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缸里的水鬼 第一章

  “这是他妈的什么鬼地方?”
  路戒兰如此说道。在这同时脸上带著恶狠狠的悲怆,他最厌恶听到人家说“上帝跟我开了个玩笑”之类、带文艺腔的句子,他认为讲这句话的人不是娘娘腔就是活在民国初年的半调子演员,可是他现在已经无法坚持住自己的硬汉主义,一瞬间的软弱让他差点脱口而出这句话。他狠狠吸了口烟再狠狠将白雾吐出,尼古丁的味道随著冷凝的夜风逐渐飘散,到湖面时已经消失无踪。散漫的步子踏在软湿的泥地,硬物细碎的断裂声钻进他的耳膜,在黑夜寂静中震耳欲聋。他往下瞄,原来是捆成一束的纸钱和线香。
  这个地方是著名的死人湖,不管是自杀、谋杀、意外,这都是一个很好的地点。他神经质地笑了一下,弯腰捡起祭拜死者用的纸钱投到湖里,腐烂的黄色草纸黏腻腻地残留在他手上。皱起眉头,将手掌浸入冰冷的湖水里,让破碎的纸屑随波漂散。
  其实发生这些恶心的事情也不算离奇,在可笑的肥皂剧里这些情节层出不穷,出国回来看见自己的未婚妻跟最好的朋友滚在自家床上,而且还是用他买的保险套。同一天,他的同事剽窃了他的企画,于是他丢了工作。在回家的路上出车祸,断了一只手臂。回家时家中的天花板莫名其妙像鬼片一样漏出污水,而且正漏在他赖以维生的电脑跟床铺上──这些事情都不算惊天动地,只是短短二十四小时之内密集发生让他有点吃不消,即使像路戒兰这样的男子汉也不能承受。于是他放弃了好好收拾残局的想法,解除婚约、请律师、找工作,甚至找个水桶接漏水的狗屁事情通通撒手不管。他抓了钱包去便利商店买了大量的酒和烟,问题是发生了这些狗屁事,路戒兰的表情还是波澜不惊,店员甚至认为他是某个替大伙儿跑腿办派对的可怜虫。可怜虫倒是猜对了,可惜他不知道这个男人即将跑到自杀成功率百分之九十九的死人湖边。
  手上包裹著石膏的路戒兰接过零钱、发票和十个哆啦A梦磁铁,这些现实生活的琐碎玩意儿提醒著他现实的残酷。的确发生了,他只花三秒就接受了事情的发生。有时候会懊恼自己太过冷静与科学,或许他可以学社会新闻上某个男子不顾一切把硫酸泼出去,可惜他在求学时代的法政课通常以九十九分过关,无理取闹不是他的强项。
  或许他需要就是无理取闹。
  这正是他出现在这里的原因,他不常喝酒,不是因为酒量不好,而是因为酒量太好。以策略来看,千杯不醉是十分不符合经济效益的,所以他不常喝酒。况且他一旦喝醉便十分危险,他的前未婚妻曾为此吓得三天不敢靠近他。但是现在戒酒干什么?他讽刺地掀起嘴角,仰头喝了口高浓度酒精。
  喔!有两个月亮!这正是他喝醉的证明,他分析著自己的状况,抬腿向前走了一步,还挺稳当,难道还不够醉?他皱眉,像酒驾被警察拦下的酒鬼一样做测试,这实在很蠢,他想。路戒兰,你已经到这步田地了,竟然连喝醉都不成。
  过了一个小时之后,他终于把自己灌醉,他所谓的喝醉不过是象征性耳朵微红了一点,脸色正常,只是没有笑容,看起来比平常残酷。他把空酒瓶往酒瓶堆上扔,发出干冷的撞击声,月光十分明亮,只是湖边种了茂密的大树,阻挡了月光的行进,只在湖中心留下一片如鱼鳞般闪烁的水波。
  死人湖其实不叫死人湖,那是路戒兰一厢情愿的叫法,正确的名称叫做“繁花湖”。起因是这座湖本来生长了许多品种不同的花卉,后来由于湖水优氧化再加上十几年前民众的环保观念并不盛行,垃圾全往水里倒,这座湖便正式寿终正寝了。荒废的繁花湖杂草丛生,正好符合死人的必要条件,许多灵异节目都拿此地当做必要景点。
  晚风飕飕,湖中心闪烁的水波中,路戒兰的醉眼看见了一朵硕大的优钵罗浮现。这朵花开得晦暗不明,白色的花瓣透明得可以看见内层,静静地立在湖心。
  快过来,快过来这里……
  路戒兰清楚地听见声音从湖心飘来,他确定那是花的声音,因为那就是花该有的声音。你不会怀疑是草丛里的蟋蟀或是飘在湖面烂木头的声音,花的声音十分飘渺、十分温暖,带著诱惑的吸引力,那是一朵谁都想要的美丽之花,神秘、稀奇、错过就失去了的花。
  路戒兰知道他喝醉了,而且他十分清楚这种不寻常的美丽是会致命的,他的头脑开始自动分析:第一、这可能是他喝醉的幻觉。第二、这是交叉繁殖而诞生的最新品种花卉。第三、这就是传说中的“水鬼的诱饵”。
  快过来啊……
  花还在呼唤著,白色花瓣发出宛如瓷器般清脆的声响,持续不懈地呼唤,仿佛它多爱这份工作似的。路戒兰摇晃著站起颤巍巍的身子,一步步踏进湖水里,刺骨的寒冷让他咬牙骂了句脏话。
  路戒兰绝对不是因为单纯地被花儿所下的魅术所吸引,而是这朵该死的、美丽的花所产生的强大意象并未出现在他有限的知识领域里。他的求知欲受到酒精的影响就像黑洞一样,迫切地想知道这朵花从哪里来?为何而来?是什么样的机制让它可以发出声音?为什么用这么熟悉的语调召唤他?
  水已经淹到胸口,他忘记手臂上阵阵的抽痛和医生的警告执意向前,每一步都走得十分艰苦。从湖泥拔出脚需要花很多时间,水刺痛著他的肌肤,像要把皮肤刮掉一层般。幸亏湖水的冰冷冻去他些许醉意,他吸了口气离开湖底,双脚一蹬,在湖中游了起来。
  真脏。路戒兰皱起眉,在混浊的湖水里勉强可见附著著浮游生物的垃圾山,但水本身并不臭,甚至带有植物特有的馨香味。可能是经过长久岁月把恶臭都分解光了,只留下垃圾空洞的躯体躺在湖底度过漫漫时光。
  应该是这儿吧?他没有看见花儿的茎干,只好探出水面,竟在他不远之处触手可及。原来花儿是没有根的。
  它就飘在水中与路戒兰遥遥相望,它不再对他呼唤了,仿佛胸有成竹地确信这个已经踏入水中来到身边的男人会将它撷取入怀。大地寂静无声,花儿有些紧张,它停止摆动娇嫩的花瓣,散发出透明得已经接近水晶的透光度。
  路戒兰却没有如花儿的猜测,他只是用冷凝的目光观察著花儿,迟迟不伸手将它带入怀里。
  几乎有一世纪之久,路戒兰和花儿就像定住的蛇与鼠一般僵持不动,谁动了谁就输了一样。终于,路戒兰抬起手臂,花儿松了口气,轻轻吐了口幽香,薄薄的杏子味弥漫开来。这味道也不全然是杏子,夹杂著新米、纸张或是一些埋藏在记忆深处叫不出名字的东西就这样袭击路戒兰的鼻腔,他瞬间停住离花办一公厘的指尖,骤然回头游去。
  路戒兰的反悔让卸下防备的花儿大吃一惊,赶紧竖起花瓣,放下矜持再次呼唤著。温暖的声音多了一丝焦躁,那样的情绪不偏不倚全听进了路戒兰的耳里。
  竟有这么情绪化的水鬼呢!路戒兰冷酷的眼底出现一丝笑意。
  可是他没有停下划动的四肢,头也不回地回到岸边,连花儿倾力而出的魅术都蛊惑不了他。突然他的脚踝被一股力量绊住,紧接著他失去了空气,混浊的水质干扰著他的视线,湖灰色的视野倏地被缓慢飘荡的水草包围。
  不,那不是水草,是头发。绿得发黑的大量细丝在水中膨胀开来,但路戒兰没有心思想这些搞怪的绿色头发,他的脚踝还身陷禁锢之中,肺脏就快要报废了。没时间多想,将自己蜷起来,在脚踝处找到罪魁祸首,是一只湛白柔弱无骨的手腕,贝壳指甲紧紧嵌在他的肌肉里。路戒兰反捉住那只手,那触感让他以为他把它弄断了,他稍微放松力道蹿出水面,挣到了大大一口气。但那只手的主人似乎不知道什么叫放弃,不知从哪来的力量竟把路戒兰这个游泳校队常胜军又扯入水底。路戒兰顿时一股火冒上心头,随手一绕挽住一大把绿发,在挠人鼻尖的绿雾中寻找那个想要他死的王八蛋。
  那是一张让人心脏一窒的脸,白得像漂白过的影印纸,焦糖蜂蜜色的瞳孔,墨绿色的发鬓贴在额际衬托出颧骨的美好,青色的血管渗过透明的肌肤,看起来像是博物馆里放了两千年极为脆弱的青瓷盘,美丽得让人心折。可惜这张盘古开天辟地以来最美丽的生物表情却只有空洞,他的脸庞朝向路戒兰却没有看向他,仿佛梦游者般不知自己的所作所为,只是毫无意识地将手指搭在路戒兰这个替死鬼腿上。
  这让路戒兰更火大,他可不是什么蝗虫,随手一掐便乖乖认命升天的小昆虫,而是一个正遭遇不幸抑郁不得志的二十八岁男人。这个小王八蛋却丝毫不把他当一回事儿,好像他的愁苦完全比不上他的投胎大计重要。醉意让他的肾上腺素大增,用力将冰冷苍白的手臂往上一带,双腿一蹬,使劲挣脱水鬼对他脚踝的执著,将他拖出水面。
  鞠水所受到的惊吓不容小觑,立刻从梦游状态回到现实,他不知道这个人类发什么神经,竟然试著将一只可怕的水鬼拖出水面。不过他的确做到了,鞠水立刻认清事实,纤纤手指一放,手腕轻轻一转,像一条滑溜的泥鳅一样窜回水底。
  路戒兰却不容许他撒手了,他现在一肚子火没地方发泄,正好来了一个出气包,怎么可能让他从手中溜走?大手一抓,抓住来不及逃掉的青丝末梢,用力绕三圈,将满脸惊吓的美丽水鬼卷回怀里。
  他揪著他的长发蹿出水面,鞠水痛苦地仰起头,琥珀色的眼角渗出眼泪,像一只离水的鱼困难地喘气。没看过比他更没用的水鬼了,他都已经表示投降了,这个暴力的人类为何要这样致他于“死”地呢?
  路戒兰除了发现自己可以与鬼怪相抗衡之外,还发现这只水鬼的头发在水里看起来翠绿,出了水便成了墨黑色,与海苔有异曲同工之妙。他突然吃了一口鞠水的头发,又嫌恶地吐掉了。哪是什么海苔?不过是水鬼的头发罢了。
  鞠水吃了一惊,毕竟他当人的时候也没人吃过他的头发,何况是现在?这人到底是哪儿出了毛病?鞠水心惊胆跳,深怕自己遇上疯子,跟疯子讲道理的人才是疯子。他粉色的唇困难地发出声音,试图与恐怖分子沟通。“请你放手……”
  “放你妈的屁!”
  鞠水吓傻了,他第一次被这么下流的话教训,颈子一缩竟忘了挣扎。这时路戒兰已经快回到岸边了,鞠水的裸足碰到软湿的河泥才打个寒颤清醒过来。他也不管他还捉著他的头发,用尽作为水鬼的自尊试图挣脱,四肢胡乱地往路戒兰的身上乱抓一通,差点把路戒兰的裤子扯掉。口袋里的东西掉了出来,有的往下沉、有的向上飘,鞠水趁乱往路戒兰抓著他的大手上咬一口,胆小地逃走了。
  “妈的!”路戒兰口不择言诅咒一通,用包著石膏的左臂扶住被利齿咬伤的右臂,真他妈的幸运,正好平衡,他讽刺地想。
  鞠水用手按住刺痛的头皮,漂在水里怵目惊心的断发警告著他这个人类的可怕,他尽量藏好身体,全身戒备,美眸警戒地盯著四周,深怕男人再次出现。
  算了,算了,等下一个吧!反正他已经错过好几个了,再等些日子也没差,鞠水如此安慰自己。只是觉得有些可惜,这个人类这么坏,拉他当替死鬼比较不会有罪恶感!他的同伴都一个一个投胎去了,他也好想离开这个脏兮兮的湖,可是鞠水总是在最后一刻放弃,他怎么能让这些无辜的人来代他受苦呢?尤其他总是遇到小孩与女人,那种软绵绵的东西,鞠水是绝对会心软的。
  反正像那种男人,让他接替他的位子也算是污辱呢!鞠水正在自我安慰之际,突然额前一阵剧痛,让他疼得打起颤来。他突然睁开眼,满脸惊惧。糟了!他的花!
  他在水底仰看却遍寻不著他的花儿,急得眼泪都要掉下来了,他心底知道凶多吉少,猛吸一鼻子水往上蹿出水面。果不其然看见他的花儿正在那个恶魔手上,而且不是小心翼翼地捧著,而是像捏臭袜子那样随便掐著一片花瓣,难怪他的头会这么痛了。
  “把花还我!”他忍住头一阵一阵的疼痛,扯开喉咙向男人喊话。
  路戒兰只是回给他一个残酷的笑容,随手将花儿扔在啤酒空瓶堆上,狂放地坐在草地,仰头看星星。
  “嘿!快把花还我!”
  路戒兰只是慵懒地瞥了他一眼,任鞠水泡在水里干著急。他们俩的状况在远古时代就发生过一次,只是老实的牛郎换成没心肝的醉鬼,羞怯的织女换成气急败坏的水鬼,何况这两个男人也搞不出什么名堂。
  “我警告你……哎哟!”鞠水的恐吓还未说完,便被一脸不耐烦的路戒兰随手扔过来的空罐子砸中额际,痛得他缩回水里,无限委屈地捂著伤口,肿起来了啦!
  “给老子滚出来!你嫌老子不够倒楣是吧?”
  鞠水委屈地想:明明是我比较倒楣吧?正在自怨自艾的时候,晶亮的眼睛看见掉在他家屋顶的一个黑色钱包和一串亮晃晃的钥匙,瞬间燃起希望,仿佛握著有利证据的检察官,鞠水信心满满地再次迎向挑战。
  还来不及下战书,就看见男人手上握著不小的石头做出投掷姿势。鞠水立刻惊慌失色,开玩笑!被砸中也是会死“鬼”的!“别扔!我跟你道歉就是了!”
  路戒兰哼了一声,丢掉石头,打个酒嗝,“你干嘛躲?我要打你你干嘛躲?”
  鞠水欲哭无泪。它是水鬼当然只能往水里躲,要被石头砸死他更要躲了,这是什么鬼问题?可是鞠水以和为贵,脸上带著不自然的微笑讨好地说:“大家坐下来好好谈,别生气啊!”
  “我跟你没什么好谈的,你让我揍几拳我就不生气了。”
  “哪有这样的!”鞠水控制不住大叫。讲不讲理啊!拉人当替死鬼是他的工作,怎么能怪他呢?
  “不要?拉倒。”路戒兰摇摇晃晃站起身,抓起花儿随手塞进副驾驶座,绕过车头坐上车。
  鞠水被他一连串粗鲁的举止弄得说不出话,按住轰轰作响的脑袋,扯开喉咙咬牙切齿。“等等!你的钱包和钥匙在我这儿!把花给我,我就把它还给你!”
  路戒兰看都不看。“要就给你吧!我也不想要了。”
  “我也不想要啊!我只想要我的花!”
  路戒兰转动留在车上的车钥匙,轰隆隆的引擎声掩盖鞠水细致的声音,他探出头。“再见。”
  “不要走!我让你打吧!你把花还我!”他委屈地放下身段。
  “我干嘛打你?你是我的仇人吗?”
  他到底是真醉还是假醉?“反正你快把花还我,那对我很重要,攸关性命,你别胡闹。”
  “你都已经做鬼了,哪还有什么性命?”
  鞠水瑟缩了一下,嗫嚅道:“我也不想做鬼啊……”
  “不跟你浪费口水,我走了。”说完真的踩下油门。
  鞠水看大势已去,只好做最后的挣扎。“把花泡在水里啊!你有没有听见?把花泡在水里!”
  黑暗中一片寂静,鞠水的声音制造不出回音,像水晶一样干净清脆。鞠水让自己沉回水底,软软地倒在屋顶上,长发过了一会儿才全部沉寂下来。粉藕色的唇瓣都变成湛白色的,刚才耗费他太多力气,加上受到太大的冲击,一时之间不能接受,导致他现在什么都不能思考。
  他开始怀疑自己真的是鬼吗?自古只有鬼害人,没有人害鬼,可是事实摆在眼前,他的确惨了,赔了夫人又折兵。鞠水除了觉得面子挂不住之外,更担心他的花儿受到磨难,那可是会要了他半条命啊……
  他打开魔鬼的钱包,掐起身分证。“路……戒……兰……”
  魔鬼路戒兰先生,求你千万要让花儿好好的啊!
  鞠水既虔诚又悲愤地如此祈祷著。
  天空灰蒙蒙地,可是迟迟不下雨,云层低得就要卡在屋顶上,学校的钟声空荡荡地在空无一人的校园中响起。
  男孩坐在铁制折叠椅上,在不相衬的办公桌上改著考卷,小小的手改出的字迹很有大人的味道,不管是力道或角度都让导师十分满意,分数拿捏也很成熟,像造句、作文这种东西交给他都没问题。
  他的背后是国文女老师的椅子,女老师今年刚从学校毕业,长长的头发,大大的眼睛,你会称她有气质,而不是漂亮的那种女老师,椅背上的白色外套飘散出杏子香味;而他的椅子是体育男老师的椅子,椅背上挂著网球拍、一颗躲避球和两颗篮球,一不小心站起椅子就会往后倒;隔壁是他导师的椅子,是一个终年穿同一件T恤、牛仔裤的年轻男人,但始终辩解是有十件同款式衣服的男人。他的椅背上挂著大卖场的袋子,里面有各式各样的泡面和仙贝,桌上放著用玻璃缸装的一捧白米,他喜欢米缸的味道,就像有人喜欢加油站的味道一样。
  办公室里有各式各样的味道,不过最多的还是纸张的味道,影印机还在运作著,刚出炉的影印纸十分温暖,跟人的温度一样。
  手上提著两袋面的年轻男人晃进办公室,哼著歌将面放在桌上,把夹在腋下的可乐一瓶放在男孩手边,一瓶啪地打开,又晃去影印机旁,单手把印好的通知单放进牛皮纸袋。这样做没有什么意义,只是满足完成一件难事的成就感。
  “改好啦?”老师抽过整叠考卷,一边喝著可乐,随手翻著。“阳春面可以吧?老师这个月底又没钱了,连卤蛋都不能加,真可怜啊!哪!可乐是给你的,吃面还是要配可乐啊!”
  男孩忽略导师一厢情愿地加诸于别人的坏习惯,拿过袋子,将两份面倒进碗里,一份推到导师的面前。“老师的贷款还没缴完啊?上次不是说要缴清了吗?”
  “那只是助学贷款,还有车啊、房子啊、女人啊一堆杂七杂八的,你到我这个年纪就知道苦了。”男人知道这个男孩的心智成熟度与世故已经到达一定水准,所以不会以对付小孩子的方式与他说话,这是他们之间的默契。
  “李老师也算是杂七杂八里的一样东西?”李老师是他的女友,外号“闭路电视”。
  男人左右张望一下,还是不敢大意。“怎么会呢?当然是宝贝嘛!”上次他的电话没有挂好,而他还不知死活大放厥词,女友在当天化作罗刹鬼把他收服了。
  男孩突然看向门口。“李老师!你来啦!”
  老师被吓得可乐都喷了出来,立刻回头,随后一边咳一边捶了男孩的头一拳。“咳……你……找死……是吧?”
  男孩笑了笑,闪过老师的拳头。“吃面啦!别玩了。”
  “哼,谁玩了?”他悻悻然收回拳头,稀里呼噜地吃起面,突然又抬起头。“啊!那个小男生呢?”
  “谁啊?”
  “那个白白的、比你低个两三年级的小男生啊!每天都在办公室里等放学的那个,他家人来接他了没有?”
  “我没注意。”
  “可能是你在这儿,他不好意思吧?”
  “喔。”
  “他也挺可怜的,听说他家里状况不太好呢!”
  “可怜的人到处都是,你是、我也是,或许他也不觉得苦,就像缺钱仍然可以吃面配可乐一样。”
  “是这样说没错啦……问题出在于……脸的问题,这是可以解释的大部分理由;你说有人会可怜你吗?因为你一副很坚强的样子,所以大家不会可怜你;大家会可怜我吗?一副就是该被贷款追著跑的穷酸样儿,所以也不会可怜我。可那孩子就不一样了,他不过是站在那儿等放学比别人多等个半小时,或许他只是在看风景或是发呆,我们不知道原因,可是有谁不会因为他无辜的脸蛋而柔软起来呢?”
  “这真是荒谬的理论,不过我得承认你说的是对的。不过,这是针对一般大众的理论吧?”
  “当然,对你就不适用了。”这个孩子的特色就是理性与科学,血比一般人冷一点。
  “或许这次我可以进步一点。”他想试试看老师所说的柔软的感觉,他放下免洗筷。
  “喂!去哪儿?”
  “我去看看那张脸。”他踩著稳健的步伐走出办公室,转个弯看见穿堂。
  老师所说的小男生没有在穿堂,他越过穿堂再转个弯,小男孩背对著他默默地走著,瘦瘦小小的肢干,像一只安静无声走在沙漠的瘦驴。他看了一会儿,直到他消失在校门口才转身回去。
  “怎么?他回去了吗?”
  “嗯,他自己回去了。”
  “回去了啊……所以,你变柔软了吗?”
  “我只看见他的背影。”
  “所以?”
  “不过如此。”
  老师夸张地叹了一口气。“我怎么能期望你的血液能再高个两、三度呢?”
  “我只看见他的背影啊!”
  “啊!算了,算了,你这样也挺好的,以后肯定是个大人物,没血没泪最适合了。”
  “你怎么不说是杀人犯呢?”
  “哎呀!这谁也说不准,我小时候大家都说我会当总统呢!”
  “这一听就知道是敷衍你的话吧?”
  老师瞪了他一眼。“吃面、吃面。”
  天空突然打了一个闷雷,房子也跟著轰轰地震动起来。
  “啊!衣服还没收呢!算了,就当是洗第二次好了。”
  灰尘的味道开始弥漫,男孩起身关窗子。“我没带伞,老师载我回家吧!”
  “好好好,快点,趁雨还没下大带你回家,你爸回来没有?”
  “我不知道,他通常工作到很晚。”
  老师抓起钥匙、关电灯、关门,跟男孩走到车棚。
  “戴上安全帽,要抓紧喔。”
  阴晦的闪光还在头顶上盘旋,雷声尾随在后,男孩抓住老师的黑色风衣外套,沉静的眼睛看向快速掠过的商店。雨滴越下越大,不过在老师身体的阻挡下,他并没有被雨打湿多少。
  他的眼神突然停留在一家商店的屋檐下,是那个小男孩,缩著肩膀在躲雨,肩头的白色制服被雨水打湿,透出里面的肤色。他看见那张脸了,也明白了老师说的荒谬理论,不过他觉得用脸来断定一个人是很不公平的,说不定他并不需要人家可怜,他从男孩面无表情的神态隐约了解到这点。
  “到了。”
  家里一片漆黑,他掏出钥匙,对老师说再见。
  “我走了,有事再打电话给我。”
  老师没料想到男孩会这么快就用上这支电话,那天的记忆老师一辈子也不会忘记。当时他只是一个二十七岁的年轻人,而男孩也不过十二岁,什么都不懂,也没经历过这样的事,手忙脚乱地,他帮他处理一些不能承受的事。
  风雨交加的夜晚,救护车的鸣笛,警察穿梭的身影像黑白电影一样,男孩站在急诊室的走廊,一动也不动,直到急诊室的灯熄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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