个人崇拜贝戈特;我的母亲的一位女朋友很有学问,也偏爱贝戈特的作品;还有迪·布尔邦大夫,为了读完贝戈特的一本新作,不惜让病人在一边等待;贝戈特作品的风靡的种 子是从迪·布尔邦大夫的候诊室、贡布雷市镇附近的一家花园中飞散开来的;当时还只是稀有的品种,今天已经风靡全球,欧洲、美洲、乃至于穷乡小村,到处都见得到这枝理想的、共同的花朵。我的母亲的女朋友,据说还有迪·布尔邦大夫,对贝戈特的著作中最为欣赏的东西,跟我之所好相同,那就是他字里行间那种行云流水般的旋律感,那些古意盎然的词句,还有一些尽管很简朴、很常用的短语,但是,他把它们放在显要的地位,从而仿佛有意表示出对它们的特殊的偏爱;总之,在哀怨的行文中,插进一两个唐突的字眼儿,一种粗声粗气的语调,不用说,他本人也一定感到自己最感人的魅力正在于此。因为,在他后来的几本书中,倘若赶上什么重要的真人真事,或者提到某一座著名教堂,他就中断叙述,插入祈求、呼号和滔滔不绝的祷告,让一股股这类的气息充分地得到发泄;而在他早期的著作中,这类气息始终是内在的,只由于表面的波动才泄露出一二分来;也正因为是半隐半现的,或许更柔美,更和谐,但毕竟人们无法确切地指出这一股股窃窃私语的气息是从哪里流出来的。作者得意之处也正是读者激赏之时。我对那几段文字能背得滚瓜烂熟。当作者重新拾起叙述的脉络时,我还感到扫兴呢。有些东西的内在的美,我一直还看不透,例如松林,霰雪,巴黎圣母院,《阿达莉》或《费德尔》,他每当讲到这些,他都绘色绘声地以形象来引爆那种美,来打动我的心扉。所以我感到:宇宙之大,区区感官岂能得窥全豹,倘若没有他的引领,天地间有多少方面是我的残弱的感知所无从分辨的啊!我倒真希望听听他对于万物的见解,哪怕一种隐喻也罢,尤其是对于那些我或许有机会见到的东西,特别是法国的古建筑和某些滨海地区的风物,因为他在他的好几本书中一再提到它们,足见他认为这些事物中蕴藏着丰富的意味和丰富的美。可惜,他几乎对一切事物都讳莫如深地不予评述。我不怀疑,他的见解一定同我的见解完全不同,因为它来自我正设法攀登上去的那个陌生的世界。我坚信,我的种种想法在那位绝顶聪明的智者看来,纯属冥顽不灵,所以我干脆统统推翻。可是有一天我偶尔在他的一本书中发现了我过去也曾有过的想法,我的心一下子膨胀起来,简直好似有哪位天神大发慈悲,把那个想法归还给我,并宣布它是合情合理的、优美的。有时候,他书中某一页写的话,同我在失眠时夜里写给我的外祖母和母亲的信中意思完全一样,贝戈特的那页文字仿佛是放在我的那些信头上的提要汇编,甚至后来我自己开始著书的时候,有些句子我总觉得不够精当,下不了继续写的决心,我就从贝戈特的书里去寻找等同的写法。只有在他的作品中找到之后我才会感到高兴。等到我自己营字造句,一心想让行文恰如其分地反映出我的思想捕捉到的内容,同时又担心“落入窠臼”的时候,我且不着急呢!我细细掂量写的东西究竟是不是尽如人意。但实际上,我真正钟爱的,只是这类短语、这类观念。我搜索枯肠、永不满足的努力,本身标志着一种爱,一种没有欢乐、却很深沉的爱。所以,当我在另一位作者的著作中突然发现同样的短语,也就是说,当我们不必自己去字斟句酌,为一丝不苟而搔首踟蹰时,我才终于能痛快地品尝到其中的滋味,好比一名厨子,偶尔有一回不下厨,总算有暇尝尝美味佳肴。有一天,我在贝戈特的一本书中,读到一段挖苦老女仆的笑话,出自大手笔的庄重的语言,使讽刺的意味格外入木三分,我跟我的外祖母谈到弗朗索瓦丝时也常常说过这样的挖苦话;还有一次,我发现贝戈特并不认为在反映真实的作品中写入类似我曾有机会对我们的朋友勒格朗丹先生所作的评述会有伤大雅(对弗朗索瓦丝和勒格朗丹先生的评述是我最无顾忌地供奉给贝戈特的祭品,相信他一定会觉得兴味索然的),于是我突然感到,我的平庸的生活同真实的王国之间,并不象我过去所设想,隔着什么鸿沟,它们甚至在好几点上相互交叉,我有了信心,高兴得象伏在久别重逢的父亲怀里似的伏在书上哭起来。
  根据贝戈特的著作,我想象他是位病弱失意的老人,丧子之痛始终未平。因此我读他的散文,心中默默唱诵,也许唱得比文字本身更柔更慢,最简单的用语到我的嘴里也具有一种哀怨的调门。我最喜爱的,是他的哲理,我誓将终生奉行。它使我焦急地盼望早日达到上中学的年龄,好进哲学班上课。但是我只希望学校里时时处处只按贝戈特的思想行事。要是那时就有人对我说,我现在所倾心的思辨大师们跟贝戈特毫无共同之处,我会感到绝望的,正如一位堕入情网的人,本打算终生不变心地只爱一人,人家却预言他将来会另有几位情妇。
  有一个礼拜天,我正在园中读书,被斯万的来访打断。
  “你读什么呢。能给我看看吗?哟,贝戈特写的?谁跟你提到他的作品的?”
  我告诉他:是布洛克。
  “啊,对了,我有一次在这里见到过这个男孩子,他长得跟贝里尼画的穆罕默德二世一模一样。哦,象极了,同样是弧形的眉毛,弯曲的鼻梁和隆起的颧骨。等他长出两撇小胡子上后,那就是穆罕默德二世了。不管怎么说,他倒还有些鉴赏力,因为贝戈特是位很优雅的聪明人。”从来不提起自己的熟人的斯万,发觉我对贝戈特如此钦佩,便出于好心,为我破了一次例,说道:
  “我跟他很熟,要是让他在你的书的扉页上写点什么能使你高兴的活,我倒是可以为你请他题词的。”
  我不敢接受他的好意,只是问了斯万好些有关贝戈特的问题:“您能告诉我他最喜欢哪位演员吗?”
  “演员嘛,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他认为男演员里面没有人能同拉贝玛相提并论。他认为拉贝玛比谁都高出一筹。你看过她演的戏吗?”
  “没有,先生。我的父母不让我去剧院看戏。”
  “可惜。你应该要求他们允许你去呀。拉贝玛在《费德尔》和《熙德》这两出戏里,可以说只不过是名女演员,但是,你知道,我一向不大相信艺术有什么‘高低之分’。”(我发现——而且过去他同我的两位姨祖母交谈时,这种表现已多次让我深感诧异——他每当谈及严肃的事情,用到某种说法,仿佛就某一重要问题提出某种见解时,总要用特别的、一字一顿的语调,挖苦似的把那种说法孤立开来,好象给它加上引号似的。这次提到“高低之分”,大有“正如荒唐的人所说”的意味。其实,既然荒唐,他又何必说呢?)他停顿片刻之后,又补充了一句:“象她最近演的那出戏,高雅的程度,赶得上任何一部传世杰作。我对此并不在行……我说的是……”他呵呵一笑,“例如《夏尔特尔的王后们》这出戏!”至此,我觉得,他这种害怕认真表达自己见解的态度,大约是高雅的表示,是巴黎派头,跟我的姨外婆们的不见世面的死心眼儿大相径庭;同时我还怀疑,这或许是斯万的生活圈子里的那伙人的一种思想的形式,他们对过去几辈人的抒情感叹有意来个反动,过分推崇一向受人鄙视的细节,乃至于否定一切“陈词滥调”。现在,我觉得斯万对待事情的态度有点让人感到难堪。他显然不想说出自己的见解,他只在能够提供细节的时候才侃侃而谈。但是,他难道不知道要求所提供的细节具有一定的意义不正等于宣扬某种见解吗?我又想到了那天晚上,我吃晚饭的时候心情很压抑,因为有客,妈妈不能上楼来吻我,说声晚安了;就在那天晚饭的餐桌上,斯万说,莱翁王妃家的舞会他并不放在心上。可是他成年累月偏偏都消磨在那样的吃喝玩乐中。我觉得这一切难以自圆其说。莫非他还保留着另一种生活,能最终正正经经地说出自己对一些事情的看法,不必打上引号地作出自己的判断,不必彬彬有礼地投身于他同时又称之为可笑的活动?我还注意到斯万同我谈论贝戈特的时候,语气中没有他惯有的特点,相反,同贝戈特的其他崇拜者,例如我母亲的那位女朋友,还有迪·布尔邦大夫的语气完全一样。他们提到贝戈特,同斯万一样,也说:“这人优雅而聪明,很有特点,有自己的一套叙述方法,有点过于讲究,但亲切宜人。看到他写的东西,不必看作者的署名,便能马上认出是他的作品。”但是谁也不会进而说:“他是位伟大的作家,才华横溢。”他们甚至不会说他有才气。他们之所以不这么说是因为他们心中无数。一位新作家的外观,明明同我们包罗万象的观念中标上“大才子”称号的模式完全吻合,我们却总是迟迟认不出来。恰恰是因为他的那副面貌是新的,我们才觉察不到他同我们心目中的“才华”完全相符。我们宁可说他独创、优雅、精致、豪放;最终有一天,我们才认识到这一切恰恰就是才华。
  “贝戈特的作品中,有谈到拉贝玛的么?”我问斯万先生。
  “我想他在论拉辛的那本小册子中谈到过,不过大约早已售完。可能后来又重印过一回。我打听打听。况且你要什么,我都可以向贝戈特提,一年当中他没有一个星期不到我家来吃饭的。他是我女儿的好朋友。他们一起去参观历史古城,教堂,宫堡。”
  因为我对于社会地位的高低毫无概念,所以长久以来,我的父亲认为我们不可能拜访斯万夫人和斯万小姐,我还因此而想象她们同我们隔得太远,反倒使她们在我的心目中增添了威望。我惋惜我的母亲不象斯万夫人那样染头发,抹口红,因为我听我们的邻居萨士拉夫人说过,斯万夫人这样做,倒并不是为了讨丈夫的喜欢,而是为了取悦于德·夏吕斯先生;我当时认为,我们在她的眼里,一定是不屑一顾的俗物;我之所以这样想,多半还因为听人说过,斯万小姐是位非常漂亮的姑娘。我常常梦见她,每次都把她设想成既骄纵任性又委婉动人。直到那天我才知道,原来她的地位如此难得,她享有那么多的特权却习以为常,当她问她的父母谁来吃晚饭的时候,她所得到的回答竟是那样高贵的客人的字字铿锵、金光闪闪的大名——贝戈特!那样的贵客对她来说只是家里的一位老朋友。我在餐桌上所能听到的只是姨祖母的议论,而与此相应的亲密的谈话,对她来说,却是贝戈特诉说自己书中没有论及的各种问题。我真恨不能亲聆他的高见呀!临了,她一旦要去参观什么古城,贝戈特总象下凡的神仙,载誉载辉地陪伴在斯万小姐的身边,虽说俗人不认识他。于是我感到跟她相比我显得多么粗俗无知,而她那样活着才多有价值。我强烈地体会到若能成为她的朋友该有多美,而这对于我来说又多不可能;因此我在满怀期望的同时又充满绝望。现在我一想到她,常常若有所见地看到她站在教堂前面,为我讲解塑像的意义,而且还面带对我嘉许的微笑,把我作为她的朋友介绍给贝戈特。各地大教堂在我的胸中引发出的种种优美的思绪,法兰西岛起伏的丘陵和诺曼第省坦荡的平原的妖娆风光,都以自己美丽的风采反射到我所构思的斯万小姐的形象上来:我真是一心只求爱上她了。为了产生爱情,必须有许多条件,其中最必不可少也最不费周折的要求,就是相信爱情能使我们进入一种陌生的生活,成为其中的一部分,即使自称以貌取人的妇女,也能在她所看中的那个男人的身上,发现一种特殊生活的气息。所以她们爱军人,爱救火队员,因为他们的制服使他们的外貌显得更可亲些;女士们认为在盔甲之下能吻到一颗与众不同、勇于冒险、侠骨柔肠的心;一位少年君主,年轻的王储,并不需要有端正的相貌,却能在他所访问的国度赢得最令人羡慕的艳福,而对于一位普通的情场老手来说,五官端正也许是必不可少的条件。
  我礼拜天在花园里读书,我的姨祖母是无法理解的,一星期七天,唯独那天是不准做任何正经营生的,所以她不做针线(平时,她又会对我说:“怎么,你又在看书消遣了,今天又不是星期天,”她给“消遣”这个字眼,加进了“孩子气”和“浪费时间”的含义)。我在读书的当日,我的姨妈莱奥妮正一面同弗朗索瓦丝聊天,一面等待欧拉莉来访。姨妈告诉弗朗索瓦丝说,她刚才看见古比尔太太走过,“没有带雨伞,穿的是那身从前在夏多丹做的丝绸长裙。倘若黄昏前她还有不少路要走的话,那身裙子恐怕要挨雨淋了。”
  “可能吧,可能吧(意思是不见得吧),”弗朗索瓦丝说,以免断然排除天色好转的可能性。
  “你看,”姨妈拍了拍脑袋,说,“这倒提醒了我:我还没有打听到她是不是在领圣体之后才赶到教堂的呢。呆会儿我得问问欧拉莉……弗朗索瓦丝,你看:这钟楼后面的那团乌云,瓦片上的那点阴阳怪气的阳光,肯定天黑之前要下场雨,不可能就这样下去,天气太闷热了。雨下得越早越好,因为只要暴雨不来,我喝下去的维希圣水也就堵在胸口难以消化”,我的姨妈最后又补充这么一句;总的说来,她巴望维希圣水早早消化的急切心情大大超过唯恐古比尔夫人裙子淋湿的担心。
  “可能吧,可能吧。”
  “你知道,广场上要是下起雨来,可是没有什么地方好躲避的。怎么,都三点钟了?”我的姨妈脸色发白,突然叫出声来,“这么说,晚祷都开始了,我居然忘了服用蛋白酶!我现在才明白,怪不得维希圣水堵在胸口下不去呢。”说着,她急忙扑过去抓起一本紫丝绒封面、切口烫金的祈祷书,匆忙间把夹在书里标出节日祷文那几页的几张镶有发黄的纸花边的书签掉了出来。我的姨妈一面咽下蛋白酶,一面开始以最快的速度诵读经文,对其含义她多少有点糊涂了,因为她心神不定,不知道服用维希圣水之后,隔了那么久才服用蛋白酶,还能不能赶上药力,让圣水早早消化。“都三点钟了,时间过得真快,简直不可思议!”
  窗户上像有什么东西碰了一下,接着又象有人从楼上的窗子里撒了一把沙子,簌簌地往下落,后来这落下的声音扩散开去,规整得有板有眼,变成了潺潺的水声,琤琤淙淙地响起来,象音乐一般,散成无数小点,到处盖满:下雨了。
  “瞧!弗朗索瓦丝,我怎么说来着?下了!我觉得好象花园的门铃儿响了,快去看看这种时候能有谁来?”
  弗朗索瓦丝回来说:
  “是阿梅代夫人(我的外祖母)弄响的门铃儿,她说她要出去散散步,雨可是下得很大。”
  “我并不感到意外,”我的姨妈两眼朝上一翻,说道,“我一直说,她的精神跟大家不一样。在这样的时候,我倒希望往外跑的是我,而不是她。”
  “阿梅代夫人总是同别人截然相反,”弗朗索瓦丝客气地说,算是留点余地,以便单独跟别的佣人在一起的时候,好说她认为我的外祖母有点“神经病”。
  “没有盼头了!欧拉莉不会来了,”我的姨妈叹息说,“准是这天气把她吓住了。
  “可是还不到五点钟呢,奥克达夫夫人,现在才四点半。”
  “才四点半?居然已经需要撩起小窗帘让外面透点亮光进来。四点半就这样!现在离升天节只有八天了!啊,可怜的弗朗索瓦丝!准是善良的上帝生咱们的气呢。当今世人的作为也太过分了。就象我可怜的奥克达夫当年所说的那样,人们太不把上帝放在心上,上帝要报复的。”
  一片鲜艳的红润使我的姨妈的面容生动起来:欧拉莉来了。不巧的是,她刚进屋,弗朗索瓦丝也就跟着回来了。只见她满脸堆起微笑,目的在于主动地配合,以求同我的姨妈必定会有的喜悦取得一致,因为她有十分的把握,相信她要说的话必定让姨妈听了高兴。她一字一顿地说着,以此表明:她虽然使用间接语气,但是作为忠于职守的女仆,她说的只是转述来客的原话:
  “要是奥克达夫夫人没有在休息,可以接见神甫先生,他将感到不胜荣幸。神甫先生不想有所打扰。神甫先生就在楼下,是我让他进客厅等候的。”
  事实上,神甫先生的访问并不象弗朗索瓦丝所设想的那样,能让我的姨妈感到有多高兴。她每当通报神甫来访,总认为脸上应堆起可掬的笑容才是,殊不知这副欢天喜地的模样同病人的心情并不完全合拍。神甫(是个好人,我一直可惜没有同他多谈,因为他虽不懂艺术,却精通词源学)惯于向参观教堂的贵客提供有关教堂的史料轶事(他甚至想写一本书介绍贡布雷教区的掌故),他总要没完没了地向姨妈作千篇一律的讲解,听得她又烦又累。当他的来访碰巧同欧拉莉赶在一起,我的姨妈干脆觉得他来得不是时候,很不知趣了。姨妈宁可多多利用欧拉莉的情报,却不喜欢同时来一大堆人。但她不敢不接见神甫;她只是向欧拉莉使个眼色,要她别同神甫一起走,等神甫走了之后,再呆一会儿。
  “神甫先生,我听人怎么说来着,说有名画家在你们教堂里支上画架,临摹彩绘玻璃窗。可以说我活了这一大把年纪还从来没有听说过这类稀罕事儿!现在的世道人心都在想些什么!教堂里还有比这更可恶的事吗?”
  “我倒不至于说这事有多可恶,因为圣伊莱尔好些地方值得参观;我的那座破落的大殿好些地方已老得不成样子,整个主教区里就只有我那座教堂没有翻修。天晓得我们的门廊有多脏,有多古老,但毕竟具有一种庄重的品格;至于说到那几块描写爱丝苔尔故事的壁毯,我个人认为不值两三文钱,可是识货的人一眼就看出,它们比森斯教堂的壁毯更有价值。此外,我承认,那几幅壁毯画除了某些细节很有写实风格之外,另一些细节还表现出一种真正的观察力。至于彩绘玻璃窗,那倒不提为好!难道在地面七高八低的教堂里保留那些透不进阳光的窗户,只让我都说不上是什么颜色的反光来弄花人们的眼睛是明智的吗?他们就是不肯换掉高低不平的石板,说是因为那里面埋葬着贡布雷历代神甫和布拉邦特历代君主——盖尔芒特家的爵爷们,也就是今天的盖尔芒特公爵和公爵夫人的直系祖先,因为公爵夫人本来就是盖尔芒特家的小姐,后来嫁给了她的堂兄。(我的外祖母一向不在乎人家的姓氏出身,结果弄得张冠李戴。每当听到德·盖尔芒特公爵夫人的名字,她总以为准是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的亲戚,引得大家哄堂大笑,于是她引用一封请柬上的话来为自己辩护,说:“我仿佛记得帖子上有盖尔芒特这几个字来着。”有一回,我跟大伙儿一起反对她,因为我不能同意她当年的那位同寝室的朋友跟热纳维耶夫·德·布拉邦特公主的后代能有什么血缘矢系。)您再看看鲁森维尔,如今只成了村落,而在古代,那地方因毡帽交易和钟表生意十分兴隆而曾经繁华一时。(我对鲁森维尔这一地名的由来没有把握。我主观地认为它本名鲁维尔,Radulfivilla“红城”,同夏多鲁的词源——CastrumRadulfi“红堡”相仿。但这是后话,以后再说。)现在把话说回来,那儿的教堂倒有非常华丽的彩绘玻璃窗,几乎全都是新的。那幅气宇不凡的《路易—菲利浦幸驾贡布雷》,其实应该装在贡布雷教堂的窗户上才更为合适。有人说,那幅巨作赶得上鼎鼎大名的夏尔特尔大教堂的彩绘大窗。就在昨天,我还见到过贝斯比埃大夫的兄弟,他是这方面的行家,他认为那是幅上等精品。我问过那位艺术家,他看来倒很讲礼貌,而且据说作起画来着实得心应手、游刃有余。我问他:“这面玻璃窗明明比别的玻璃窗更暗淡,您又觉得它了不起在哪里呢?”
  “我相信,只要您向主教大人提出要求,他不会拒绝给您换一面新窗的,”我的姨妈有气无力地说道;她已经开始想到自己马上就会感到累了。
  “亏您还指望他呢,奥克达夫夫人,”神甫答道,“就是主教大人专为那面倒霉的玻璃窗说好话;他考证下来,窗上画的是热纳维耶夫·德·布拉邦特的直系子孙、盖尔芒特家的一位人称坏家伙希尔贝的爵爷,正得到圣伊莱尔降恩赦罪。热纳维耶夫·德·布拉邦特原本是盖尔芒特家的千金。”
  “可是,我怎么不知道画里面有圣伊莱尔呢?”
  “怎么没有?在彩窗的角上,您没有注意到有个穿黄色长裙的贵妇人吗?哎!她就是圣伊莱尔,您知道,在有些省份,人们称她为圣伊里埃,圣埃里埃,在汝拉省,还有人叫她圣伊里呢。那些得道的古人的名字,往往以讹传讹,出现好几种叫法,圣伊拉里乌斯这个名字衍生出来的这个大大走了样儿的称呼,还不算最出格的呢,好心的欧拉莉呀,就拿您的保护神圣欧拉莉亚来说吧,您知道她在勃艮第被人称呼什么?他们干脆叫她圣埃洛亚。女圣人变成了男圣人。您看见没有?
  等您死后,人家就会把您说成是男人。”
  “神甫先生总有词儿来挖苦人。”
  “希尔贝的哥哥结巴查理当年是虔诚的王子,他们的父亲疯子丕平接连发过几次精神病之后死了,那时查理还年轻。他年少气盛,掌管了至尊的权柄,心目中毫无法度,倘若他在什么地方,看到有谁的长相不合他的心意,他就下令把那个地方的男女老少统统杀尽。希尔贝为了对查理进行报复,放火烧掉了贡布雷的教堂,也就是原先的那座教堂;当年西奥德贝①率领他的扈从廷臣离开他的乡间行宫(离此地不远,在梯贝齐,拉丁文叫西奥德贝齐阿喀斯),前去攻打勃艮第人之时,在圣伊莱尔的墓上发誓,倘若圣人在天之灵保佑他旗开得胜,日后他定将在这里建立一座教堂。原先的那座教堂就是这样建成的。希尔贝的一把火,把原来的教堂只烧剩地下神殿,想必戴奥多尔领你们下去看过。后来希尔贝借助征服者威廉②(神甫念成纪洛姆)的兵力,击败了倒霉的查理,所以有不少英国人来这儿参观,但是希尔贝似乎不善于赢得贡布雷的民心,因为有一次他做完弥撒,刚走出教堂,贡布雷的百姓一涌而上,砍了他的脑袋。其它细节在戴奥多尔借给大家看的那本小册子里都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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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西奥德贝(511—558):法国古代“东王国”国王,又称梯贝尔一世。
  ②征服者威廉(1027—1087):英国国王兼诺曼第大公。
  “但是,毋庸争辩,我们教堂里最为奇特的,是从钟楼顶上往四下看到的景色,非常壮观。当然,你们身体都不很结实,我不劝你们攀登钟楼里的九十七级台阶,其实,那只及著名的米兰大教堂的钟楼梯级的半数。不过,即使身体很结实的人,爬起来也够吃力的,尤其是想要不磕脑袋就得弯着腰走,而且一路上还得拿手里的东西去拨开蜘蛛网。总而言之,您得穿得厚实些,”他又补充了一句说(他没有发觉:他竟设想我的姨妈能去爬钟楼,这种想法引起她多大的气愤),“因为一到钟楼上面,穿堂风大极!有人甚至感到透心凉,说简直觉得自己象死了一样。那也没关系,星期天照常总有一帮一帮的人,有的甚至从很远的地方来,登上钟楼欣赏极目远眺的美景,乘兴而来,如醉如痴而归。瞧着吧,下星期天要是天气不变,您在钟楼上准能见到人头挤挤插插的,因为那时正赶上升天节。说实话,从那上面俯瞰大地,真有飘飘欲仙之感,纵览八极,别有一番滋味。每逢天气晴和之日,您可以一直看到维尔诺叶。平时只能顾此失彼看到的这部分、那部分风景,届时都能尽收眼底了。例如维福纳河、同贡布雷比邻的圣达西兹的大沟小壑,以及横在它们之间的林木的屏障,还有舒子爵市(您也知道,古时候叫乌迪亚喀斯子爵市)的纵横的运河,都能一览无余。我每次去舒子爵市,都只能看到运河的一段,我转过一条街,就看到运河的另一段,而刚才的那一段就不见了。我虽然在脑子里想把两段运河联在一起,却收效不大。从圣伊莱尔钟楼望去,却是另一番景象。整片河网呈现在眼前,只是运河里的水看不出来,仿佛几道大缝把市镇切成几块,就象已经切开的面包似的,一块块虽仍挨在一起,但彼此都已分开。最好是您能分身有术,既在圣伊莱尔钟楼上,同时又置身于舒子爵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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