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良 第一章

  火树银花合,星桥铁锁开。暗尘随马去,明月逐人来。游骑皆秾李,行歌尽落梅。金吾不禁夜,玉漏莫相催。
  ──苏味道〈正月十五夜〉
  李唐,开元二年元月十六
  正月,一年里节庆活动最频繁、热闹的月份。
  正旦除了元日、新正的说法,另有岁之元、时之元、月之元的称法,因此又有“三元节”这个别称。
  这一天,从皇家到寻常百姓都要庆祝饮宴一番。
  不过更令人热血沸腾的,是元月十五、十六、十七,连三日撤除宵禁的上元节。
  这三日的长安,寺观街道灯火如昼,更造百余尺高的大棚,张灯结彩供人游观,全城百姓空巷而出,车马拥挤,徒步行走之人甚至能双脚不着地被人流带着走上几尺远。
  诗人苏味道在“正月十五夜”诗中,栩栩如生地描写出万民欢腾的热闹景象,也使这首诗被誉为绝唱。
  今天睁开眼时,已经是十六了。
  睡眼惺忪地看着床梁,廉欺世的脑海一片混乱,合眼前最后的画面还停留在满街宫女、歌妓和许许多多城内少女们尽情歌舞的景象,以及……头痛欲裂的感觉。
  “老天……狂欢三日果然不是我这个年纪该做的事,今晚还是乖乖待在家里好了……”一手压着额际,她感叹岁月催人老,跟着发现露出棉被外的手臂上没有半点布料,瑟缩了下,把手收回棉被底下,咕哝:“唔,有点冷啊。”
  她打了个呵欠,翻了个身,考虑再睡个回笼觉,或是这样躺在床上发懒一整天,反正外头还飘着细雪,很冷,很不想动。
  “反正到月晦前长安都洋溢着过节的气氛,大家都懒洋洋的,我也懒洋洋的就好──”懒散到一个不行的声音在她睁开眼时猛地停顿。
  近在咫尺,有张苍白的脸。
  连睡着也很傲慢强悍的苍白男性脸庞。
  伸出两指掐着眉心,廉欺世登时陷入思绪的五里迷雾中,搞不清楚为何每晚睡觉的床上会多了一个人?
  昨晚,她先是到了朱雀大街,考虑要到哪坊去看花灯,然后想起笙歌说今年平康坊的花灯不负“花”之名,全都以花的姿态呈现,尤其平康坊是许多达官显贵宅邸的聚集地,虽然同样热闹,但相较起其它坊里多了些高尚宁静的气氛。
  这确实很吸引她,于是本来想到大存福寺讨个吉祥的,最后她选择到平康坊。
  果如笙歌所言,平康坊别有一番风情,适合诗人和贵族前往。她先到某某不能宣扬的大人为笙歌租的僦舍去找她,两个人结伴赏花灯,途中那不能声张的某某大人派人来找笙歌一同到安善坊游观,她便和笙歌道别。在路上买了些吃食,继续闲晃,经过妓女巷时有人发送水酒,吃了许多东西的她也感到口渴,于是讨了几杯来喝。
  妓女巷比其它街巷还热闹,她忍不住逗留了一阵,多喝了些水酒。也许是因为上元节人人都很兴奋的缘故,许许多多的妓院门户大开,不只欢迎男人,连女人也能进去逛逛。
  嗯……也许她进过其中一间……不,其中几间吧!印象中有放肆的欢笑声,有红通通的笑脸,有不断送进口中的好菜,有不会干的酒杯,之后的事,她怎么也想不起来,醒来后身边就多了一个男人。
  重新将视线调回身旁那张比鬼还要苍白的脸,未几,廉欺世别开眼,无神的眸光无意识盯着男人露出来的单薄肩膀,喃喃低语。
  “唉,糟糕了……”
  慢半拍地,她注意到棉被的颜色和花纹不对,再往床榻外看,房间的摆设也不一样,这里根本不是她的房间,而是笙歌的僦舍。
  “哦,不妙啦……”难怪床梁看起来有点不同,房间也暖了许多。
  不知该庆幸自己是回到好友的住处撒野,没给任何人添麻烦,还是怨叹和不知名的陌生男人睡了一晚──
  突地,脑海中闪过一道白光,廉欺世飞快掀开棉被,又不敢掀太开,把头凑进被窝里一看,停了好一阵,缓缓抬起头,又慢慢将被子重新盖回两人身上,而且拉得比刚才还高。
  “嗯,真的是完蛋了,还以为只是睡个觉,没想到什么都做了……”翻过身面对床外,她继续低喃。
  难怪她一直觉得双腿间有些酸麻,才想说喝酒不可能喝到筋骨酸痛,原来啊……
  蓦地,细微的开门声打断了廉欺世的思绪,一抹窈窕的身影走进屋内,然后,她和身影的主人对上眼。
  笙歌略感意外地眨眨眼,廉欺世则是一脸尴尬地对她笑了笑。
  “你──”
  “嘘、嘘!”怕好友太大声会吵醒身后熟睡的男人,廉欺世连忙示意她轻声些。
  折腾了一夜,原本想换件衣裳倒头就睡的笙歌,这下慢吞吞地踱到廉欺世面前,瞄了眼她背后仍睡着未醒的男人,脸上表情闪过一抹讶异、忧心,随即又想到了什么,表情一百八十度大转变,露出了兴味盎然的笑。她蹲了下来,注视着廉欺世的眼,吐气如兰的说:“小世,不是我在说,谁不挑,你偏偏挑了个长安赫赫有名的男人。”
  “他不是哪家的达官显贵吧?”廉欺世小小声问。
  “官秩是不大,名声倒是挺响亮的,再说光看那诡异的容貌和银白的发色,很难不认识吧。”
  “他当真那么有名?”廉欺世的表情少了紧张,多了些好奇。
  毕竟是同床共枕了一夜的人,关心一下是基本礼貌。
  笙歌拔下头上惊鹤髻上的步摇玉搔头,脸上有着一丝疲倦。“至少在我们这条巷子的女人间很有名──讨厌女人出了名。据说他非常忌讳女人,巷头的翠晶曾在路上遇过他,对他送了记秋波而已,即被他的亲随狠狠教训了一顿,更别说是让女人碰了,真不晓得你是怎么搭上他的。”
  “这个嘛……我也不记得了。”廉欺世很老实地回答。
  如果有记忆的话,就有理智,有理智的话,便不可能铸成大错啦。
  “不要告诉我什么都做了。”笙歌闪亮亮的眸光和话意相反。
  廉欺世只能苦笑。
  “这下好了,哪天接到你横死街头的消息,我也不会太惊讶。”这下笙歌的声音已经像在唱歌了。
  “我怎么觉得你很开心?”
  “总之,你完蛋了。”笙歌站起身。
  “真有那么糟?”廉欺世跟着想起身,随即想起自己未着片缕,连忙躲回被窝里。
  “拿去。”笙歌从橱柜里拿了件干净的衣裳给她。
  望向一地凌乱的衣裳,除了自己的衣服外,另外还有几件明显不是女人的衣裳和奇怪的面具,不用想也知道是躺在隔壁那位的,现在再拿起来穿有点奇怪吧!不过要记得带回去洗干净,还可以继续穿──等到她看见这套衣裳也不会想起这件事之后再穿。
  无暇顾及全身隐隐酸疼的肌肉,匆匆套上笙歌的石榴裙和半透明的大袖衫,廉欺世不忘替他把被子盖紧一点。这个男人连睡着了都看起来很严肃,但同样看起来一身病弱的模样。
  “红色还真不适合你。”笙歌纯粹说出事实。
  “我也这么觉得……”廉欺世拉拉身上不甚合身的衣裳,暂时也只能将就了。“十四,现在该怎么办?”
  笙歌本名万十四,因在家中排行十四得名。
  笙歌一把捏起廉欺世的脸颊,露出狰狞的可怕笑容,威胁道:“我不是说了不准叫那个名字的吗?难道非要我把这句话用刀刻进你烂掉的脑袋里,才记得住吗?”
  不知为何,笙歌特别讨厌自己的名字。
  “笙歌,对不起,我错了……”即使痛得要死也不能喊疼,廉欺世识相地道歉。
  “只要你记住的话,我也犯不着发这么大脾气。”笙歌放开手,拢了拢放下的长发。
  “是的,笙歌大人。”廉欺世揉揉脸颊,故作姿态的恭维她。
  “好啦。现在该怎么办?我累了一晚,回来正想好好睡一觉,就发现床被两个毫无关系的人占据。”
  “欸,我以为我们还称得上是儿时玩伴的。”
  “没用的废话别说那么多,快点想想该怎么办,我要睡了。”
  “既然你说他很有名,那我们应该能把他送回去吧。”廉欺世纤手掐着下颚,有点怀疑他还有没有气。
  她们说话的声音虽不算响亮,但也讲了好一会儿了,他怎么一点反应都没有?
  伸手探探他的鼻息,确定虽然微弱但还是有气息后,她才放心。
  “怎么送?”笙歌双手抱在胸前,姿态优雅地问。
  廉欺世维持严肃的神情,站姿却能看出随意轻佻的个性,也难怪会发生这样的事了。
  “这个嘛──”
  ☆☆☆ ☆☆☆
  雷观月在夜幕低垂时醒来。
  持续三日的上元节,在十六日这天可是延续前一天的欢腾,像是要榨干长安人的每一滴精力,也像所有人都约定好或被制约一般,放肆狂欢下去。
  “爷,您醒了。”严长风在送来晚膳时,发现主子正好醒来。
  “我……是怎么回来的?”他记得昨晚听从了严长风的建议,戴上面具,盘起头发,戴上帷帽后到平康坊去赏游。
  “爷一点记忆也没有?”严长风一边摆好晚膳,一边问。
  “我喝醉了。”他说出最后的印象。
  他确实去了平康坊,在那里被一个喝得醉醺醺的女人搭讪。
  想当然耳,他立刻推开那个女人,那女人却一点也不识相,不断贴上来,完全是个醉到不行的家伙。
  无论他用瞪的、骂的,或是全身散发出抗拒的寒意都没用,赶也赶不走。在彼此相隔一段距离的情况下,他们似乎一道走了一段路,他也被迫喝了不少难喝的水酒,还是各种酒都混杂着喝,会醉了也是当然的。
  其余的就……
  “今早爷被人用马车送了回来。”严长风据实以告。
  “女人?”想来他最后应该是和那个女人在一起才对,也许她良心发现自己欺人太甚,才送他回来。
  这么说来……他的面具和帷帽都摘了?那个女人也见到他的“真面目”了?
  真是令人不悦的“可能性”。
  “车夫是男的。”
  最后他不是跟那个女人在一起?
  不,他虽然醉,也没醉到分不清楚自己和谁在一起,不记得的是更后头的部分。
  话又说回来,那女人果然跑了。
  想想也是,有哪个女人见到他这副模样会不在意的?
  “爷昨晚是和女人在一起吗?”
  “自顾自缠上来的女人。”
  “过了一夜?”
  “应该。”雷观月厌烦的撩了撩发。
  早知道自己的外貌惹人嫌,他也不寄望那个喝醉了还猛打酒嗝的女人不会害怕,也不断告诉自己不用在意,却还是不中用的受到影响。
  “咦──”严长风故意拉长音,在瞥见主子不悦的瞪视后,才说:“老夫人知道的话会很开心。”
  “我说过,不准用随便的语气提起祖母。”雷观月凌厉的眸光扫向他。
  “属下失言。”严长风欠身。
  “我全身都是酒味,先洗澡。”试图转移烦躁的思绪,雷观月说。
  “爷是否先用晚膳?正好赶上,属下可不想再煮一次。”严长风可有个性了。
  身为雷观月的亲随,整个雷府唯一的下人,他一天要做的工作可是堆积如山,时间当然得有效利用,同一件事没必要重复做。
  “有时候我真怀疑谁是主子。”雷观月挺直身躯,讪道。
  “当然是你……您了。”
  “你刚才说了‘你’吧,说了吧。”下了床,雷观月步履稳健地朝桌边走去,同时揶揄。
  替雷观月添饭时,严长风突道:“爷一整晚都和女人在一起吗?”
  “我不回答同样的问题。”接过饭碗,雷观月嗤哼。
  停顿片刻,严长风又问:“睡在一起吗?”
  换雷观月闷不吭声了。
  “如果睡在一起的话,那么有发生什么事吗?”
  “……”雷观月闭口不言,似乎在回想。
  即使醉得一塌胡涂,身体的感觉或许变得迟钝,却没那么容易遗忘。他的反应是后知后觉了些,但要回想起过程,也只是时间上的问题。
  “就是发生了又能怎样?别说你忘了大夫说过的话。”红铜色的眼眸盈满了自嘲。
  十几年前,雷观月突然得了一种病,一种不仅无药可医,连病名都不知晓的病。
  可笑的是,纵然没有病史可循,但凭着现行的医术,也诊断出他注定无法延续香火的事实。
  有多少男人能接受这样的事实?
  为了怕被人知道这件事,他开始不和任何女人来往,抗拒那些温香软玉的触碰,疏离莺莺燕燕的娇啼,不知不觉间却被人传为他痛恨女人,再加上整个雷府里只有他和严长风两个大男人,时不时地,也能听见他有龙阳之癖的传言。
  严长风不答反问:“那女人也喝醉了?还是清醒?”
  “喝醉或清醒有何关系?”雷观月嗤了声。
  “只是意图上的区别而已。”喝醉前称有意,喝醉后可能是无心。
  “你是指她可能故意这么做?不,我确定她喝醉了。”他还没喝醉前,那个女人已经醉得东倒西歪了。
  “对烟花女子来说,逢场作戏不是什么高段的花招,而是生存的手段。”
  雷观月顿了顿,道:“即使如此也无妨。”反正不可能有女人能怀有他的子嗣。
  严长风沉默的思索了片刻,才道:“倘若那女人哪天带着不知哪里来的野种,硬是栽在爷的头上,该怎么办?”
  衣,日常之必需品。
  在这个时代对织造品的需求量相当大,“租庸调”里更明定,丁男庸调出绢,成为府方相当重要的收入,盛产丝的州县必须上贡规定数量的丝织品,织造品亦成为一种能代替货币的交换物。
  雷观月在任官职之前,已是民间赫赫有名的富裕染布商,制作出的花纹和染色令太平公主极为赞赏,于是将他延揽进朝廷,先从内作使绫匠开始,直到现在成为织染署署令。
  是以,雷观月官职虽小,却富可敌国,易招来觊觎。
  “哼。”雷观月轻哼了声,眉宇间尽是嘲弄,“如果她有胆子把别人的孩子赖在我头上,到时候也不是没方法验证。”
  “是没错,但是爷最害怕别人知道的隐情,恐怕会禁不起这么一闹,而露了馅。”严长风强调。
  想要不暴露雷观月“无后”,却又能令对方死心的方法不是没有,只是有不小的风险。
  闻言,雷观月无话可说。
  “倘若滴血验亲,找叶大夫应该没问题,毕竟爷也只信任他。”严长风口中的叶大夫是个眼瞎耳聋且哑巴的大夫。
  “哼。”雷观月冷哼了声。
  他确实无法轻易相信任何人,那位叶大夫是严长风替他找来的,医术高明与否不在讨论的范围内,只知道他也是经过一段风浪之人,身体的缺陷也是因此而来,于是更加谨言慎行,才让他看病。
  但是疑心还在,幸好叶大夫的居所远离长安,往来长安需要花上一段时间,当然他给予的诊金也很丰厚。
  只要对自己有利的人,他向来不吝啬。
  “把叶大夫叫来要多久时间?”雷观月突问。
  “日前叶大夫出外行医,我们派人请他过来的往返时间来说,至少要三个月后吧。”严长风想了下,“或者爷想找其它大夫?反正看的不是您,只要在其它地方碰面的话──”
  “你活不过二十岁……”雷观月突然喃喃低语,继而炯亮的眸光射向严长风,脸上的神情介于疯狂与恶意的理性间,“最先替我看病的那个大夫曾经这么说过。可如今,说我命硬也好,阎王爷施舍也好,我还是活下来了,这个秘密也保守了这么多年,且在我有生之年,除了你我之外,不会再有第三个人知道,是吧?”
  即使是待在雷观月身边多年的严长风,每每见到他这副神情,仍是胆寒。
  好吧,他的主子已经表明除了还能信任的叶大夫外,其它人都不行。
  “爷打算怎么做?”
  雷观月用筷子有一下没一下地翻动着桌上的菜肴,没了食欲。
  “找到她,把叶大夫叫来,证明她的肚子里即使有孩子也不可能是我的,然后要她滚。”
  没错,不是证明给自己看,而是证明给那女人看,彻底打消她的任何歹念。
  ☆☆☆ ☆☆☆
  手段不少的严长风,很快从被雇来送雷观月回来的车夫那儿,问出是在哪儿接送他的。
  正月十六的夜晚,长安到处喧嚣热闹,严长风驾着马车,驶向平康坊东三曲的底端,在抵达目的地后,开口询问:“爷,是这间吗?”
  马车的车帘被撩起,又很快放下。
  “嗯。”雷观月轻应了声。
  他隐约记得走进一间门外有棵大树的房子,大树上还挂了条女人的画帛在那儿飘呀荡的,进入大门之前随风翻飞到他的面前,扬起一阵女人家的脂粉味。
  说来,这可能是他除了“身体的记忆”外,最后用脑子记下来的记忆──画帛还在,所以应该没错。
  “听说这间僦舍的主人是个名叫笙歌的高级妓女。”
  在平康坊里拥有独自一幢屋子的妓女较多,大部分都是被皇族政要给豢养的高级娼妓,和妓女巷的妓女地位明显不同。
  笙歌?是那女人的名字?
  脑海中瞬间闪过一张笑容无害的鹅蛋脸,雷观月如何联想都无法把名字和人给搭上边。
  “要直接敲门吗?”严长风的问句打断了他的思绪。
  雷观月推开车帘探出身,严长风立刻替他取来踏脚凳。
  “早点解决,我不想在这里停留太久。”雷观月语气满是嫌恶。
  没一会儿,两人来到僦舍的门口,正当严长风举起手打算敲门时,一个娇媚的女音先响起来。
  “两位大爷是想找笙歌?”
  两人同时回头,看见一名衣着袒露,姿态妖魅的女人倚着旁边的大树,一双媚眼绕着他们两人上下打转,看起来像在衡量他们腰包有多满,来头有多大。
  仍是前一夜装扮的雷观月在面具后不耐地蹙紧眉。
  世风日下,肤浅愚昧的女人也能满街跑了。
  不对,这里是高级妓女聚集的巷曲,有这种女人一点也不奇怪。
  “继续。”雷观月厌恶地别开眼,催促严长风的语气听不出急切。
  “笙歌不在。”那女人凑了过来,软绵绵的小手一把拉住严长风,话却是对着雷观月说的。
  所谓的高级妓女,除了懂得察言观色,阿谀奉承,承欢讨好外,最重要的就是拥有能够洞察谁是大爷的眼力,才不会傻得失去攀上富贵的机会。
  “笙歌现在陪某位不能说出名字的大人赏灯去了,如果两位爷有需要的话,藤嫣也能陪你们……”
  “走了。”雷观月话才出口,人已经离开一段距离,朝马车走去。
  严长风立刻甩开女人的手,头也不回地追上去。
  “爷,该怎么办?要去找吗?”
  “怎么找?连她陪着哪位大人,在哪儿赏灯都没个头绪,你倒是告诉我该怎么找?”雷观月重重地踩上踏脚凳,重重地坐下,引起马车一阵动荡,马儿不禁躁动了起来。
  严长风连忙安抚马匹,不晓得主子为何发脾气。
  唯一可能的原因是碰上了女人。不是他在说,主子讨厌女人靠近的程度,就跟老鼠讨厌猫一样。
  马车内的雷观月,修长的腿交迭,双手搁在膝盖上,姿态优雅,但浑身散发出若隐若现的怒火。
  他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碰过女人了。
  虽然不认为在醉得记忆丧失,只有身体有所感觉的情况下,做出那种事并不算真正有做,但是,也没有哪个女人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又去找另一个男人吧!
  他不是生气!
  只是不管怎么想都不舒坦,一股难堪的闷恼在胸腔中蔓延开来,考验着他对这件事情冷静思考的理智,而非不断想着该如何当面羞辱那个没有节操的女人。
  他真的不是生气!
  毕竟连那女人究竟是什么人都还不晓得,充其量只是睡了一晚,是个不值得挂心的女人。
  他只是对这种女人感到不悦而已。
  “或许可以到大存福寺去看看。”严长风的声音配着马蹄传入马车内。
  在回到雷府所在的延寿坊之前,小小绕一段路的话,可以经过大存福寺所在的开化坊,尤其开化坊离皇城近,王公贵族们也爱到那里去,往年大存福寺的花灯都是数一数二的,也许能先从那里下手找找看。
  “大存福寺今日人潮肯定比昨天更多,大海捞针这种事最愚蠢。”雷观月冷嗤。
  “所以爷的意思是打道回府了。”
  没有得到雷观月的回答,严长风当他默认了,掉转马匹前进的方向,笔直朝延寿坊而去。
  “就去看看吧。”片刻后,雷观月做出和稍早的话不同的决定。
  严长风一愣,忙将马车的方向再做调整。
  马车内,雷观月伸手取下面具。
  你头戴帷帽,还戴面具,难道不会觉得难受吗?今天是上元节,要好好感受节庆的气氛才对……
  他不是想着那个女人,也不是想去做大海捞针这种蠢事,只是想在见到那个女人的时候,狠狠骂她一顿而已。
  没错,只是想狠狠骂那个连他是谁都不晓得,就敢这么对他说的女人。
  原本用不着两刻钟的路程,由于越晚大街上人群车马不减反增,他们花了比从家里出发到平康坊还要更多的时间才到大存福寺。
  意料之内的,大存福寺无论里里外外,人潮汹涌,在快要到达坊门前就令雷观月打消进去的念头,想掉头回家。
  “看情况要把马车驶进去很困难,要放弃吗?”严长风问。
  雷观月平时体力就不是很好,前一晚独自一人上平康坊赏灯已经用掉他太多精力,即使睡到入夜才醒,还是有气无力,所以今天才搭马车出来,如果现在要他走近人满为患的开化坊,等同要他的命。
  他可以选择放弃。
  偏偏又不甘心。人都已经来到这里了,若因为这破败的身躯而错过可能找得到那女人的机会,怎么想都令人不悦。虽说,等到明天再去她的僦舍找也可以,但是有些人就是那样……该怎么说去了……
  对!反骨!
  正好他天生是个喜欢挑战极限的人。
  “走吧。”雷观月清冷的嗓音传出。
  没多久,他们在坊门外跟着排队的人潮,等着进入开化坊。
  ☆☆☆ ☆☆☆
  廉欺世,廉半仙。
  认识她,或听过她大名的人都这么称呼她。
  她是个药师,虽然不怎么积极的悬壶济世,但她用的“药材”都是一般百姓也能轻易取得的,而且她只收药材的钱,所以挺多人来找她看病的。
  虽然,最后是好坏掺半的评价就是了。
  也有人说她的“廉欺世”,是“毫无廉耻的欺骗世人”的意思。
  无论骂声或褒奖对她而言都不是那么重要,有人来找她看病,她能喂饱自己,还能有时间打打混就够了。
  许是了解她这种过分随遇而安的性子,从小到大的好友笙歌总说她乐观得令人厌恶。
  “其实我也不是真的那么乐观啊,像现在,我不是很着急地在替你寻找爹娘了吗?所以你就别哭啦!”廉欺世一手拿着冰糖葫芦,一手牵着个约莫三岁大的孩子,在大存福寺丈外的距离,优闲的走着,说是在替路上牵错手、认错娘的小鬼头着急寻找父母,实在一点都不像。
  小孩子似乎也能感觉跟错了人,原本抽抽噎噎的啜泣,因为不安和四周没有半张熟识脸庞的人群,放声大哭起来。
  “哎呀,不然这个给你吃,我的小祖宗,你别哭啦。”有点心不甘情不愿地交出排了好久队伍才买到的冰糖葫芦,她的幽怨可想而知。
  可小孩皱紧眉头,不准备买眼前这个看起来不怎么正经的女人的帐。
  “虽然我稍微舔过,也吃了一颗,至少算刚买的,就当我嘴馋跟你要了一颗,你快快拿去堵住嘴,别再给我大哭了。”廉欺世维持无害的笑脸,说着可恶的话。
  大致上来说,她是不讨厌小孩,如果他们永远都天真的傻笑的话。
  在她又哄又威胁了好一阵子之后,小鬼头终于收起彷佛永远不会干的泪水和哭声,专心舔起冰糖葫芦。
  “麻烦……”嘴巴上这么说,廉欺世在见到小鬼吃甜露出的满足表情,也只好盘算等会儿再排一次队,解馋了。
  在大存福寺外逢人就问有没有弄丢孩子,一刻钟过后她也觉得有些累了,小孩在吃完冰糖葫芦后,打了个呵欠,便抱着她的腿打盹,如今正安静地躺在她怀里睡觉。
  “说来我也累啦,怎么就没有人把我像孩子一样抱着睡?”廉欺世埋怨着,怀里的小鬼不甚安稳地扭动了一下,她赶紧噤声,然后四处看了看,找到一个可以坐下的地方,不管三七二十一,立刻冲上去霸占那个好不容易空出来的位置,眼角余光还瞄到慢了一步的人悔恨的神情。
  “哈哈,小鬼呀小鬼,这下你可以好好睡了吧。”她低下头查看怀中孩童有无被惊醒的迹象,确定没事后,轻抚他的细发,开心低吟。
  “姑娘,你坐在这里,影响了其它人的进出。”
  听不出喜怒的声音从她头上落下。
  廉欺世看了看自己坐的地方──原来正好在庙门正中央的石阶上。
  想起刚才抢输她的人的表情,突然惊觉,原来不是自己快,而是那人在犹豫该不该坐在这里挡道,没想到被她抢先一步,才后悔自己太慢。
  但她的腿实在要断了,尤其在享受过坐下的舒服,再也不想站起来挪动半步。于是廉欺世决定移动屁股,让出一个小小的空间,给那人过。
  “姑娘,这里是正门,请你不要故意挡在这里。”
  故意?她看起来像故意吗?况且她身边也都是人啊,为何不叫他们让让?
  想是这么想,可挡道确实是她不对,只好皱皱脸,抹平笙歌口中万年太平的笑容,勉强拉下嘴角,抬起头,佯作可怜兮兮的道:“这位公子,我的孩子实在累了,我想让他好好休息,所以才坐在这里,并不是刻意要挡大家的路的。”
  廉欺世的视线首先对上一张面无表情的脸,跟着注意到他身后站着一个打扮特殊的人。
  深蓝接近黑的衣袍下,不是穿着寻常的白褥,而是比外袍更深的黑色制裳,像第二层皮肤牢牢包裹着全身,没有露出丝毫一块皮肤的颜色,帷帽下隐约可以看见一张面具,那张面具怎么有点眼熟……
  廉欺世认识的人里,会戴面具的人根本数不出半个,所以要猜出是昨晚和她同床共枕又什么都做了的男人,实在不需花太多时间。
  几乎是一认定对方可能和她曾经“很熟”,廉欺世随即从石阶上弹起身,不待距离她比较近的男人说话,径自改口道:“这位公子你说的真是一点都没错,我实在不该坐在这里阻挡大家的去路,在神佛的面前犯错,是会立刻遭到报应的。”
  她现在正面临报应。
  早上送走那个男人之后,从笙歌那里听来不少关于他的传闻,除了最重要的名字忘了问,笙歌也忘了提之外,她了解那个男人实在不是随便可以招惹的对象,趁被认出来之前,还是速速离开的好。
  “慢着。”
  正当廉欺世抱着小孩,打算当作没事,悄悄离开的时候,另一个声音唤住她。
  嗯,应该不是在叫她,也不可能是叫她……当作没听见。廉欺世瞬间做了决定,继续走。
  这次也没人叫她了,最先出声要她让位的男人──严长风,直接搭住她的肩,阻止她前进。
  “呃,有事吗?”廉欺世露出乡巴佬的笑脸,转身面对严长风,直觉认定不要理会出声叫她“慢着”的雷观月,不待他开口问,径自解释道:“不瞒这位大爷,其实我是从乡下来的,不太懂长安的规矩,我只是带我的孩子来赏花灯。眼下时候也不早了,如果不快点回我姨婆家,他们会担心的,所以……”
  “那孩子,是你的?”雷观月走上前几步,透过面具的小孔,傲慢地俯视她。
  要认出她并不难。
  毕竟是在他清醒时和她搭上的,依她的表情来看,应该也记得昨晚的露水姻缘,结果却诌出这种烂借口想逃?
  先不说他们已经知道她是个高级妓女,说什么从乡下来的,听她的口音明明是长安人,真是骗人不打草稿。
  “是啊,他叫大宝……”廉欺世随口掰了个名字,不知何时醒过来的小鬼听了之后,竟然做出一脸哭样,她只好改口:“不,大宝是乳名,本名是有顺……”小鬼渐渐逸出哭声,逼得她又改口:“大宝是乳名,本名是有顺,但后来改了、改叫阿明……”小鬼的眼泪已经串串滴落,她再改口:“虽然大宝是乳名,本名从有顺改成阿明,可是我姨婆他们总爱叫他来吉……”
  还来不及看小鬼的反应,突然忧心忡忡的叫喊声乍响,并伴随一道人影冲了过来──
  “阿眉!娘找你找得好辛苦啊!”小鬼的亲娘一把将人抢了过去,然后看也不看一眼,也没道谢,匆匆忙忙带着孩子走了。
  廉欺世呆呆目送小鬼和她娘离去。
  “来吉?”后头传来轻蔑的讪笑。
  廉欺世一顿,然后僵硬地回过身,笑言道:“诚如两位大爷所见,来吉偶尔会改名叫阿眉,还会从男孩变女孩。”
  “好一个从男孩变女孩。”雷观月讽刺的撇撇嘴,“听你这么说,来吉不像个孩子,倒比较像只没人养的狗了。”
  “是啊、是啊,偶然被我捡到的,如今已被失主领回。”她又往“来吉”离去的方向瞥了一眼,有些惆怅。
  冰糖葫芦没了,连声道谢也没换到,真不知道她白忙些什么。
  “依律,拐人子女是可定罪的。”雷观月又说。
  “所以说来吉是狗嘛,来去自如的说。”廉欺世摊摊手。
  “太好了,爷。”严长风在这时插嘴。
  雷观月瞥向说出这句话的亲随。
  “孩子没有在不到一天的时间就蹦出来,还长到这么大,真是太好了,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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